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广之盈有关开展企业内部审计(监事会)工作调研报告20180328

时间:2020-10-31 09:12:4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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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内部审计(监事会)工作

的调研报告

根据粤商控审[2018]3号关于开展企业内部审计(监事会)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司认真开展了各项调查工作,现将调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以及辖内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模式等情况

(一)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2016年8月5日,广之盈公司从广东省广弘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二级企业调整为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二级企业。为了适应新的管理体制,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加快公司发展步伐,广之盈公司的部门设置也进行了调整,尽量与上级部门设置相对应。审计部与企管部、法务部合并办公,一套人马三个牌子,现配备人员3名,负责公司企业管理、法律事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其中:兼企业管理和审计工作及对接商控经投部的人员配备为2名,部门统称“企审部”。

本部门日常工作重点是内部审计、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制度建设及修订、逾期债权追收、对接商控审计部(监事会)、企管部、经投部方面的工作,

(二)制度建设以及辖内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模式等情况

1.制度建设工作情况

为了适应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要求,确保重组改革有序、顺利推进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公司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

本部为进一步揭示企业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挖掘内部潜力,找出可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环节,本部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一方面,在审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带有指导性的意见,建立一些可行的规定和办法,依照商控及广弘公司的相关制度,详细编制审计年度计划、方案设计、证据收集、底稿日志编写、报告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全流程标准体系,逐步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另一方面,为了推动企业在实现经营目标,把好风险关,保障资产完整、保证信息真实、促进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结合企业经营情况,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

本部2014年至2018年至今制度建设清单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制订时间

1

《广东省广弘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2014年6月30日实施

2

《广东省广弘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2015年9月1日实施

3

《广东省广弘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授信管理办法(试行办法)》

2015年9月1日实施

4

《广之盈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2015年9月1日实施,2017年重新修订

5

《广之盈公司授信管理办法(试行办法)》

2015年9月1日实施,2017年重新修订

6

《广之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16年6月30日实施

7

《广之盈公司关于代理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2017年4月25日重新修订

8

《广之盈公司进出口单证流程管理规定》

2017年4月25日重新修订

9

《广之盈公司进出口业务单证档案管理制度》

2017年4月25日重新修订

10

《广之盈公司货物安全、集装箱安全及运输工具安全管理办法》

2017年5月30日实施

11

《广之盈公司集装箱封条管理程序》

2017年5月30日实施

12

《广之盈公司进出口业务流程管理规定》

2017年5月30日重新修订

2.辖内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模式等情况

广之盈公司辖内企业(含本部)一共是七家,但正常经营贸易的只有广之盈本部,广弘物流公司以收取投资收益获取利润,而教服公司近年业绩不太理想,另外华骏公司、尖锋公司、拍卖行为僵尸企业多年无经营、广弘商贸本部也多年无经营贸易处于停顿亏损状态。所以企审部日常着力于广之盈本部的贸易业务审计。

二、2014年以来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接受审计机关、省国资委和内部审计所提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2014年以来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企审部每年固定审计项目有三项,一是、广之盈本部年度进出口贸易业务审计。二是、广之盈本部授信客户年度经营贸易情况审计。三是、应公司安排对部门经理任职期间经营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另外,对接上级国资委监事组或商控经投部年度对企业商贸业务清理排查及监督检查工作。

2.主要亮点和成效

(1)通过年度对进出口贸易内审,对贸易业务过程进行梳理、查漏补缺,修改完善各项业务制度力求达到海关高级认证标准及商控制度要求,最终协助公司连续三年获得海关高级认证客户的资格。

为拓展业务发展,提高企业进出口业务信誉和支持,广之盈本部在2014年下半年向海关申请AEO高级认证,让企业享受最优惠、最便捷的海关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为进出口业务打开方便之门,增强企业竞争力。因近年海关进出口流程有所改变,对AEO认证企业审定标准非常高,企审部按照海关高级认证客户标准及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对企业进出口贸易全过程进行梳理、查漏补缺,与相关人员谈话,并进入企业财务系统、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查核资料,在审计终结后,向企业反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建议和审计评价。跟进整改情况并及时修改完善各项业务制度力求达到海关高级认证标准及商控制度要求,最终协助公司连续三年获得海关高级认证客户的资格。

(2)为了加强公司授信业务的审批力度,企审部在2015年重新启动了授信工作,并编制了《授信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风险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了客户授信审批条件、评级标准、风控措施等。

企审部年度对授信客户每年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年度回顾、编制了年度授信客户业务及收款情况分析表、在深入分析授信客户经营指标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时通告审计工作的进展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从风险内控、优化资源配置出发,编制了授信额度实际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报告,并向公司领导上报授信额度审定标准的建议,其中,授信额度审定标准得到了公司的采纳,并入广之盈授信管理办法中。

(二)接受审计机关、省国资委和内部审计所提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2014年,商控监事会检查中指出广之盈公司客户信用管理基础薄弱。(1)未制订完善的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或操作指引;(2)未结合企业经营和财务情况对各成员单位的客户授信进行总额控制;(3)集团内部对同一客户的授信额度未实行总量控制,存在风控漏洞。

整改情况:

已于2015年7月5日拟定授信管理办法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规范性的规定和相应的申报审批程序,额度控制、跟踪调查、两月监控、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并成立了风险管理小组,全面开展客户的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动态跟踪客户信用情况,明确在业务过程中各类风险的应对措施。对逾期债权拟定追收计划,及时有效地控制授信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从2014年下半年起,已对预付、赊销帐目较大的业务停止经营,并对所有授信客户全面进行授信额度审批及管理、陆续采用控货、中人保、中信保、资产质押等风控措施规避经营风险,要求加强对客户动态跟踪。

2.2015年,国资委监事会检查中指出广之盈公司对水泥业务管控不到位,产生逾期债权5,200万元未能收回。

整改情况:水泥业务已于2014年9月停止操作,并通过法律途径加大水泥逾期货款追收方案,设立专人专岗专责追收,至今水泥货款已回3,000多万元,尚余2,154.15万元未收回,其中:穗业公司欠款1,395.46万元我司提起诉讼已于2017年一审并取得胜诉,对方上诉我司暂未收到传票;和润公司欠款380.18万元我司提起诉讼已于2017年开庭审理并取得胜诉,下一步跟进货款执行情况。

3.2015年,国资委监事会检查中指出广之盈公司将货物存放在客户仓库,货权不能把控。

目前广州没有危险化学品存储的冷冻仓库,放置东莞地区危险品仓库存储费用较高,而存放客户仓库可减少许多费用,我司每个月都有与客户对账。在2018年初,经公司班子与业务部门研讨决定:第一,广之盈公司本部尽快清理DMF化工原料库存回收经营资金;第二、DMF为危化品,需储存于液体化工储罐内,储存费用较高,近年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决定从2018年起,DMF化工原料经营模式采用以销定购方式操作,在收到下游客户采购订单的前提下,我司再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并直运到客户处,以减少资金占用和降低购货成本,同时还可规避因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4.2015年,国资委监事会检查中指出广之盈公司开展未把控货权的托盘业务。2015年6月18日,广之盈分别与广州迅和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古丈盈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采购、销售小木瓜膏等日用品合同,广之盈于2015年9月付款给上家全款158万元,收到下家47.5万元的货款,于2015年9月17日、10月9日收到上家货权转移凭证,该货权凭证是广州荟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盖章确认,但该公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仓储方,货权并未把控,且上下家买卖的上述货物并非是广之盈的主业。

整改情况:

至今该公司尚欠我司49万元货款未收回,经过多次追讨,本金连利息计合55万元,对方在2017年2月25日交付我司华夏银行55万元支票,我司于2017年3月1日到银行兑现时,银行以该支票支付密码错误为由,不予兑付,鉴于迅和公司过去长期欠款和采取不诚信的还款做法,我司于2017年4月21日向越秀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判决我司胜诉现等待生效后申请执行。

5.2015年,国资委监事会检查中指出广之盈公司与广州市铭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购销业务已形成诉讼案件。

整改情况:

在2015年3月,我司和广州市铭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城公司)合作,由我司供应其生产空调蒸发器用的材料铝箔、铝管等。业务开展前,公司对铭城公司进行资信调查,该司注册资本:500万,并实地考察其生产厂。按公司风险控制规定,铭城公司将其名下小汽车(大切诺基)1台和生产设备18台,共计约200万元,经由工商管理局进行动产登记抵押给我司。公司在2015年3月26日与铭城公司签署相关购销合同,按合同规定我公司收取铭城公司保证金443,263元后,将价值1,477,543.20元的货物放货给铭城公司。合同在2015年7月25日到期后,铭城未能按时支付我司差额货款,我司立即按业务风险控制管理规定,积极追讨货款,多次发出催收函并登门及时了解铭城最新情况。但铭城公司一直没有兑现其还款承诺,据查2015年10月该司将其抵押物汽车过户迁移并把生产设备转移。

为将可能产生国有资产损失降至最低,我司已于2015年10月21日在白云区人民法院将铭城公司提出起诉,该案胜诉后进入执行阶段,白云区执行局查不到财产,中止执行。

6.2015年,商控监事会监督检查中指出广之盈公司应收出口退税存在潜亏:广之盈公司在2009-2012年应收出口退税共计5,313,635.71元,存在无法退税的可能。其中已向税局申报撤单155,404.60元,因加亿案被税局暂扣款5,069,809.04元。

整改情况:

广之盈公司从2009年9月开始向加亿公司采购打印机耗材出口,多年来共计获得出口退税共计5,069,809.04元。一直以来税局函查均正常,但于2012年6月广州市越秀区国税局对我司2011年7月向加亿公司采购墨盒出口退税税额为95132.31元的业务进行函查,2012年11月按该局口头告知,因该票业务无法对加亿公司进行正常核查,越秀区国税局决定暂扣我司其他正常出口业务已审核通过的相应应退税款,即5,069,809.04元。加亿公司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法院二审判决其实际控制人和财务经理有罪并已在服刑。法院对加亿公司涉案已有最后结论,确认加亿公司进口走私行为与我司的正常出口业务无关。多年来,我司一直努力向越秀区国税局和广州市国税局进行申诉,并通过各种途径催促税局方面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尽快解除对我司的出口退税的暂扣。

7.2016年,监督检查中指出企业仍沿用无资产抵押的预付、赊销模式,经营内附难以规避。

整改情况:

(1)采用预付方式采购的供应商,我们公司一直是寻找信誉良好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如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力和山东海力公司,广之盈公司是以上厂家广东区域代理商,双方签订年度合同,每月也签订产品订购合同,明确双方权责。操作至今也无出现坏帐情况。

(2)采用赊销模式的业务都是广之盈公司合作多年的老客户,信誉良好,每年公司会对客户上一年度的业绩进行分析和额度审批,日常多个部门共同进行监控。

8.2017年,监督检查中指出企业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原件由业务部门保管,办公室仅保留合同复印件;合同多沿用格式文本,条款相对简单,有些合同对交货地点、违约责任、付款时点等约定不清晰等。

整改情况:

从2017年9月起,企业所签订合同原件统一交由办公室保管。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和理顺合同管理程序,规范合同文本,完善合同条款,保障我司权益,防止合同签订及履行中的不当行为,确保企业经济活动的安全,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营运和保值增值,

广之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于2017年编制了合同管理办法并在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9.2017年,监督检查中发现我司部分业务风控措施不足: 2016年底因中信银行授信到期而停止与深圳铭沛公司合作服装出口业务后,继续与其合作开展供应商由其指定的棉纱国内贸易赊销业务,开展3笔业务后产生逾期应收款90万元,深圳铭沛公司所提供的设备评估值虚高,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整改情况:

我司签订购销协议前,已经对24台抵押物电脑横编织机初步估价,于12月6日与铭沛签订了购销协议后,要求铭沛公司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最终资产评估报告日期2016年12月19日。

关于铭沛公司提供给广之盈公司的设备抵押品情况:按照广弘公司风险管理要求,铭沛公司属于私企,我司授信该司赊销期限88天,铭沛公司以目前生产所使用的德国进口电脑横编织机,价值约598.99万元,经中介机构评估,评估值为:418.56万元,经公司信审委员会开会讨论,机器设备抵押,要足量抵押,同时要保证承担将来会带来的损失,要扣除该笔款的利息、经营费用、手续费和滞纳金等,机器设备最多按五成比较合理。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抵押给我司,动产抵押登记金额为300万元。

铭沛公司属于私人企业,从维护公司利益出发,铭沛公司除机器设备抵押给我司外,并且以铭沛公司法定代表人罗首庆先生的个人及其家庭所有的全部资产向广之盈公司与铭沛公司签订合同发生的货款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保证方式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0.2017年监督检查中发现我司内控制度有待完善:销售定价一般由业务部门提出建议价,口头与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沟通后达成一致而确定,尚未形成销售定价制度性规定,存在内控缺陷;对合同金额与付款金额的审批人权限在制度中表述不清晰,不利于管控。

整改情况: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销售定价机制,明确业务经理、分管领导及法人等各级别定价权限,广之盈公司从2018年起对化工产品已二酸制定了每周订价机制,业务部门每周一对上周市场行情和本周行情走向拟定销售价,并向分管领导申报,得到批准后做为当周销售价格操作,如遇特殊情况单独汇报申请。

三、公司目前的主要风险和存在问题,内部审计在公司管理中发挥的作用

(一)目前的主要风险和存在问题

1.企业经营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企业制定了相关经营贸易操作制度,但在经营贸易活动过程中,因操作程序不当而出现货款逾期没能及时收回,公司没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介定和处理,逾期货款工作转由法务部通过诉讼途径追讨,企业经营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2.库存商品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目前以自营销售存货的贸易方式操作只有广之盈公司本部,自营产品以化工产品已二酸、MDI、DMF为主,DMF因产品为危化品前期是存放于大盈公司,本年初经班子和业务部讨论决定,将现有库存处理后,日后采用以销定购方式操作。已二酸存放于黄埔资立仓和码头,但日常收发货和库存管理由业务部门负责,月底资立仓库和码头会上报库存数量给业务部转交财务部,库存实时情况除业务部门外无其它部门知情和实时监控,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库存管理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3.逾期债权追收难度日益增大,追收效果不理想。

为更有效地完成该项任务,盘活企业的存量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和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每年企审部根据上级追收指标结合各企业逾期债权情况分发追收任务,但只有广之盈本部和商贸本部追回部分货款,经对逾期债权数据进行分析,有很多历史数据在2014年清产核资时已反映为虚增利润,无法收回已申报不良资产,企业已计提坏帐准备并调整当期财务报表,目前能预计收回的只有广之盈公司的水泥货款,历史逾期债权追收难度日益增大,追收效果不理想。(附表)

2014年一2017年逾期债权追收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权单位名称

2014年收回

2015年收回

2016年收回

2017年收回

收回

合计

2017年年末逾期债权余额

广东广之盈贸易有限公司

3,620.02

4318.11

768.77

314.87

9,021.77

4,548.59

广东省广弘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201.53

184.67

25.94

412.14

2,011.57

广东华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37.00

37.00

6,358.59

广东尖峰实业有限公司

0.00

1.38

广东省教育服务公司

0.30

0.30

4,009.71

广东省广弘物流有限公司

0.00

20.28

广东广弘拍卖行有限公司

0.00

17.76

合 计

3,858.85

4,502.78

794.71

314.87

9,471.21

16,967.88

4.企业间业务类型不能互补,贸易业务种类单一,人才梯队青黄不接,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资金短缺,企业运营困难,市场风险抗衡能力较底。

重组后的广之盈下属企业经营业务类型不能互补,目前只有广之盈本部贸易业务正常运营,广弘物流公司正常收取投资收益,部分企业在重组前就存在业务停顿状态,对集团的经营指标无法给予分担,领导班子还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广之盈公司担子过重,加之企业营利的贸易业务种类单一、人才梯队青黄不接、人才吸引乏力、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资金短缺、市场风险抗衡能力较底,不利企业长远健康的发展。

(二)内部审计在公司管理中发挥的作用

通过日常内部审计工作,对企业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建议,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给予协助整改,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职能的落实。加强业务的事前评审,从严把控准入关,坚决杜绝开展与公司发展战略无关及“严禁”“严控”类业务,切实做好风险防控;细化业务流程与控制,严控新增逾期债权与诉讼风险,确保资产安全。

四、对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存在哪些问题和障碍,对如何提高审计结果运用提出建议

在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公司领导都很重视,为了提高审计结果运用,企审部门除向公司提出建议外,还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改进,以达到审计结果的最终目的。如每年度的进出口贸易业务,企审部会协同业务部门梳理贸易业务各环节的流程,共同修订完善相关贸易业务制度,以求达到海关及商控的管理要求。加强贸易业务运行中的监管力度,减少经营风险的出现。

五、对所属企业派出监事情况,以及派出监事履行监督职责、如何在公司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等情况

(一)广之盈公司下派监事情况

1.杨良玉同志任广之盈本部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广东省广弘商贸有限公司监事一职,工商登记已备案。

2.刘翔同志任广之盈本部财务部副经理,兼任广东广弘拍卖行有限公司监事一职,工商登记已备案。

(二)派出监事履行监督职责和作用

1.广弘商贸本部已多年无经营,剩余3名员工,日常只产生费用,暂未发挥监事管理监督作用。

2.拍卖行已多年无经营,日常只产生费用,拍卖行为僵尸企业,无经营无人员,日常工作由广弘物流公司兼管,按国资委要求需进行清理退出处理。

拍卖行于2017念12月19日在省工商局完善了公司架构的组建,委派了主管部门广之盈公司财务部经理担任拍卖行的监事一职。具体行使以下职权:

(1)监事有权了解公司决策、经营情况,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账簿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2)监事有权出席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3)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4)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会和经理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对商贸控股集团监督和指导企业开展内部审计(监事会)工作、推动集团及本企业审计全覆盖提出意见和建议

从2014年至今商控集团和广弘公司先后派出过二位监事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每月企业向监事上报《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表》及《监事工作表》,通过月度报表及信息沟通从而了解企业日常经营开支情况,贸易情况,监事年度对企业经营情况汇报《年度监督检查报告》,报告中阐述了企业当年的经营、管理与发展总体情况,并提出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和建议。

上级除派出监事对企业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外,每年还会组织检查小组,由国资委监事会、审计部、经投部、审计师事务所联合对企业贸易经营进行多次全面深入清理排查工作。在排查梳理过程中,对企业存在的风险及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帮助企业加强分类监管,避免企业发生重大资产损失风险,促使企业贸易业务经营风险得到一定的控制,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企业改革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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