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加强行业场所治安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0-09-22 15:37:3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XX县公安局加强行业场所治安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和有力震慑黄赌毒违法犯罪,全面消除娱乐场所、旅馆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黄赌毒及安全隐患,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于社会治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县局决定自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12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旅馆业、娱乐场所和网吧治安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以此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为指导,积极推进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切实提高娱乐场所、旅馆业和网吧治安管理水平,促进其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XX治安大队大队长


XX网安大队大队长

成员:各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治安大队,XX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汇总、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查处一批行业、场所黄赌毒案件及违法违规行政案件;清理一批不符合规定从业人员;规范行业、场所安全设施、设备及硬件;消除一批行业场所安全隐患;梳理一批行业场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四、整治范围

(一)娱乐场所。包括营业性歌舞厅、卡拉OK厅(含量贩式KTV)、夜总会、迪吧、慢摇吧等歌舞娱乐场所;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兼营歌舞厅、酒吧等场所。

(二)旅馆业。包括酒店、宾馆、小旅社及民宿。

(三)网吧。包括所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娱乐场所清理整治。

1.加强备案。开展对娱乐场所排查,发现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要督促娱乐场所严格按照《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全面完善备案手续,确保备案率达100%,并督促娱乐场所在醒目部位悬挂《XX省娱乐场所备案书》。

2.强化治安检查。要加强对娱乐场所治安检查,按照《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规定,督促娱乐场所落实各项硬件设施,警示标志等,确保硬件设施达标率100%。一是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在营业场所出入口、消防安全疏散出入口、营业大厅通道、收款前台安装符合标准的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储存时限是否符合要求等;二是迪斯科舞厅是否按照经营面积配备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并配备安全检查人员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三是包房、包厢门可视窗口、门锁,包房、包厢内灯光设施,"禁黄禁赌禁毒、未成年人严禁入内、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等标示标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隐蔽通道及报警等设施;四是是否存在超时经营及违规留宿客人的行为;五是电子游艺游戏场所是否设置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六是是否有陪侍行为;

3.督促落实管理措施。要按照《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娱乐场所日常经营管理。一是娱乐场所是否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防止娱乐场所发生恶性案事件。二是娱乐场所是否按要求做好营业日志和巡查登记,并将营业日志、巡查记录留档备查。三是娱乐场所是否对所有从业人员建立档案,并及时报辖区派出所进行筛查,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不符合在娱乐场所从业情形等。四是娱乐场所是否与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足够数量取得保安员证的专业保安员。

(二)开展旅馆业清理整治。

1.完善证照办理。要加强对旅馆业的底数和持有证照情况进行摸排,小旅馆、民宿立即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达不到办证条件无证擅自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2.强化治安检查,督促落实管理措施。要加强对旅馆业治安检查,一是在旅馆营业场所出入口、消防安全疏散出入口、营业大厅通道、收款前台是否安装符合标准的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储存时限是否符合要求;二是在旅馆收款前台醒目位置是否摆放有"四实"登记提示牌、旅客入住须知及旅客入住有效证件须知;三是旅馆业是否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强化对红色预警抓捕工作。各派出所在接到大情报系统红色预警指令后,要迅速组织警力实施抓捕,确保抓获成功。

(三)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清理整治。

1.加强备案。开展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排查,发现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要督促全面完善备案手续,确保备案率达100%。联合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电信等部门,加大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依法设立,对其登记注册、营业执照进行清查,严厉打击未经注册登记的"黑网吧"。

2.强化治安检查,督促落实管理措施。一是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入口、消防安全疏散出入口、营业大厅通道、收款前台是否安装符合标准的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储存时限是否符合要求;二是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入口处显著位置是否悬挂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标志。

(四)重点清查整治。

1.娱乐场所。一是严厉查处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消费情况;二是严厉查处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为进入娱乐场所人员卖淫、嫖娼提供条件等违法犯罪行为。

2.旅馆业。一是严厉查处各旅馆未"四实"登记入人员住信息、未同步退房等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查处在旅馆内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3.网吧。一是严厉查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待未成年人上网情况;二是严厉查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10日至8月30日)。各派出所要按照县局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梳理摸排工作,重点开展黄赌毒违法犯罪线索和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为开展清理整治提供数据和情报信息支撑。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30日至11月30日)。各派出所根据摸排情况,依法查处涉及娱乐场所,旅馆业、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场所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其限期整改。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派出所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创新、提炼好的工作方式及做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形,并成工作总结报治安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所队务必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采取集中清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日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有效开展整治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治安、禁毒、网安、刑侦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互通情报线索,强化信息和部门联动。同时,也要加强与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电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抄告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适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形成整治合力。

(三)强化线索摸排。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和收集涉及各行业场所高利放贷、"软、硬"暴力收债、打架斗殴、组织强迫容留卖淫、开设赌场、赌博、吸贩毒、收取"保护费"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摸排和整治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报告本局主要领导,统筹调度案件的侦办工作。

(四)从严查处打击。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从严处罚,并督促限期整改。对符合停业整顿情形的,要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所队工作总结于2020年12月10日前上报县局治安大队。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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