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对供应商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供方所提供产品和服务能力满足采购要求。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提供原材料供方、外协、服务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管理作业。
职责
3.1 采购部 : 负责按公司要求组织对供方的选择、评价,建立供方档案、考核。
3.2 品质部:负责制定供应商审核计划及供应商质量保证系统的评定。
3.2 各部门 : 负责对供方满足各自要求的能力的评估。
定义
无
作业内容
5.1 供应厂商选择时机
采购部根据采购物资的相关技术要求 、生产需要和成本改善需要进行新供应商和分包商的选择。
5.2 供应厂商基本资料调查
通过对供方供应物资的来料质量和质地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比较后,填制《供方基本资料调查表》择定合格的供方。对于同类的主要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
5.3 供应厂商选择原则
5.3.1 具有公司(工厂)合法注册登记。
5.3.2 品质、有害物质、价格、交期及服务条件良好。
5.3.3 供方的产品及其服务在行业和顾客中的口碑良好。
5.3.4 供方的有害物质风险。
5.4 供方的评估方式
5.4.1 对于有多年业务往来的主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
力,如:
体系或质量、有害物质体系等认证证书;
供方产品的质量、有害物质、价格、交货能力及其支持能力等情况;
本组织及供方其它客户的满意程度调查等。
5.4.2 对于第一次供应主要物资的供方 ,除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或小批量试用,合格后才能供货:
新的供方根据本公司提供的要求提供小量样品;
品质部配合生产部门对供方样品进行加工试验,并将相关结果反馈给采购部门;
C.样品不合格可要求再送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D.试用不合格或进货验证则取消其供货资格;样品验证合格的供方经采购部批准后列入 《合格供方目录》中。
5.4.3 对于批量性辅助性物资或零星采购物资,由品质部门配合采购人员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合格者则予以采购。
5.4.4 供方产品(主要物资类)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购部应向供方发出《品质异常联络单》通知供方在下次供货到本公司前改善,否则按签订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