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时间:2021-02-19 08:51:11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附件1:

2013年响水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现场检查表

企业名称(章)

联系人

(手机)

重点源类别

产品生产情况(吨)

危险废物相关情况(吨)

产品名称

环评生

产量

实际

生产量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 废物 类别

环评危 险废物产

牛量

实际 产牛量

处置量

(转移量)

去向

贮存量

是否存在擅自接 收外单位危险废 物利用处置问题

是否执行转移联 单制度

合计

合计

危险废物贮 存超过一年 是否经审批

是否存在危 险废物去向 不明的问题

是否按时在省 危险废物动态 管理系统中申 报

规范化整治 是否达标

危险废物环评 量与实际产生 量相差是否超

过30%

其他主要存在问题:

相关整改要求:

调查人(签字): 调查日期: 被调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 2: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检 查 时 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被调查人姓名:

检 查 人 员: /单位: / 单位: /单位:

主持检查人员: : 执法证件号:

记 录 员:: 执法证件号:

注: 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 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

 3.对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

息,要核查原始凭证。

 4.标注“*”的应重点核查。

 5.备注栏可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 6.对产生单位,未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对相关栏目以达

标计。

 7.第 13 条、14 条为否决项;即该项不达标,则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8.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 容

达标情况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备注

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

一、污染环境防治 责任制度(《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简称“《危险 废物法》”第三十 条)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 健

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建立了责任制,负责人明 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悉 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 度、标准、规范。

现场核查,查看相 关管理制度。

二、标识制度(《危 险废物法》第五十 二条)

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 险废物识别标志。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01 ) 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 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场》(GB15562.2-1995 )所 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 标志的为达标;已设置但不 规范的为基本达标;未设置 的为不达标。标志内容填写 齐全,能与台账相互印证。

现场核查。

3?收集、贮存、运输、禾U用、处置危险废 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 标志。

三、管理计划制度

(《危险废物法》第 五十三条)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 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内容齐全,危险废物的产生 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 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 晰;报环保部门备案;及时 申报了重大改变。

查看危险废物管 理计划。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贮存、 利用、处置措施。

6?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 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询问所在地县级 以上环保部门。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 容

达标情况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备注

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

四、申报登记 制度(《危险废物 法》第五十三条)、 《关于做好江苏省 危险废物动态管理 信息系统运行工作 的通知》(苏环办

〔2011〕258 号)

7*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 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 关资料。

如实申报(可以是专门的危 险废物申报或纳入排污申 报中一并申报);内容齐全; 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申 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如关于危险废物产生和处 理情况的日常记录等。

询问所在地县级 以上环保部门。核 查相关证明材料

8?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

按要求每月网上申报 1次。

申报量与实际产生、转移量 相符。

询问操作人员,登 录"江苏省危险 废物动态管理信 息系统”核查相 关申报数据。

五、源头分类制度

(《危险废物法》第

五十八条)

9.*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标识 明确;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 存放,且不冋类废物间有明 显的间隔(如过道等)。

现场核查。

六、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法》第 五十九条)

10.*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环保部门报批 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有获得环保部门批准的转 移计划。转移审批表与转移 联单同期保存,实际转移量 不得突破审批量。

查看批准的转移 计划,并询问环保 部门。

11.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转 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按照实际转移的危险废 物,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

现场查看联单,并 结合环评文件、台 账记录等材料进 行核对。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 容

达标情况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备注

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

12.转移联单保存齐全。

当年截止检查日期前的危 险废物转移联单齐全。

现场查看联单,可 与申报登记数据 核对。

七、经营许可证制 度(《危险废物法》 第五十七条)

13.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 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 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

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 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可与申报登记数 据及其证明材料, 以及转移联单等 进行核对。

14.有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 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

有与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的单位签订的合同。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 与拟转移的危险废物相符。

核查合同有效性 及废物接受单位 的危险废物经营 许可证(复印 件)。

八、应急预案备案 制度(《危险废物 法》第六十二条)

15.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 预案。

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综合 性应急预案有要求或有专 门应急预案)。

查看应急预案。

16.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询问当地环保部门。

17.*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上年度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查看应急预案演 练记录。文字记录 与照片记录相印证。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 容

达标情况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备注

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

九、贮存设施管理

(《危险废物法》第 十三条、第五十八 条)

18.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完成“三同时” 验收。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冋 时”验收。

查看环评批复、验 收报告等。

九、贮存设施管理

(《危险废物法》第 十三条、第五十八 条)

19.*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的有关要求。

贮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 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 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 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贮存液 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设置 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场所应 当设置警示标志并有完整 的门、锁。装载危险废物的 容器完好无损。

现场核查。

20.*贮存期限不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 的,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危险废物贮存不超过一年;超 过一年的经环保部门批准。

现场查看相关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应 当填写日期)。

21.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 处置的危险废物。

做到分类贮存。

现场查看。

22.未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做到分类贮存。

现场查看。

23.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如实记录 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有专人记录和保管台账,原 始台帐如实记录危险废物 贮存及进出情况。

现场查看台账和 统计报表,并与贮 存情况核对。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 容

达标情况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备注

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

十、利用设施管理 (《危险废物法》第 十三条)

24.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完成“三同时” 验收。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冋 时”验收。

查看环评批复、验 收报告等。现场查 看利用设施及配 套污染防治设施 是否能正常运行。

25.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台账,并如实记录 危险废物利用情况。

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 物利用情况。

查看原始台账记 录和统计报表,并 与贮存台帐相比 对。

26.*定期对利用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 监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监测频次符合要求,有定期 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 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者 为达标。

监测频次不符合要求,有当 年有环境监测报告(年初检 查的,有上年度报告),并 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 准要求者为基本达标。

其余为不达标。

根据环评批复的 要求,对照相关标 准查看环境监测 报告。

十一、处置设施管 理(《危险废物法》 第十三条、五十五 条)

27.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 验收。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冋 时”验收。

查看环评批复、验 收报告等材料。现 场查看处置设施 及配套污染防治 设施是否能正常 运行。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 容

达标情况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备注

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

28.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并如实记录 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有专人记录和保管台账,原 始台帐如实记录危险废物 处置情况。

查看台账记录,并 与处置、贮存情况 核对。

29.*定期对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 监测,并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 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等相

关标准要求。

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 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对照相关标准查 看环境监测报告。

十二、业务培训

(《关于进一步加 强危险废物和医疗 废物监管工作的意 见》(环发〔2011〕 19号)第(五)条)

30.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工作 人员进行培训。

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 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 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掌握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疋;熟 悉本单位指疋的危险废物 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 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掌握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 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 序。

查看培训计划和 培训记录。

十三、规范化管理 档案制作

31.*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一厂一档。

按照《关于做好我省危险废 物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制 作和汇总上报的通知》 (苏

环办函〔2011〕29号)要求, 建立档案,材料齐全。

查看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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