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委员会规章制度修订版

时间:2020-11-24 10:26:59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纪律检查委员会规章制度

为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调动学生干部的主动性,

创造性和积极性, 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 督促学生干部严于

律己,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培养学生干部的的各种能力,发

挥学生干部的智治理、 教育、服务的作用,规范学生干部的治理工作,

以配合、促进学生科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纪律

检查委员会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

第一章工作制度

1、各部门必须按照部门制度各司其职,有组织的进行各项工作。

2、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后,拟订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交到办

公室。

3、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前向主任提交活动申请, 经批准后进行活动。

4、每次活动部门必须先做好活动策划(包括:活动背景、活动目的、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流程、经费预算、安全事宜、善后处理等)

5、各部门组织活动前两周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

交活动总结于办公室存档。

6、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任下达的任

务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7、凡大型活动,各部门应服从主任分配,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

部级以上干部应积极参加部门内的各种活动 。

8、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学工部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

部长还要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9 、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 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

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 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 分别给予警

告、撤职等处分。

第二章 例会制度

1、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部门每周在办公室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定于周四晚上 9:00,由

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部长例会上各部长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

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4、部门例会,各部长必须把上级会议精神传达到位。

5、部门例会全体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出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

退。

6、部门例会时间、地点由部长自定,并及时通知例会监督部门。各

部门例会时必须要有综合办公室成员在场。

7、在会议过程中必须保持良好的会议氛围,不接听电话、发送短信、

会议期间将手机调成静音。

8、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和本子,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章 考核制度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部门和个人每月基础分为 10 分,按制

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

干事的任免,及部长,干事,部门评奖依据。平均每个月考核成绩在

8 分以上的部门将评为优秀部门;平均分在 8 分以上的同学将评为优

秀干部, 6 分以下的同学取消期末评选优秀干部资格,并作出通报批

评, 4 分以下的将直接革职处理。

一、干事篇

1、 每周例会各干事不得缺席,开会无故不到者需做出书面检讨,并在会议上自我批评。且每人每次扣 2 分,请假三次当缺席一次处理。

2、 部门干事若有事不能参加例会需在大会开始前 2 小时亲自向

自己部长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然后由部长提交给纪检部。违

者每人每次扣 0.5 分。

3、 部门例会各干事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期间不得玩手机、讲小

话。违者每人每次扣 1 分。

4、 办公室每次安排 2 个干事值班,各干事在值班前要在部门值班

签到本上签到,值班干事无故不到者每人每次扣 2 分,并要作出书面检讨。值班未签到者按缺席处理。

5、 部门干事在进行查课工作前必须到办公室查课签到本上签到。无故缺席查课一次,每人每次扣 2 分,并要求做出书面检讨。查课未到办公室签到者按缺席处理。

6、 部门干事在查课时必须公平公正, 不得徇私舞弊, 违者每人每次扣 1 分。纪检部将组织抽查式的复查。

7、 部门干事在查课时不得带与部门无关人员去检查, 更不可找其

他人替代,违者每人每次扣 2 分。若自己有事无法去检查,可以

找各自部长协调。

8、 部门干事每次查课必须佩带工作证,违者每人每次扣 1 分。

9、 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 个人主义以及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每

人每次扣 4 分。并在大会上自我检讨,情节严重者将免除其职务。

10、 部门干事有乐于帮助内部人员、 向上级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被采

纳者每人每次加 2 分。

11、

纪检委外联部每次拉到外联者,加 1.5 分,限三人。其他部门

成员在不影响部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拉来赞助每人加

2 分。

12、

部门干事从未犯错,表现一般者,每人每月加 1 分;公认表现

突出者每人加 2 分。

二、部长篇

1、每周部长例会,各部长不得无故缺席,开会不到者需做出书面检

讨。且每人每次扣 3 分,请假三次当缺席一次处理。

2、部长例会各部长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期间不得玩手机,违者每

人每次扣



1 分。

3、部长若有事不能参加部长例会需在例会开始前



2 小时亲自向主任

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违者每人每次扣



2 分。

4、部门例会各部长不得迟到,早退。凡部长迟到



10 分钟以上,扣



2

分。并要求在部门小会上做检讨。

5、部门例会部长不得缺席,无故不到者需作出书面检讨,并在每月

的部门大会上进行深刻的检讨。 且每人每次扣 4 分。若部长无法出席

部门例会,须向主任申请调整例会时间。

7、工作出色的部门:部长各加 2 分。

8、部门干事,其他部门部长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任调查属实

的,本部门部长每人每次扣 1 分。

9、综合办公室认为部长在部门例会时未能落实会议精神与会议任务,

经主任调查属实的,部长每人每次扣 2 分

三、部门篇

1、各部门所主持开展的活动得到其他部门认可者, 由主任酌情加 2-3

分。

2、各部门在其他部门主持开展活动时,积极配合,并得到活动部门

认可的,由主任酌情加 1-2 分。

3、工作一般,且没有出过大错误的部门,每月每部门加 1 分;工作

出色的部门,每月每部门加 2 分。

第四章 财务制度

1、部门经费在正副主任,综办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2、外联部以及其他成员所拉外联经费必须交与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3、部门所有成员不得擅自动用部门固有财产,更不得擅自将部门财

产外借;如有需要,必须向综合办公室申请,由纪检委主任签字。方

可动用。

4、部门经费必须都要用在部门活动,以及有利于部门工作展开的方

面。

5、纪检委各部门日常开支有正副主任和综合办公室审核、批准、报

销。

6、纪检委各部门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只好经费预算表交道综合办

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综合办公室统筹经费, 活动结束后应将经费结

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综合办公室,由主任进行审核。

7、部门搞的任何活动的账目都应清楚明了,由主任授权综合办公室

审查,并定期向部门内部全体人员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各个部门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

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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