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08 09:38:08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XX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X政办发〔2020〕X号)文件精神,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桥梁、隧道)、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推行“路长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动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养护体制为抓手,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要任务,以健全农村公路治理体系、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为目的,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和推行“路长制”,为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要目标。2020年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积极推进“百乡千村美丽农村路”创建活动,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完善组织体系,构建职责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形成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建成畅、安、绿、美的全域美丽农村路。

二、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路长

建立覆盖县、乡(镇)、村的三级路长体系。县级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级路长由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担任;乡(镇)级路长由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由村党支部或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成立路长办公室

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县级路长兼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发改、财政、公安、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林业和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乡(镇)级路长办公室设在乡(镇)政府,主任由乡(镇)分管交通运输负责人兼任,成员由乡(镇)结合公路养护实际安排。

(三)建立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1.路政员。由县交通运输局路政部门人员兼任。

2.乡(镇)道路监管员。由乡(镇)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委任若干名乡村道路监管员。

3.农村公路护路员。由养护单位根据养护工作实际情况聘用若干名农村公路护路员,积极吸纳当地村民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岗位优先向贫困户倾斜,提高困难群众的参与度和受益面。

三、职责分工

(一)路长职责

实行总路长负总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制度。

1.总路长对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负总责,研究农村公路重要政策,建立多渠道筹措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需求,督促落实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本行政区域内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分段。

2.县级路长负责本行政区域县级公路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总路长制定、落实推动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措施,完成总路长安排的各项工作。

3.乡(镇)级路长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乡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本级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和公路管理养护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4.村级路长负责辖区内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工作。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1.县级路长办公室在县级路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拟订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落实总路长、县级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资金筹集;协调各部门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建设、养护、管理、运营推进环节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乡(镇)级路长履职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强化激励问责;负责开展巡查督查,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定期向总路长、县级路长汇报有关情况。

2.乡(镇)级路长办公室在县级路长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乡(镇)级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处理乡、村公路日常工作,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核查考核等机制;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公路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在县交通运输局路政部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开展巡查督查,受理投诉举报,并督促和指导村级路长工作。

(三)“三员”职责

路政员是农村公路的执法主体。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路政执法,及时查处破坏、损坏、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等行为,保护路产路权。

监管员是农村公路运行监管的重要力量。在乡(镇)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保险理赔,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并协助公路执法机构进行查处。

护路员是农村公路保护的重要补充。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水沟杂物,整修边坡和绿化;对发现的损坏、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予以查处;对发现水毁等自然灾害损坏构造物问题,要及时上报公路养护工程实施单位进行修复。

(四)县路长制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

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运营、管理及路产路权维护。

发改局负责配合交通局积极争取农村公路建养项目。

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养项目的审批立项工作。

财政局负责县乡村三级农村“路长制”专项经费,协调道路建养运营资金的拨付,监督资金使用。

自然资源局负责道路红线内的保护范围划界确权,负责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可能发生影响与破坏的排查与预警工作。

住建局负责城乡建设与道路建设协调发展事项。

水利局负责水文、河道、水库、塘坝及有关水利设施与道路、桥梁、隧道建养协调发展事项。

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农村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公路建养之间协同发展事项。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调管理和督查全县公路污染治理,督导道路周边特别是道路红线内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林业局负责道路两侧通道绿化管理工作,加强补植补造,注意路口影响视线树木移植,严格控制行道树的采伐,选择合理树种与间距,有效减少树与农作物矛盾引起的人为破坏。

文旅局协调通往文保单位、文化遗存、红色教育基地、风景旅游名胜等道路的规划设计工作。

应急局协调各相关职能单位,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相关的应急预案、应急储备、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蓄意破坏损毁道路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分析研判,协调交通运输局搞好道路各项安防建设,完善平交道口红绿灯设置,合理增加测速限速措施,最大程度上减少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推进乡(镇)级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推行县统一执法、乡(镇)及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提高农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定期开展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建立和完善养护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状况统计更新制度,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信息化。

(二)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加强公路养护巡查和桥隧日常检查,注重预防性养护,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积极推进专业化养护,围绕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的“四化”目标,将农村公路养护全面推向市场。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由有资质的专业公路养护企业实施农村公路维修工程和日常养护工作,鼓励养护企业优先选用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养护整修和清扫保洁工作,促进贫困人口增收。各级路长要加强农村公路巡查工作,动态掌握路况信息,及时解决和上报出现的各类问题,切实落实管养责任,提升养护质量,确保乡村公路有人管、有人养。鼓励各级路长积极创建“文明路”、“平安路”。

(三)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

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城乡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净化,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推进农村公路生态绿色发展,打造“畅、安、舒、绿、美”的出行环境,充分发挥好农村公路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引领作用。

(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营管理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新建改建一批“多站合一、一站多能”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完善县、乡、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五)加强社会监督

在县道、乡道、村道两侧的显著位置两侧竖立路长公示牌,标明路线的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姓名、工作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

县级路长要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防灾抗灾机制在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以专业化养护公司为主体,加强养护队伍应急能力建设,保障抢险设备的储备和调配,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灾毁抢通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县政府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路长制”工作负直接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路长制”责任体系,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路长管养机制。各乡(镇)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路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路长制”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跟踪“路长制”实施进展,定期对县、乡(镇)、村级路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乡(镇)、村,级路长制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路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建立工作验收制度,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上一级路长及时对下一级路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强化资金保障

县级路长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投入力度;要同步配套养护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县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养护资金投入,保障农村公路养护需要。

(四)做好建档立卡

县级路长办公室要组织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调查核实,确定各级路长责任范围,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建立区、乡、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

(五)严格督导考核

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县对乡(镇)的政府年度考核内容。路长办公室采取定期督导巡查、不定期明察暗访、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实施督导考核,变年终考核为日常考核,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六)推进农村公路云平台建设,实现管养信息化

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农村公路路基、路面、交通基础设施等数据,完成路况信息及时上报、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鼓励护路员和社会公众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方式上报路面病害情况到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平合,经审核报分管路长办公室处理,强化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实现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全覆盖。

(七)加强宣传力度

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公告路长名单,及时报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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