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v,hiv,hbv,梅毒职业暴露紧急处理措施方案

时间:2021-01-03 09:07:28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乙肝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流程

一、 挤压与消毒

?发现暴露后,不要惊慌,应该立即从伤口近端轻轻挤压, 尽量挤出血液,同时用流动清水冲洗伤口,然后用防水敷料 包扎。

?如果是黏膜暴露,就用大量生理盐水对局部进行反复冲 洗。

二、 抽血检查

?初步处理后要抽血做乙肝的相关检查 :HBV DNA HBsAg

抗-HBs、HBeAg抗-HBe、抗-HBc和肝功能,

酌情在3个月和6个月内复查。

三、 特殊处理

?已知暴露者 HbsAg阳性或抗HBs阳性,则可不予特殊处

理,如抗HBs滴度低(v 10IU/ml ),需加强乙肝疫苗 1次 (5Uug)。

?已知暴露者 HbsAg和抗HBs均阴性,尽快给暴露者肌肉 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 200u和乙肝疫苗,乙肝疫苗 接种期间按第 0-1-2-12月执行,并分别在暴露后即刻、 4

周、8周、12周检测乙肝两对半,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 预防保健康。

?不明确暴露者 HbsAg阳性或抗HBs是否阳性,立即抽血

检验核心HbsAg和抗原HBs,并尽快给暴露者肌肉注射乙肝 免疫球蛋白(HBIG) 200u,并根据检验结果参照上述原则进 一步处理。

丙肝职业暴露后处置流程

-、挤压与消毒

发现暴露后,不要惊慌,应该立即从伤口近心端轻轻挤

压,尽量挤出血液,同时用流动清水冲洗伤口, 并用0.5

%碘伏消毒伤口,然后用防水敷料包扎。

如果是黏膜暴露,就用大量生理盐水对局部进行反复 冲洗。

、抽血检查及处理

如明确暴露源(患者)为 HCV感染者(抗-HCV阳性、

HCV-RNA阳性),建议暴露后医务人员立即进行抗 -HCV

监测,留取抗-HCV本底资料。

若此时医务人员抗-HCV阳性者应进一步检 HCV-RNA

HCV-RNA阳性者建议进行干扰素 +利巴韦林的标准抗病 毒治疗。

若此时医务人员抗-HCV阴性者,与暴露后12周再次检测

抗-HCV,抗-HCV阳性者进一步检测 HCV -RNAHCVRN阳性 者建议进行干扰素抗病毒治疗;HCV-RNA阴性者于暴露后

24周监测抗-HCV和HLT,并进行跟踪管理。

梅毒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

一、 挤压与消毒

?暴露的黏膜应用大量的水冲洗,包括眼结膜。

?如果有刺伤的伤口,暴露发生后,应立即在伤口旁边进 行挤压,挤压应从近心端往远心端;然后用流动水冲洗 暴露的伤口或非完整的皮肤,然后用消毒剂(碘伏或酒 精)对伤口进行消毒。

二、 抽血检查及处理

?若暴露源(患者)RPR(或VDRL呈现阳性,应加做TPHA 确认,若仍为阳性,被扎针者应尽早接受青霉素药物治 疗,愈早治疗,感染梅毒的机率愈低。推荐长效青霉素 240万单位每周一次,每侧臀部注射 120万单位/次,连

续注射两周。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等。停药后1 个月、3个月进行梅毒抗体检测。

?若患者TPHA为阴性,被针扎者仍须定期追踪。

艾滋病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

一、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分级

一级暴露?暴露源为液体、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 医疗器械、物品。

?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 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二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 医疗器械、物品。

?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 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 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 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三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

医疗器械、物品。

?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 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 可见的血液。

二、 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

轻度类型: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

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 CD4计数

正常者。

重度类型: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毒阳性,但滴度高、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 CD4计数低

者。

暴露源不明型: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

者。

三、 局部应急处理措施

?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 冲洗黏膜。

?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

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 伤口的局部挤压。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 75%乙醇或0.5%

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污染物的泼溅:发生小范围的泼溅事故时,应立即进 行消毒处理;发生大范围泼溅事故时,应立即通知检 验室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到达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 毒范围和程序。

四、 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1、 院感科和检验科对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

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2、 实施预防性用药

?用药时间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

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 24小时;超 过24小时的,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用药原则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

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 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 为轻度时,使用基本应用程序。

?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发生三

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重度时,使用

强化用药程序。

?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

齐I」量,连续使用28天。如双汰芝300mg/次,每日2次, 连续服用28天或参考抗病毒治疗指导方案。

?强化用药程序: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 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如佳息患或利托 那韦,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 28天。

3、 暴露者应分别在暴露后即刻、 6周、12周、6个月、

12个月对HIV抗体进行检测,并对服用药物的毒性 进行监控和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预防保健 科。

4、 暴露者应如实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 表”,完成后资料交预防保健科存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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