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财政政策研究

时间:2023-05-25 19:45:05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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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为我国发达省份落实科技创新战略、建设科技创新省份的一致选择。财政在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着制度性的保障作用。江苏财政在加大财力投入的同时,根据科技创新不同环节及特点,不断改进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方式、方法,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从整个创新体系来看,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本文认为应该从五个方面重点推进改革进程:建立跨部门的研发信息管理系统及科技项目评价体系;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改进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扩大鼓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政策体系的内容与规模;完善政府采购激励政策;筹划“先行先试”政策措施。

关键词 科技创新中心 财政政策 区域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为我国发达省份落实科技创新战略、建设科技创新省份的一致选择。江苏“十三五”规划提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 “一中心”)目标, “一中心”建设成为决定未來江苏发展质量与效益的“关键一招”。如何加大财政资金支持“一中心”的力度,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一中心”建设,成为摆在财政部门面前的一个现实迫切任务。本研究以江苏省支持“一中心”建设的财政实践为考察对象,试图提出有一定普适性的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背景、规划及最新进展

从全球经济发展的规律来看,创新驱动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首要动力。发达经济体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打造和提升本国的科技创新中心(区域或城市),国家间发展竞争的核心标志是争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功能与地位,进而实现控制全球经济发展的进程。

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关于“科技创新中心”概念的准确界定和详尽描述,与其类似的提法则有很多,主要包括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中心等。但这些概念都承认科技创新中心的共同职能,主要包括创新要素的集聚之地;全国(乃至全球)全球科技创新的重要枢纽节点;在全国(乃至全球)的资源配置特别是科技资源配置中处于重要支配地位(杜德斌,2015)。对于科技创新中心基本特征的界定,西方学术界强调创新文化以及人的创造性发挥,突出开放的思想、多元化与宽容性、独立的个性、可达性、弹性及富有活力的公共空间、高质量的人居环境以及本地性的全球化导向等内涵特征(Landry,2000)。国内学者基于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更倾向于从区域(城市)竞争力的角度讨论科技创新中心,并突出自主创新的地位(杨贵庆、韩倩倩,2011;马海涛等,2013)。

(一)江苏建设 “一中心”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2015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拉开了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大幕。2016年出台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全面阐述了 “以高效率的创新体系支撑高水平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发展方略。2015年以来,作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前沿的上海、北京、江苏、广东分别提出了“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 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一中心”“ 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发展目标,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改革创新措施,掀起了全国创新发展的新浪潮。全国、上海、北京、广东的科技创新发展的目标、战略部署及财政措施情况,详见下表1。

表1 全国及北京、上海、广东的科技创新发展的目标、战略部署及财政措施

江苏作为全国经济发达省份,率先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阶段,经济发展已经到了“不创新不行、创新慢了也不行”这样一个阶段。科技创新是江苏未来发展的核心动力所在。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要求江苏用好优势和机遇,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切实将创新抓出成效。江苏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十三五”规划中把推进面向产业的科技创新作为主攻方向,提出建设“一中心”的目标任务,要求把科技创新作为未来发展的“关键一招”。 在贯彻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科技强省的建设过程中,“一中心”建设体现江苏高度,形成江苏标志,做出江苏示范。2016年11月,中共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党代会通过《聚力创新 聚焦富民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报告更是把“聚力创新”提到全局发展核心地位。打造成国家战略层面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已经成为江苏创新发展新目标。

(二)江苏建设“一中心”的规划路线图

江苏“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快推进“一中心”建设的“三步走”设想:第一步,经过5年左右努力,到2020年基本形成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框架体系,主要创新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中等水平。第二步,经过10年左右奋斗,到2025年形成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的核心功能,成为全球产业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全面达到或超过中国2025制造业目标,部分创新指标跨入创新型国家先进行列。第三步,到2035年左右,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三)江苏推进 “一中心” 建设的最新进展

在全面总结江苏科技体制改革中的问题症结,充分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做法,集思广益、认真研究后,2016年7月29日江苏省科技创新大会期间,省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 107号)(以下简称“40条”)。该文件力求通过一系列整体设计、系统推动,进一步激发体制机制潜力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推动江苏科技创新事业取得更大进步。就全国情况来看,该文件的很多规定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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