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农药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19 10:37:49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高邮市农药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 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扬州市委市政府、高邮市委市政府 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各乡镇(园区)农业服务 中心要高度重视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主动落实“管行业必 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 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以“排查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为主 线,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防范遏制农药行 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 稳定向好。到2020年底,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化学合成 生产线自动化控制系统有效运行率100%,定点经营限制使用 农药实名制购买率100%,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水平明显提升。

二、 整治范围

全市农药生产企业,重点是原药合成企业;农药经营单位, 重点是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重点 是果菜茶优势生产区。

三、 整治重点

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 生产工作的意见》、《扬州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 作实施方案》,以及高邮市安委办明确的职责任务清单,压实 农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农药生产企业严格风险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农药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指导农药科学 合理使用。

一是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 例》《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等相关要求, 认真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是否由实际控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 人,实际控制人是否为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环保负责人等是否有明确的责任分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设 施设备、质量控制、可追溯管理、职业卫生、废弃物回收与处 置等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是否健全落实,安全管 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定期进行安全环保 隐患排查、风险分析和应急演练,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 培训等。

二是整治违_规生产行为。各乡镇(园区)农业服务中心要 实地排查辖区企业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特别是危 化品生产企业和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 或批准证书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环保 等手续,手续不全的,不予生产。制剂加工企业购买的原药来 源是否合法,乳油等产品的VOCs含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农 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HG/T4576-2013)文件要求。

三是督促企业提升本质安全。各乡镇(园区)农业服务中 心要督促企业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完善原药生产自动化控制 系统;经本质安全诊断须增加安全仪表控制系统的,要立即进 行停产改造,确保在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自动化控制 系统改造升级率达100%;危险化学品仓库要按照相关部门审 批的品种和容量,不得超范围超量存放;环保设备设施要有效 正常运转,固体废弃物要按照要求定期处置,着力提升本质安 全水平。

四是整顿经营秩序。各乡镇(园区)农业服务中心要对辖 区内持证经营门店作全面摸底,对尚未持证经营的要坚决取缔。

 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的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 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 导等制度是否健全落实。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外贸企业要取得 经营范围为“农药”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承诺出口农药,不得 转为内销。加大农药产品质量抽查力度,重点抽查在杀虫剂中 添加高毒农药成分、在敌草快中添加百草枯成分、制剂产品中 VOCs含量超标等违法行为。

五是强化农药安全使用指导。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要求, 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辖区内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各乡镇 (园区)农业服务中心要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药使用指导、 服务工作。各级要结合有关培训项目的实施,继续开展“科学 用药进万家”宣传培训,每年至少培训1次。强化高温季节用 药和敏感药剂用药技术指导,严控生产性中毒事故和农药药害 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切实规范农药使 用行为,对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超范围用药、不按安全间隔 期使用等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四、时间安排

全市农药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2020年1月至 202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2月)。深 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1月20日召开的响水“3.21”特大 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市委市政府安全整治专项会议精神, 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宣传贯彻农药行业安全生产专 项治理工作重点。通过层层发动,广泛宣传,精心部署,确保 辖区内所有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全面掌握本次专项整治 的重点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2月至9月)。对辖区内农 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外贸经营单位、果菜茶优势生产区、 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再摸底,做到一个不漏,精心组织、 精准管控,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部门督查督改相结合,坚持专 项整治与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相结合,全覆盖排查风险和安全隐患。

 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自查自改阶段,全市农药生 产企业、经营单位、果菜茶优势生产区、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 要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要求组织全体人员开展自查自改。各乡镇 (园区)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督促生 产企业、经营单位在2020年2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改。第二阶 段为边查边改阶段,2020年3月至4月底,各乡镇(园区) 农业服务中心要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的农药生产企业、限 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果菜茶优势生产区、植保社会化服 务组织全覆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形成书 面的《安全隐患告知书》,通报被查单位,形成隐患清单,于 4月20日前报市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 将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和督查。第三阶段为全 面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9月底,各乡镇(园区)农业服 务中心要督促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果菜茶优势生产区、 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安全隐患告知书》内容,逐条整改, 责任到人,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农 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回头看",逐一对照,确保隐患 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各乡镇(园 区)农业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梳理排查共性问题和个性特点,总 结做法和成效,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 作开展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

五'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全市农业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仇家春局长任组长,郭万胜副局长任农 药安全生产组负责人,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为责任科 室。各乡镇(园区)农业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提高 政治站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农药行业安全生产专 项整治行动,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 义,全力推进全市农药行业安全整治提升。

(二) 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园区)农业服务中心要深 入企业宣传安全责任。各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和实际 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凡因 安全责任不到位、整治措施不落实,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三) 加强组织协调。各乡镇(园区)农业服务中心要加 强与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横向沟通,借鉴专家,联合行动,以 更实的工作举措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 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园区)农业服务中心要始 终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不改就是失职'‘的理念,督促企业及时 开展自检自查自纠,深入企业摸排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对检 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持续督导,确 保整改到位。市农业农村局将采用随机抽查、组队督查等多种 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巡查。

各乡镇(园区)隐患清单于2020年4月20日前、工作总 结于2020年12月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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