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领导爱心助孤项目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和镇委饮水安全工程自查报告汇编

时间:2021-02-19 08:38:39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镇委领导爱心助孤项目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和镇委饮水安全工程自查报告汇编

镇委领导爱心助孤项目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促进社会和谐,倡导扶弱助困,保障全镇孤儿的基本生活和全面发展,促进孤儿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领导干部结对资助贫困孤儿活动,从孤儿的衣、食、住、行、教及心理成长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开展爱心助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营造关爱孤儿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资助人员范围

1、实行领导干部带头,镇三套班子领导、各村(居)支部书记,镇直机关主要负责人每人助养1名孤儿;

2、号召副股级以上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捐款捐物或结对助养孤儿;

3、积极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富有爱心的企业家和社会有识之士参加到此项活动中来,可以与镇民政办公室联系,自愿结对助养孤儿或捐款捐物;

4、镇民政办设立专户接受捐赠,并负责统筹好捐助款物的使用、发放,确保“爱心助孤”工程实现全覆盖。

三、资助对象及资助要求

(一)资助对象

户口在本镇、年龄在18周岁以下、父母双亡、失踪或父母无法行使监护人职责(如被羁押等)的贫困孤儿。年龄超过16周岁且已走上社会的孤儿原则上不再救助范围(救助孤儿名单由各村居提供)。

(二)资助方式

资助者以个人名义,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结对资助。民政部门层层建立健全“爱心助孤”工程活动档案,及时进行跟踪调查,记录入档,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资助人的义务和责任

1.对受助孤儿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

2.经常通过电话、通信等形式,了解受助孤儿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加深感情;

3.经常看望慰问受助孤儿,尤其在春节、中秋节、六一儿童节和孤儿生日期间要向孤儿表达关爱,使受助人感受亲情的温暖;

4.资助人对受助人主要是给予经济资助和亲情关怀,不承担受助孤儿的监护责任和由受助孤儿个人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资助期限

资助人和受助孤儿一旦确立结对关系后,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镇民政办确认,可终止资助:

1.受助孤儿拒绝接受继续资助的;

2.受助人年满16周岁,不再继续学习,能够自食其力的;

3.另有其他资助人资助的;

4.资助人因突发情况失去资助能力的;

5.受助人因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爱心助孤”工程的领导,成立镇“爱心助孤”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孤儿救助工作扎扎实实的开展。

“爱心助孤”工程是全社会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配合协作,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各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本单位对孤儿的优惠政策,确保“爱心助孤”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党委政府纪检监察室、民政办公室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将此项工作与单位目标考核和个人考核挂钩。镇委领导爱心助孤项目指导意见

镇委饮水安全工程自查报告

鹤上镇地处中部内陆,区域面积48.5平方公里,目前全镇设22个行政村,总人口61096人,其中农业人口占91%。

农村饮水安全关系到群众的生产与生活,关系到全镇的经济发展,饮水安全是我镇党委政府长远考虑、近期实施的工作目标。

20**年初,我镇在市水利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就解决部分片区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着手进行规划与立项,申请列入中央计划内第二期投资项目,得到了省市发改委和水利部门的批准。

工程概况

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入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项目设计受益范围13个行政村,受益人口30009人(其中饮水不安全人口24007人)。项目概算投资1170.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90.11万元,省级配套307.64万元,地方配套和镇村自筹411.55万元。工程项目设计总供水规模为5500㎡d,拟建造水池6座,加压水泵2座,敷设配水管35260m,支水管117573m。水源连接我市威立雅水务公司的自来水厂,水质、水压要求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工程虽然是分期实施,但我镇已经完成项目的全部前期工作,包括总体设计、地形勘测、环保评审和管线分布等。

(一)第一期工程进展情况

根据省发改委批复,我镇去年先实施第一期工程,完成上李、京林、莲花、湖尾、路北、桃坑、北山等7个村(人口12203)的项目建设。第一期工程预算资金为557万元,参照其他乡镇的做法,我镇拟把管径小于50㎜的这部份工程,改由村一级组织施工,剔除造价91万元,报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预算造价为417万元,工程最高控制价为367万元,根据市政府专题纪要精神,降标幅为审定预算价的20%,以333.51万元的总造价,委托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于20**年10月29日开标,由新天成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施工监理由省龙岩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标(标额93551元),工程于工程总工期150天,于20**年11月28日动工,至此已完成好三个分部工程及其425个分项工程,进入到扫尾阶段,并于20**年8月8日递交招标工程完工验收报告。

(二)第二期工程进展情况

我镇今年实施第二期工程,计划完成青桥、岱岭、环东湖、北山、云江、云路和洞湖等7个村(人口11803)的项目建设。工程设计造价5410749元,报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预算造价为4809334元。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长委办72号)”和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水建设39号)”规定,我镇取降幅值10%,以4328400元的总造价,委托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于20**年5月12日开标,由于被废标的其中一家公司提出投诉,经6月1日组织专家复议,该公司仍被评为废标,由福清市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自查情况

(一)、组织实施和责任落实情况镇政府于20**年5月份成立了“鹤上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服务协调小组”,由镇长亲自挂帅,抽调水利、财政、土地、规划、卫生和自来水站等部门的得力干部作为工程项目协调服务小组成员,分管的副镇长具体抓项目落实,同时责成各项目村的一名主干为项目的直接责任人,组成上下联动、互相配合的工作班子。

(二)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日前,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设计总供水规模为5500㎡d,拟建造水池6座,加压水泵2座,敷设配水管35260m,支水管117573m。水源连接我市威立雅水务公司的自来水厂,水质、水压要求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工程按计划分期实施,我镇已经完成项目的全部前期工作,包括总体设计、地形勘测、环保评审和管线分布等。

20**年8月完成第一期施工,截止日前第二期施工业已完成90%的管网敷设,仅剩余北山村约04公里管线及岱岭的高位水池和泵房。

(三)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情况

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对项目进行分解落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二是要确保工程进度,做到各个阶段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安排;三是要学习兄弟乡镇好的经验与做法,做到事半功倍;四是要抓好项目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好项目法人制等五项制度,抓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资金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在具体工作中,镇成立的专门领导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各村也相应成立施工现场管理和督查小组,对施工现场全天侯进行监督管理,尤其是对隐蔽工程进行全方位监督,一有质量问题马上要求整改。

(四)资金到位、使用与管理情况

按省发改委批复,我镇项目计划投资1170.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90万元,省级配套371万元,地方配套117.09万元,镇村自筹294.54万元。目前,除地方配套资金外的所筹资金均已到位。为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管理和监督,我们已开设银行专户,同时要求各项目村设立专项会计科目,做到专款专用,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发挥工程效益。

(五)工程质量情况

施工监理按规定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确定,一期工程由省龙岩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由省闽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技术监督,严把材料关,保证工程质量。上级发改局、水利局等部门不定期派出技术人员进行抽查。检查结果显示施工单位所采用的施工方法符合规范,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合同相符,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工程已基本建成,但未组织完工验收。入户管网工作,参照其他乡镇的做法,我镇拟把管径小于50㎜的这部份工程,由村一级组织施工,入户管网工程进行入各村预算阶段,莲花、上李、京林等村已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启动自筹资金收取工作。入户管材以最低价竞标,定为晟扬管材有限公司,已签定供货合同。镇委饮水安全工程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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