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意见】区政府关于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建设意见

时间:2023-06-12 14:40:09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发展,教师为本;教师素养,师德为先。师德是教师职业的灵魂,是地区教育发展环境的风向标,是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教师队伍的道德素质和精神风貌,直接关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区政府关于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建设意见,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区政府关于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建设意见



关于严格规范从教行为

全面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


教育发展,教师为本;教师素养,师德为先。师德是教师职业的灵魂,是地区教育发展环境的风向标,是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教师队伍的道德素质和精神风貌,直接关系到教育的形象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我区教育系统始终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优化制度环境,力行师德规范,突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先后开展了“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传承高尚师德,树立创优标杆”、“坚守职业理想,坚持立德树人”等师德建设主题活动,师德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区广大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同时也必须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师德建设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全面素质亟待进一步提升,师德建设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师德建设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为全面提升全区教育系统师德建设的水平,努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 〔20144号)、《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苏教师〔2015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建设,要切实完善师德教育机制

(一)各单位要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使职业道德规范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要引导全区广大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以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规范从教行为,以自己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二)各单位要创新师德教育的内容、模式和方法。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师德教育,凸显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采取实践反思、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多种形式,丰富师德教育形式,把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师德讲堂,用先进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同时,利用媒体曝光的师德负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教师防微杜渐,不睬“红线”,自觉匡正从教行为。

(三)各单位要将师德培训作为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作为新入职教师教育的“第一课”,认真组织实施。要在每学期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师德专项教育学习和反思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在教师全员培训中,要将师德培训课程列入必修课程模块。在骨干教师培养中要突出师德素养培育,引导教师树立立德树人的职业理想,担负起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二、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建设,要积极构建师德宣传机制

(四)各单位要深入了解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动态。挖掘、遴选并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潜心教学、业务精湛、严谨笃学、不计名利、甘于奉献的师德典型。要定期开展生动活泼、务实有效的师德教育活动,通过师德典型事迹报告会、师德论坛等形式,集中、广泛、全面地宣传师德典型的事迹,加强教师正面形象的宣传引导。要主动联合当地多种媒体,利用区教育局和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积极构建宣传师德的立体化机制。

(五)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组织教师系统学习各项教育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努力提高广大教师规范从教的认识。要建立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对各媒体、各渠道反映的师德失范事件,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应,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备,并根据要求组织查处,及时公布事件真相,防止负面影响的蔓延。

三、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建设,要有效规范师德考核机制

(六)各单位要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师德考核办法。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符合教师的职业性质;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公示后,要存入师德考核档案。

(七)各单位要坚持师德为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和晋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评优评先、骨干教师及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把师德表现作为推荐、申报、评审的必要条件,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建设,提升师德修养。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对师德表现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要将师德考核结果运用于年度考核及绩效考核。

四、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建设,要严格执行师德惩处机制

(八)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师德建设的相关要求。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区,并采取相应处理办法,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落实师德问题向上级报告制度,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各单位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对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教师,区教育局将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区教育局将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建设,要着力健全师德监督机制

(九)各单位要建立师德建设年度评议总结、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等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方案和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建设监督体系,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本单位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行政督查,将师德建设纳入各单位年度教育工作目标并进行考核。

当前,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建设,是一项事关教育发展全局的大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领导分工明确、部门责任明晰、任务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及人员。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师德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研究并制定师德建设实施办法和细则要求,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的各项制度,并认真组织检查落实。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管理的全过程。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全面加强师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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