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办事公示规章制度
第一条 公示的原则:社会公示内容与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相一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能公开的政务事项一律对外公开、公示,全面推行阳光政策。
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第二条 公示的内容:
1. 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 上级部门事关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
3. 本镇辖区发展规划;
4. 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实施;
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5. 征地拆迁;
在过去的××××年里,×公司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管理者及员工,他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施展着才能,均有着杰出的表现。这其中的一部分人选已经报集团公司参与评优表彰,而今天我们将在这里对同样优秀的另一部分员工进行现场表彰。
6. 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
7.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8. 社会劳动就业、保障情况;
9.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10 重大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
11.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公开的事项和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公示的形式
保密义务: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1. 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公示;
2. 通过嘉峰镇阳光农廉网等形式公开;
3. 通过印发办事指南、发放便民册等形式公示;
4. 其他公示形式。
第四条 全镇各站所根据政务事项变动情况,应及时更改公示内容,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焦点、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示。
按时到校、离校,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逃学。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学、必须请假时,要由家长电话通知班主任,或递交或捎带有本人和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第五条 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及时收集群众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认真答复、处理,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第六条 凡应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不规范的,或者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力而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部门和个人,由追究其行政责任,造成重大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
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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