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18 10:09:4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XX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爆发式、可持续、高质量、健康性发展,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夯实村级基层党组织凝聚群众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在全镇开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年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攻坚目标

充分挖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创新发展路子,切实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自身“造血”功能,实现“扶弱”、“提标”、“推优”三个目标,确保年内,全镇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全覆盖,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0万元以上行政村超90%,探索形成一批可推广、能复制、有实效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健康、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攻坚路径

1.化零为整。开展清产核资专项行动,对所有行政村(组)的集体经营性资产、资金、资源进行摸底、清查、公示,尤其是结合扫黑除恶对个人侵占集体资产、资源以及租赁、发包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进行清理整改。对核查出来闲置以及被侵占的宅基地、土地、滩涂、林地、水塘等资源,以及办公用房、校舍、仓库、水库等资产,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开展资产储备专项行动,充分利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逐一核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数量,将新增部分纳入村集体资产储备。开展整合竞拍专项行动,整合各村民小组闲置的林产、土地等资源使用权,统一以村为单位,纳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竞标拍卖,拍卖所得先进入村集体经济账户,再按实际收入分拨到相关村民小组,逐步规范交易行为、提高拍卖收益、强化资金监管。

2.抱团取暖。用好预留发展用地,对土地征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村预留发展用地实行科学规划、整合连片,依托区位优势支持村级新建专业市场、标准厂房、仓储物流、公共服务设施等二、三产业载体,发展物业经济。用足闲散资金,鼓励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村集体所有大额闲置资金等,进行整合捆绑,投资政府主导的高新区标准厂房建设、收益性发展基金、经营服务性公共设施,获得固定分红。

3.借船出海。放开市场准入限制,建立集体经济组织,鼓励各村建立集体经济股份制合作社,按照支部领办、村社合一、选贤任能、公司运营的方式,利用扶持政策、产业项目等,兴办配套的小型加工企业、交易市场、种养殖基地等实体企业,通过规范经营,参与市场竞争。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场外造林获取集体经济收益。鼓励参与混合经营,在全县非公经济人士中加大富不忘本、回报社会的价值观宣传,广泛动员农业龙头企业、乡贤能人因地制宜与村集体联合兴办经济实体,支持村集体将大额资金通过民主决策,经可行性分析论证,入股企业经营,取得投资收益。支持开展服务创收,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现土地连片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依托田园综合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大力推进土地规模经营,通过为经营主体提供管理服务、托管服务、机械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4.招大引强。鼓励有丰富资源、区位优势、招商信息的村,参与招商引资创收发展经济。由村独立或参与招商引进的进园企业,已产生税收的,政府在财力分享中,视贡献大小,拿出一定比例返还到村委会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具体比例参照县有关奖励办法制定相关细则予以执行。

5.先行先试。引导各村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特点、产业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探索其它符合本村实际的发展模式。具体模式,由乡镇负责风险评估,审核把关,并报经县攻坚年行动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攻坚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年行动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XX同志为组长,镇长XX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总)支部书记、镇直(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配套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紧密协作的工作机制。压实乡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责任,每位班子成员挂点2个村,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要求挂点领导每个月必须指导挂点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两次以上并形成会议记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调查和认真研究各行政村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提出符合自身实际的目标任务,一村一策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加强对各村重大项目、规模项目的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力量,优化项目布局,提高项目效益。

2.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X办发〔2019〕X号)文件要求,将村干部在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区分开来,对“损失”发生后的定责情形、定责轻重、追责办法等,严格启动程序、明确界定标准、制定细化措施。

3.加大财税支持。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采取镇财政安排预算、动员社会资本参与、村集体经济提取等形式,建立风险基金,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抗风险能力。加大村级转移支付力度,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自我发展、自我保障能力。推行税费减免奖补政策,对村集体领办或参股各类经济实体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征免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出租的房产税、增值税、所得税以及村级公共事业建设工程所征的有关地方税收,由县财政实行先征后奖。

4.落实用地政策。研究出台征收土地留用地安置政策,在征收集体土地时,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作为集体发展生产、创业创新、安置就业的村级集体发展预留用地。积极推进村办企业发展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上,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原有闲置的土地、校舍、房屋以及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支持和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地需求。鼓励村集体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通过整治新增加的耕地经营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此获得的收入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启动资金。

5.加强“三资”监管。完善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主的村务监督运行机制,村级支出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事前审核,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认真落实“村账乡(镇)管、组财村管”制度,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年内全面推开村、组经济收入专户管理,设立村小组对公账号或者在农经站行政村账户下设立二级账户;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完善民主决策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年内开展一轮村日常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侵占集体资产。加大对村集体资产的法治保障,对个人或黑恶势力侵占集体资产、资源以及插手、染指、干扰破坏村集体经营的,坚决予以打击,将案件侦办、“打财断血”所收回的“三资”返还村集体。

6.打破区域限制。鼓励多元合作,推动村村、村企等主体合作,联合在优势地段联建或联购物业性项目,并依法规范做好产权界定;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创新服务方式,推行打包服务、限时办结制度,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7.突出项目倾斜。加大政策扶持,统筹整合资产、资源、资金,在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时,预留一定比例支农、扶贫、产业等各类项目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适度倾斜。政府投资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生态保护、乡村基础设施等项目,要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重点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倾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对村集体独立或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项目,优先列入规划,安排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并在支农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将政府投资的农村饮水、小型灌溉、垃圾处理、文化健身等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等所形成的资产交由村级集体持有、管护或运营,产生的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8.优化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纳入评级授信范围,增加授信额度并允许在授信有效期内循环使用。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较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低息、免息贷款,给予贷款期限优惠,减少贷款审批环节。将村集体领办创办的经济实体纳入惠农金融业务服务范围,村集体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及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休闲农业经营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纳入?“财政惠农信贷通”“产业扶贫信贷通”等信贷产品支持对象和范围。支持村集体采取“村集体+贫困户”“村集体+企业+贫困户”“村集体+合作社+贫困户”等多种方式发展符合银行信贷资质的集体经济项目,并申请“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业信贷担保范围,优先向村集体领办创办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四、攻坚要求

1.强化严督实导。加强督促引导,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在5月底以前完成清产核资工作,6月中旬以前逐村完成攻坚计划制定,攻坚计划6月15日之前交至党政办皮小青处。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导,对全镇所有行政村按照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5万元至10万元、10万元以上进行分类建档、目标管理。从6月份开始,每月一调度排位通报,每季一会议协调推进,对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行政村,镇党委约谈村书记、主任。

2.强化人才支撑。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结合即将进行的村“两委”换届,把懂经营、善管理、发展集体经济意识强的能人选进班子,尤其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开展村“两委”干部、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轮训。制定在外能人返乡创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停职离岗回乡创新创业,鼓励“乡贤”领办创办村集体经营实体。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充分发挥“田教授”、致富能手、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等人才的作用,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

3.强化考核激励。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攻坚年行动纳入我镇村级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单项考核,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村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完成攻坚目标任务的村,进行通报,并问责挂点领导,约谈村书记、主任,取消该村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未达到攻坚预期目标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淘汰。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大力宣传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的好思路、好项目、好经验、好典型,努力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对攻坚年超额完成预期目标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时,同等条件给予优先考虑。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允许完成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目标任务的行政村,按照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新增部分的20%提取绩效奖励资金,由村民会议集体讨论制定具体奖励办法,报镇党委批准后,对村“两委”干部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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