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现阶段行政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时间:2023-04-15 14:05:13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多次的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行政体制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行政体制现状所暴露的问题表明,现阶段我国的行政改革应该是以强化理性为目标。理性官僚制以其显著的理性内核对我国当前的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大的借鉴价值,但是,其内在的弱点却需要我国传统文化思想精髓的补充。我国现阶段行政体制改革的具体路径,可以从理性官僚制与我国传统文化的互补中得到答案。

关键词:行政体制;理性官僚制;传统文化

一、我国行政体制的现状

(一)现实观照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分别进行了多次行政体制改革,其中包括1982、1988、1993、1998、2003 和2008 年的政府体制改革,这些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不仅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极大的提高了政府管理水平,同时也很好的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的建设。然而,与此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循序渐进的发展,有待持续不断的完善。尽管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硕果累累,但受到客观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仍然属于阶段性和过渡性的改革,其历程也暴露出严重的低效重复的特点,一些长期存留的问题如行政效率不高、人为因素影响严重、形式主义突出等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二)行政生态学分析

行政生态学是20 世纪60 年代在西方行政学界兴起的一门以生态学的方法研究行政现象、行政行为与行政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行政学分支学科,它要求对行政系统作整体的观察与精密的分析,作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从而正确地揭示行政这一主体生长和发展的规律,以从整体上把握行政过程与行政运行规律。美国著名行政学家弗雷德·里格斯的行政生态理论对分析各国的行政体制一直有很大帮助。里格斯的行政生态理论主要包括行政模式分类、行政生态要素分析和对过渡社会公共行政特点的分析。里格斯区分出三种行政模式:融合型行政、衍射型行政和棱柱型行政,它们分别对应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过渡型的社会。我国最基本的国情就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这一阶段正是过渡阶段,这一阶段的行政特点正可谓是新旧并存。里格斯将过渡型社会公共行政的特点归纳为:异质性、重叠性与形式主义。

因此,无论从我国行政体制的现实观照还是从行政生态的理论分析,我国现阶段的行政体制都表现出明显的非理性的特点,这不仅削弱了行政的权威,也造成了效率的低下,甚至对现代化的进程和民主的发展都造成消极的影响。所以,强化理性,正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

二、理性官僚制的内涵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一)理性官僚制的内涵

理性官僚制是相对于传统官僚制而言,理性官僚制理论的先驱马克斯·韦伯是第一个真正从学术上对“官僚制”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的学者。

马克斯·韦伯并非是把理性官僚制作为一种典范加以固定,他甚至没有对官僚制做出精确的定义,他只是认为,“‘理性官僚制’是一种理想类型,是‘法理型支配(统治)’这种理想类型中最纯粹的一种支配形式。”韦伯的目的在于试图勾勒出一种客观理性的纯粹、抽象、标准化的关于组织形态的理论模型,以此作为参照系来分析历史和现实的组织形态,并给组织的改进和完善提供理论依据和标准参考。

他总结了人类社会中三种被接受的合法性权威:克里斯玛型权威、传统型权威、法理型权威,建立在三种合法性权威的基础上,分别为三种类型的组织:神秘型组织、传统型组织、法理型组织。韦伯根据三种纯粹理想型的组织比较认为,传统型和法理型组织才是官僚制形式,传统型组织只具有合法性,不具有合理性,即使具有某种合理性,也属于价值合理性,法理型组织不仅具有合法性,而且具有形式合理性。法理型组织正是建立在社会理性化基础上,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因此我们把韦伯官僚制称谓为理性官僚制。

在韦伯之前,官僚制被看作是一种由官员过分控制的、并趋于损害公民普遍自由的政体形式。事实上,不管是从“官僚制”一词最初所代表的字面意义上,还是在韦伯的相关理论里,“官僚制”及“官僚”都是个中性词,并不带有褒贬的色彩。正确理解理性官僚制需要了解其本质特征。理性官僚制是法理型支配(统治)的最纯粹方式。韦伯通过对官僚制组织的长期研究,独特地运用“理性类型”的分析方法,以“理性主义”为中心对理性官僚制的概念进行了描述。法制化、层级节制、公私分开、专业化、职业化、和效果的可预见性等特征即构成了韦伯的理性官僚制的定义性模式。正是因为具备以上的内容特征,理性官僚制才能显示出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并在应对行政管理任务量的扩张时游刃有余,从而在现代公共行政管理模式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二)理性官僚制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正经历着历史转型,虽然我国长久以来实行的就是一种官僚制化的行政模式,但这种官僚制却存留着明显的传统社会的痼疾,从而呈现出诸多非理性的设置:组织结构上,科学合理的政府管理体制尚未确立,机构变动频繁且调整缺乏系统性;管理方式上,政府的具体职能界定模糊,各项制度和规则不健全、不科学,普遍缺乏公务员的专业分工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人才,行政管理中的“身份或资历取向”凌驾于“成绩取向”之上,行政腐败严重等;行政文化上,现代理性精神欠缺,法治理念匮乏,市场经济的契约观念难以植入以取代传统封建社会的“主仆观念”等。由此,依据现代官僚制的种种特征判断,我国目前仍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理性官僚体制,反而处于官僚化不足的阶段。面对行政体制缺乏理性的现实,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完善官僚体制,建立起全民的、正直的理性官僚制。

三、理性官僚制具体运用的现实考量

(一)相关理论的影响

在21 世纪的今天来谈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就不得不关注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等理论对这个领域的影响。它们都是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于是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中,国内有些学者就主张要将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的诸多优势整合起来加以考虑。这种愿望固然是好的,但是笔者认为这里面存在两点疑问。其一,这种路径的可行性与现实性如何?其二,是否西方的这几种理论就是最适合的不二选择?实际上,将上述诸多理论整合加以考虑的想法其真正施行起来会存在诸多悖论,这就好比是“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具有天生的排斥性,它们相互的比重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情形。笔者看来,行政体制中的价值倚重也是一样,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应该强调相应的价值取向。就目前我国的行政体制而言,我们务必要加强和巩固行政体制的理性要素,从行政管理体制的根本要求上加以规范。正如行政学家B·盖伊·彼得斯所言“: 对于体制转换中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而言,在追求政府部门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重视

建立一个可被预测的,属于全民的、正直的韦伯式官僚政府”就第二个问题而言,我们可以注意到,对理性官僚制消极后果(遏制人的创造性、忽略人的感情等)的批评与匡正并非只能在西方相关的公共行政理论(如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等)中才能找到,我国悠远而深厚的历史文化也同样孕育着很多非常有价值的思想,它们同样可以有效地纠正理性官僚制一些极端而消极的影响。

(二)我国传统文化对理性官僚制的补充

我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精髓的思想能够对理性官僚制的弱点部分予以补充。首先,注重道德对对注重制度的补充。我们知道,理性官僚制是以法律和规章制度为最高价值,以合法化的制度和规则为最高权威。对制度的关注或者说是尊崇无疑是一种理性的表现,在制度的规范下,任何人不得任意妄为,所有人的行为都要以合法制度为最高标准。这一方面保证了目标的同一,但另一方面,尤其是在西方资本主义的语境中,它又极易导致组织的呆滞和保守。这种担忧放在我国的国情就会大大的降低了,因为我国传统文化自古以来就十分尊崇道德和伦理,处处洋溢着浓浓的人情味和人道味。孔子最为崇尚德治“,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孟子也在《礼记·哀公问》中要求为政者“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其次,追求自由对追求同一的补充。在严格遵守规则的前提下追求最高程度的效率,理性官僚制极易导致个人自由的丧失。因为法规制度的规范和理性的计算,都是为了将个人的行为固定为一种可预见的对象,这种刚性的标准极易造成千人一面和墨守成规的枯燥。庆幸的是,中国历来就有追求自由的传统,这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理性官僚制的弊端。老子在《道德经》中曾说:“夫物或行或随、或觑或吹、或强或赢、或挫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这里的意思是指,人与人各不相同,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庄子·天地》篇中也说“: 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当人得以充分并自由地发挥他的天赋才能时,他才感到快乐。当人得以充分并自由地发挥他的天赋才能时,他才感到快乐。理性官僚制与我国传统文化的交织与融合,能够生发出持久的刚柔相济的张力,从而更好的解决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四、现阶段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坚定不移巩固依法行政的基础地位

当前我国的行政体制还带有不少的个人魅力型权威和传统型权威的特征,行政中的人治色彩浓厚,“家长制”作风和“个人专断”往往成为行政的推动力,公私不分,血缘关系和个人忠诚关系等非理性因素侵蚀、损害公务人员对公共目标的体认,府行政权力常常超越法制权力,造成法律的失效。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建立起并巩固好理性——合法型权威在我国行政体制领域的基础地位,在现阶段,这种理性——合法型权威就是指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权威的基础地位,以法律保证行政行为的有限性,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国家法律对公共行政实施指导、规范、监督和制衡。

与此同时,强调法律的基础地位,并不是否认道德在其中的重要性。法律是对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的规范,这种规范非常明确,但在一定程度上又会产生偏差甚至与法律制定的目标背道而驰,因为它能够用来行善,也可以用来作恶。而行政人员自身的良好道德,其携带的责任、道义等信念,奉献、仁爱等精神,都将为法律的实施担负起更明确的责任。

(二)循序渐进进行组织结构的合理调整

我国行政体制的组织结构长期存在设置不合理的现象,行政组织间职责划分不清、分工不明晰,职能交错、机构重叠现象极为普遍,不合理的结构设置使得行政组织的效率极为低下。为了改变这种现象,我们必须进行组织结构的合理调整,要根据行政机构的功能和职责范围,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层级结构和职能结构,以形成层级分明、职能明确、政令畅通的行政组织体系。

(三)大刀阔斧开展人事行政制度的改革

首先,要努力建设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务必通过严格的考任和选任来选拔公务员,要特别注重公务员的专业素养,强化公务员选拔过程中的专业化取向。其次,要规范公务员的非理性行为。务必防止公务员权力的滥用,从根本上消除“官本位”思想的历史流弊,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内容与精神履行公务员义务,行使公务员权力。再次,要建立科学可行的公务员考核机制,树立新型的政绩观。

(四)不懈努力塑造理性的行政文化

归根到底,行政体制的行为方式要归因于特定的行政文化。从相当的程度上说,行政文化的类型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方式。长久以来,由于一些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国行政文化尚表现出很多非理性的特点,人为因素往往在行政管理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大大降低了我们的行政效率,也对政府形象产生很大的损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深化的今天,我们迫切需要一种有效能的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塑造一种能为行政管理带来效能的行政文化,即理性的行政文化。

行政文化的理性基调,能够为行政管理的效能提供保障,但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也应该注意行政人员情感因素的发挥。人是有情感的人,而不是冷冰冰的制度的机器,发挥人的能动性,体现人的个性,这不仅是人自身发展的诉求,也是使人能够创造性作用于事物的要求。

参考文献:

[1]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修订版)[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2]黄小勇.现代化进程中的官僚制——韦伯官僚制理论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3]谭功荣.西方公共行政学思想与流派[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4][美]B·盖伊·彼得斯著,吴爱明,夏宏图译.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5]中外名人研究中心编.诸子百家经典集粹[M].合肥:黄山书社,1997 年.

[6]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王建武]

推荐访问:现阶段 体制改革 路径 行政 选择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