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时间:2020-09-27 08:41:43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在立法工作上,既治大气污染,又立政风之律;在监督工作上,立足新常态,着眼防风险;在代表工作上,加强与代表联系,同时注重把好代表“入口关”……

张德江委员长8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直面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若干工作要点。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国家立法权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其中许多改革举措涉及人大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坚持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抓紧制定和修改同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法律,从法律制度上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

贿赂犯罪对象何时能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职务犯罪举报人能否得到法律保护和国家奖励?跨行政区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怎么管辖……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相关法律问题浮出水面,亟待解决。

“目前整体的政府性债务风险是可控的,但也有个别地方政府债务居高不下。”全国人大代表宋国权说,有的地方还可能迎来偿债高峰期,必须高度重视。

回应社会关切,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结合听取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结果整改情况报告,安排了3次专题询问。一个个尖锐的提问,一次次执著的追问,令人印象深刻。

“反腐败,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同时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反腐败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这是我们反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认为,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的落实。

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事关反腐倡廉工作全局。代表们建议,应紧紧围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个核心,抓住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充分论证,先易后难,成熟一个出台一个,逐步形成有效管用的法规制度体系。

继续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

应对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去年5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组发现,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存在不够健全等问题,建议加快法律修改进程。

去年底,大气污染防治法迎来大修。修订草案强化了企业和政府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污染的处罚力度,引入了更为严厉的限批措施,备受社会关注。

与此同时,在分组审议草案过程中,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不同意见。有的认为,立法不能随便给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开口子”。有的认为,草案对于大气污染的法律责任规定还不够细化,处罚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回顾了2020年的各项工作,从经济增长、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依法治国、人民生活水平等方方面面都取得了显著的发展;2020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回望过去五年来所取得的成果,“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张德江:(一)加强国家安全领域相关立法。国家安全法是国家安全领域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在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中起着统领作用。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制定国家安全法摆在突出位置,经过三次审议通过了国家安全法。

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今后一年将加强生态等领域立法,继续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

与此同时,在分组审议草案过程中,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不同意见。有的认为,立法不能随便给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开口子”。有的认为,草案对于大气污染的法律责任规定还不够细化,处罚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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