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意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多规合一”工作意见

时间:2023-06-12 20:00:15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推进县(市)、区“多规合一”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要求,按照中央、省关于城镇化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多规合一”,强化政府空间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划意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多规合一”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规划意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多规合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县(市)、区“多

规合一”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要求,按照中央、省关于城镇化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多规合一”,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解决县(市)、区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突出问题,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多规合一”工作要以城乡规划为基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土地利用规划为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深化规划体制机制改革,消除规划空间差异,形成多规统一衔接、集约高效、功能互补、覆盖全域的空间规划体系,真正做到“一个县(市)、区、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一个信息平台、一个协调机制”,切实提高规划权威性、严肃性,为引导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整体性。坚持全域整体发展,把规划范围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规划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

(二)注重可操作性。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全面梳理解决各类规划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发展共识和发展合力,为行政许可、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三)注重合法性。尊重相关规划的法定地位,以“多规合一”为手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职能、程序推进各类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规划衔接基础。应做好“三个统一”,一是统一规划期限。规划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二是统一基础空间数据。原则上统一采用西安1980坐标系或者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黄海高程系,全面收集城乡规划、发改、国土、环保、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空间管理信息和数据。各相关部门要大力配合,提供准确的数据,涉及到坐标系转换的要提供坐标转换公式和方法。三是统一建设用地分类标准。统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内以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为主,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用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标准为主。

(二)统一城市发展目标、定位和规模。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乡规划中的城市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战略方针,形成统一的城乡发展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强化空间管控。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提出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城市建设用地、镇建设用地的总量规模。“多规合一”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近期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缝衔接。要根据城市发展目标定位、资源环境承载力,科学确定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三)统一空间管控。围绕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青水秀的目标,处理好保护和发展两大主题,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以优化空间结构为导向,因地制宜解决规划间不协调问题,形成合理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

(四)制定一张规划蓝图。统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规划的特点,合理确定各类规划衔接目标任务的时间节点,形成统一协调的规划中期年限和目标年限。遵循《河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据有关法定规划,充分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制定统一的发展目标、城镇开发边界、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等控制线,确保“多规”在发展目标、规划期限、基础数据、土地用途管制、城乡建设用地、生态保护空间、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内容的一致性,形成县(市)、区一张蓝图的空间规划体系。

(五)搭建一个信息平台。依托县(市)、区政务网络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城乡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资源,建设县(市)、区“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空间元素的有效叠加和各部门之间信息联动共享。

(六)完善一套运行机制。构建由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管理流程,规范各类规划制定、修改过程,保障“多规合一”工作成果的运行实施。利用“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优化行政审批机制和流程,推进建设项目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七)建立一套支撑体系。“一张图”制定阶段,要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开展人口、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等专题研究,构建“多规合一”的技术支撑体系。在形成“一张图”的同时,同步制定“多规合一”控制线管理规定,明确控制线管理主体、管控要求、修改条件、调整程序,构建动态更新维护机制,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性。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多规合一”工作的领导,成立“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推进中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在人力、经费等方面提供充分的保障。城乡规划、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多规合一”合力。加强多个规划同步推进中的协调衔接,确保“多规”在核心内容上协调一致,按时完成任务。各县(市)、区要尽可能选择国内具有“多规合一”编制经验、具有较高规划编制水平的单位来承担“多规合一”的编制任务。对于“多规合一”工作可能涉及的涉密信息,要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规定,采取妥善措施加强管理。

(二)鼓励试点先行。各县(市)、区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多规合一”工作技术路线工作规范,努力形成一套符合当地实际,并有借鉴价值的“多规合一”成果,为全市开展“多规合一”工作提供指导。2016年,选择有一定基础和积极性的行唐、赞皇县为我市“多规合一”试点,先试先行。试点县要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组织开展咨询论证,提炼总结试点经验,为全市开展“多规合一”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按照节点推进。“多规合一”试点按照以下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实施方案和资料收集整理阶段。3月底前,试点县要制定出“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责任分工、经费保障、进度安排等内容。第二阶段,“一张图”制定和信息平台搭建工作阶段。41日至930日,试点县开展人口、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等专题研究,对“多规”差异进行比对分析,确定规划整合的原则、目标及措施,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等控制线,协调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空间布局,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和建设项目,形成规划管控“一张图”。依托县政务网络或者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搭建县“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并投入试运行。第三阶段,运行机制建立阶段。101日至1231日。试点县根据“多规合一”组织管理架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依据法定规划,制定本地“多规合一”控制体系和管理程序,形成常态化、动态化、实时化的协调、监督、反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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