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物赔偿制度(修订)-20210623195734

时间:2021-06-25 08:21:31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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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九年制学校公物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物质基础 , 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工作 学习的重要条件。

 为了给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 充分发挥公物在办学过程中发挥它最大效益 , 同时为了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 在全校形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损失赔偿的范围

1、学校所有房屋、建筑物、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生活设施、通讯设施、卫生、体育、娱乐等设施。

2、学校分配到各班级、处室使用或保管的一切教育、教学、办公、学习、生活用品等。

3、学校分配给个人使用及个人借用的仪器、图书等一切公物。

4、学生上课、实验、活动使用的仪器、图书、课桌凳等公共设施。

以上四款所列物资, 如发生非自然性损坏或丢失, 皆由损坏、 丢失者或物资保管责任人予以赔偿。

二、责任划分

1、物资丢失:个人使用或个人借用的公物,如发生丢失,使用人或借用人 为该公物赔偿人。

 班级及处室部门使用的物资如发生丢失, 由班主任及部门负责人负责查清原因, 造成丢失事故者为该公物赔偿人; 如查不出造成丢失事故的责任者,则该部门负责人为该公物的赔偿人。

属学校保管储存的物资, 如发生丢失事故, 由学校总务主任报学校校长, 并

同物资保管员及有关责任人负责侦察, 凡属保管人员造成丢失的, 保管人员为该公物赔偿人; 凡属在节假日、 晚间或其它休息时间因失盗丢失的学校物资, 门卫及值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门禁不严,物品出门不检查不询问不登记,造成财物丢失,追究门卫责任。

2、物资损坏:一切公物,凡属正常自然老化破损的,不在赔偿范围。凡属 使用不当, 保管不善, 违反操作规程或故意造成物资损坏的, 皆按上述物资丢失之规定,划分责任进行赔偿。

3、教职工及其家属、子女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教职工本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在校学生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学生监护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社会人员造成学校物资损坏,其本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三、赔偿原则

1、赔偿可分为现金和实物两种,也可限期负责修好。

2、谁损坏谁赔偿。如果公物损坏而无法确定责任者,由相关处室、班级、宿舍集体负责赔偿。损坏公物不主动承担者,查实后从重赔偿。

4、赔偿时视情节承担相应的手续费和手工费。

5、凡有如下情况之一者,除加重赔偿外,还要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1)屡教屡犯, 知错不改者。(2)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 态度恶劣者。

)有意鼓动、怂恿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四、赔偿标准

1、丢失的物品:凡能在本地市场购买到的,按原价的 1.5 倍赔偿;在本地市场难以买到的,在原价的基础上加倍赔偿。

2、损坏的物品,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赔偿。

损坏的物品属学校认定的修旧利废的公物,可参照原价折价赔偿。

无意造成物品损坏的,或因正常工作、学习、劳动造成物品损坏的, 按原价赔偿。

正常工作、学习、娱乐之外造成物品损坏的,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物 品损坏的, 或未经物资保管人或物资使用人同意, 私自动用而造成物资损坏的及故意损坏学校物资的,可在原价的基础上加倍赔偿。

五、损失物品原价的确定

1、图书损失,按损失时的价格或比照同类图书价格确定。

2、其它物品

凡学校有价格记录的物品,按记录价格确定。

学校没有价格记录的物品,按损坏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既无记录价格,又无市场价格的物品,可比照同类物品的价格由总务处确定赔偿价格。

1、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含弱电)

2、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3、铝合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六、公物赔偿的手续

1、公物丢失或损坏后,公物管理人员要让赔偿人填写“公物损失记录”, 以便备案存档。

2、公物管理人员按确定的价格,填写好“公物赔偿通知单”,一式三份。

3、公物损坏的赔偿人持“赔偿通知单”到总务处办理赔偿交款手续。

4、总务处收款后,总务主任和收款人在“赔偿通知单”上签字(盖章), 第一联作为学校收款凭证, 第二联由赔偿人交给公物管理人员, 与“公物损失记录”同时存档。第三联由个人保管。

七、公物赔偿管理

1、学校有关管理人员对教师个人借用的需长期使用的固定物资,必须保证 每学期清查登记一次, 临时使用的固定物资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 不准个人私自保管。

2、借用工具书,按图书借阅制度执行。八、其它问题说明

1、班主任、处室负责人为公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物一旦发生损坏、丢

失,由以上人员报请维修或赔偿。

2、总务处每学期初将对各处室、班级的公物进行登记,并由处室负责人、 班主任进行签字确认; 学期末处室负责人、 班主任应根据学期初的登记数将公物进行清点, 如与学期初登记不符且无法查清原因的, 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附:部分公物损坏赔偿价格参考:

公物损坏或遗失赔偿价目表

项目

价格

处理方式

项目

价格

处理方式

投影仪灯泡

2000 元/ 个

更换

弹子门锁

25 元/ 把

更换

投影银幕

450 元/ 套

维修或更换

挂锁

10 元/ 把

更换

工具柜(教室)

380 元/ 个

维修或更换

班牌

30 元/ 块

更换

主机及显示器

5000 元/ 套

维修或更换

窗帘(功能室)

200 元/ 扇

维修或更换

吊扇

120 元/ 台

维修或更换

方凳

30 元/ 张

维修或更换

课桌(单人)

120 元/ 张

维修或更换

门板(木头)

260 元/ 张

维修或更换

椅(单人)

80 元/ 把

维修或更换

不锈钢栏杆

150 元/ 米

维修或更换

日光灯管

20 元/ 根

更换

餐桌( 食堂)

500 元/ 张

维修或更换

节能灯泡

20 元/ 个

更换

监控探头

1000 元/ 个

更换

讲台( 铁)

800 元/ 个

更换

插销

5 元/ 付

更换

开关

15 元/ 个

更换

床板

40 元/ 块

维修或更换

插座

10 元/ 个

更换

塑钢门

450 元/ 张

更换

调速器

25 元/ 个

更换

固定课桌(综合楼)

300 元/ 组

维修或更换

透明玻璃

35 元/ 平方米

更换

塑钢窗

200 元/ 扇

更换

塑料凳

20 元/ 张

更换

座便器

300 元/ 个

更换

宣传窗玻璃

75 元/ 粒

维修或更换

水龙头

15 元/ 个

更换

铁床(新)

550 元/ 套

维修或更换

洗脸盆

100 元/ 个

更换

磁性黑板(新)

800 元/ 块

更换

冲洗阀

50 元/ 个

更换

球型门锁

35 元/ 把

更换

学校花草

10 元以上 / 株

更换

注:上表未列出的公物在遭到损坏或丢失后,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故意破坏者,视情节给予二倍或三倍赔偿的处理

教室公物交接清单

教室名称: 班级名称:

公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使用状态 备注

良好 损坏

投影仪日光灯锁

桌 子

椅 子

钥 匙

玻 璃

讲 台电子白板窗 帘门

接收人(班主任)签字: 移交人签字:

日期: 2016 年 月 日

201 -201 学年度「班级公物检查表」

班级: 班主任:

编号

物品名称

单位

期初数量

期末数量

缺损数量

期初问题登记

1

黑板

1

2

讲台

1

3

班级名片栏

1

4

投影机

1

5

投影幕或白板

1

6

实物展台

1

7

白板笔

8

多媒体讲台磁卡

1

9

多媒体讲台钥匙

1

10

校园喇叭

1

11

音箱

12

日光灯座

完好

13

日光灯管

完好

14

电源插座

2

15

开关

2

18

2

19

门锁(各 2 钥匙)

2

20

完好

21

玻璃

完好

22

窗帘

24

学生桌(单人)

26

学生方凳

备注 :1

备注 :1. 总务处于开学前完成班级清查,

并于 9 月 1 日将本表发送至各班, 请各班主任确认

点收,于次日送总务处,各班可复印 1 份留班级备查。

2. 学期结束前请各班先自行清查,并于休业式前通知总务处办理点交及赔偿等事宜。

检 查 人: 总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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