模拟法庭课程实验报告

时间:2021-01-03 09:03:4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模拟法庭》课程实验报告

实验名称:

具体角色:

报 告 人:

班 级:

学 号:

实验时间: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技能实验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 制

注:

一、实验目的与内容

本课程通过对法庭审判活动的介绍及模拟,旨在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掌握我国的诉讼活动程序;体验法官、律师、证人、当事人等角色,帮助法学专业学生提升案例分析能力,熟悉法庭审判的完整过程,学习法庭审判活动中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庭审技能,锻炼学生的收集、分析、判断和采信证据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推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确定案件性质和认定案件事实的能力、组织和参与庭审活动的能力、担任案件辩护和代理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增强学生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最终达到全方位地培养和训练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目的。

二、实验考核与评价方式

(一)考核方法

在实训过程中重点考核学生操作技能,具体考核方式为:采取指导教师评定、模拟卷宗与实训报告批改、组长对小组成员评定(组长由指导教师评定)三结合的方式进行,所占比例:指导教师评定60%,卷宗材料与实训报告30%,组长评定10%)。按优(90分以上)、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综合评定学生实训成绩。

(二)评价标准

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训任务,达到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训态度端正,实训期间无违纪行为;模拟审判演练中操作熟练,条理清楚,用语准确,说理充分,训练活动规范有序;演练中能够做到紧扣案件,角色流程记录恰当有序,用词准确,逻辑性强,相关训练总结(体会)能结合所学知识,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分析观点新颖,有独到见解。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训任务,达到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训态度端正,实训期间无违纪行为;在进行模拟庭审训练中,严肃程度不够,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改进;虽能够围绕案件,角色流程记录恰当有序,用词准确,逻辑性强,相关训练总结(体会)基本能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观点有新意,但见解不深刻。

中等:能完成大部分实训任务,达到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训态度端正,实训期间无违纪行为;在进行模拟庭审训练中,基本能够围绕案件主要争议事实展开自己的观点,语言表达较差,逻辑层次不清,训练活动不规范;基本能够围绕案件,角色流程记录恰当有序,用词准确,逻辑性强,相关训练总结(体会)结合所学知识一般,分析观点清楚,但新颖性不强。

及格:基本能完成大部分实训任务,但达不到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训态度基本端正,实训期间无违纪行为;在进行模拟庭审训练中,主要观点表达较明确,但语言较差,缺乏条理性;对案件主要争议事实不能把握,相关训练总结(体会)不能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观点不清楚。

不及格:不能完成大部分实训任务,达不到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训态度不够端正,实训期间有违纪行为;不能遵守实验纪律,庭审演练中出现较大错误,不能阐明所持的基本观点,逻辑层次混乱。

模拟法庭课程实验报告(正文)

成绩评定

组长评定(10分)

卷宗材料与实训报告(30分)

指导教师评定(60分)

期终总评

课程名称

模拟审判案件名称

训练卷宗制作分配

指导教师

模拟审判训练(小结、总结,不少于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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