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规章制度5764(21页)

时间:2020-09-22 14:39:0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审计规章制度

【篇一: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

量,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保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根据

《审计法》和集团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内部审计 ”是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

计,即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分公司等组织机构及相关派驻机

构的经营、管理、人财物及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方面所进行的一种独

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管理活动、内部

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条 集团公司设审计部,根据集团公司实际和业务需要配置专业

审计人员。

第四条 审计部在集团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根据董事长的要求制定工作

计划,独立、客观地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董事长负责,接受董事

长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

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等基本素质,以保证有效地开展

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地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

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规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

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内部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事项予

以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时,如果与被审计单位或

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

制度独立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阻挠、打击或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的依据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3.董事长下达的指示和工作指标;

4.下属各子、分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会议决议、规划、计划、工

作目标、经营方针等;

5.集团及各子、分公司签订的有关合同;

6.其他相关标准。

第四章 内部审计的范围

第十三条 审计部应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公司各

阶段工作重点和上级的部署,组织安排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应涵盖

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主要审计范围如下:

1.集团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经营管理方面:

(1) 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

(2)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情况;

(3)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情况;

(4)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决议落实、执行情况;

(5) 财务收支与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1)财务预算(计划)编制、执行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规性;

2)财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帐簿及相关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及

有效情况等;

3) 经营成果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4) 管理和核算财务收支的计算机系统及其反映的电子数据和有关

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

(6)对外投资及投入到控股公司、参股公司、设立的其他机构、分

公司中的其他资金、财产的经营管理风险及效益情况;

(7)融资方案及规模的合法性、合规性,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效益性;

(8)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规划设计情况、

招投标情况、工程建设成本及财务收支情况、工程变更与现场重大

签证情况、概(预)算调整情况,工程竣工验收与决算情况、以及

合同签订与审批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等。

(9)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签订的合法性、规范性及履行情况;

(10)以公司资产进行抵押贷款或对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11)关联交易的确立及执行情况;

(12)集团公司发生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的真实、合法、有

效性;

(13)前期审计意见落实跟踪整改情况。

2.专项(专案)审计或调查:

(1)离任审计:对项目公司总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在任期间的经济

责任审计,是在离任人任职终结时,对其发生过的经济活动及履行

职责的情况进行审查分析,并提出有关意见与建议,为公司确定或

解除其经济责任提供参考。

(2)舞弊审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侵害国家或

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项调查、核实。

(3)专项尽职调查审计:公司对外投资和收购过程中,对被收购单

位进行专项的尽职调查审计,如有必要配合律师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

(4)其他专项审计或调查:针对经济业务活动中某一环节或事项,

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开展专项审计并发表相关意见。如销货与收款、

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采购与管理、日常资金管理、专

项费用管理使用、人力资源管理等。

3.董事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第十四条 审计部对集团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

进行检查和评估。督促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

公司经营管理的改善和加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第十五条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

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包括但

不限于对集团公司及下属的各子、分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工

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维修改造及与其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进

行全面审计。

第十六条 对公司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进行特别调查,查找薄弱环节和故障所在,确保公司资源充分、合

理运用。

第十七条 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

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

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第十八条 配合外部审计单位对集团公司及有关各子、分公司的审计。

第十九条 审计部应当向董事长报送审计工作计划,及内部审计年度

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

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二十条 跟进、督促经董事长批准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整改

情况。

第二十一条 办理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六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

第二十二条 审计部有权制定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经董事

长批准后执行;参加本单位财务管理和经营决策方面的有关会议,

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进行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参与

研究制定、修改有关的规章制度;根据需要,审计部可协助项目公

司与部门参加重要合同、协议的洽谈与签订、大额采购、发包工程

等事项的招标、评标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所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项目工程

建设全过程相关资料以及开展审计工作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审计部在审计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权限

(1)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2)检查内部审计范围和内容中的有关事项;

(3)对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及取证。

如有需要,可要求被调查人员在一定时间内(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递交与口述情况相应的书面材料。

(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

时制止决定;

【篇二:审计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审计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的工作计划,制定并完善会计、

财务及审计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3、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的审计工作。

5、监督、指导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编制公司年度综合经营计划,财务收支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

的执行情况。

2、组织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反映经营成果,分析经济活动,提

出改善建议。

3、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

施。

4、审核、合并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调配使用资金,监控资金的投入、提高

资金利用效率。

6、做好财务预算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

7、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与完整。

8、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预测等财务方面的可行性

研究,作为公司决策参考。

9、检查指导各子公司的财务工作,通过内部审计,监督其财务运行

并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评价。

10、制定内部统计报表,收集整理统计资料,提供统计分析报告,

发布、传递统计信息。

11、协助和支持其他部门的工作,保持部门之间良好的沟通。

12、搞好部门建设,不断改进内部管理工作;管理财会人员,做好

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和财会业务的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

部门工作绩效。

13、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主要工作要求:

1、工作计划

1.1 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每季度首月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每年 1

月 15 日前,制定出本部门的各项工作计划,年度计划上报总经理,

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1.2 工作计划的制定要及时、客观,要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和可操作

性。

1.3 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及时跟踪计划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

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修改工作计划,并做好修改记录。

2、制定制度

2.1 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相关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法规要

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内部会计核算、投资管理、综合统

计、财务管理等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并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2.2 确保各项制度、细则得到贯彻实施:实施时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

准备、动员工作,如出现疑问和异议要立即认真解答和处理;要及

时跟踪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子公司考核与审计

3.1 及时对各所属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做好离任审计工作和重

大财务事项的专项审计工作。

3.2 在审计中必须旁证材料收集齐全,做好工作底稿,做好调查记录;

做到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审计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做到事实清

楚,数据确实,依法有据,建议恰当;要跟踪审计报告执行结果,

及时将有关资料、档案归档保管。

3.3 按月收集、整理并按季度分析所属子公司财务报表,形成财务分

析报告,提交各所属子公司董事会(长)和公司分管领导。

3.4 监督各所属子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季度组织召集各

所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召开财务分析会,对于其出现的重大财务收

支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5 根据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的有关规定,参与考核委派至

各所属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并提出考核意见。

3.6 每年度终了后 2 个月内,对各所属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收集各项经济指标,并

提交考核报告,提出考核意见。

4、统计

4.1 统计指标设置合理,工作规范,保证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的准确

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条理性,妥善保管有关统计资料。

4.2 统计信息资料的收集及时,数据审核认真,保证有效性和准确性。

  4.3 每月(季、年)终了后 8 个工作日内,要将上月(季、年)各类统计报表报送公司分管领导;每季(年)终了后 15 日内将上季(年)

度的统计分析报告报送公司分管领导。根据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

按时编制、上报统计报表。

4.4 月度报表要附有文字说明,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的

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分析报告应以报表为基础,

以检查计划为重心,测定计划完成程度,分析计划完成与未完成的

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4.5 编制报表的过程中,要仔细核对数据,严格履行审核手续,对外

报送的报表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核、签名或盖章。

5、其他业务

5.1 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和

报废的材料要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经过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5.2 制订固定资产目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分类核算,认真审查固

定资产的购建、转让、报废等是否符合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有关规

定,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每季度终了后七个工作日内编制固定资

产的折旧明细表。每年度终了 45 天内,会同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固定

资产的盘点清查。

5.3 负责按时交纳税款。

5.4 及时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的变更和年检等工作。

5.5 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审查各类报销手续是否完备,

并在报销手续完备后的当天完成费用报销的制单。

5.6 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发放工资、奖金等人员费用;按时缴纳

公积金及各种劳动保险费。

5.7 按照公司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审查办理职工备用金、借款手续,并定期( 3 个月)清理职工个人的备用金及借款账户。

5.8 根据公司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审查办理信用卡的核销手续,及时

核对信用卡往来账户,并补足公司信用卡余额,保证公司信用卡的

正常使用。

5.9 每季度终了后 1 个月内核对与关联企业的往来账目,编制往来账

目余额调节表,并在下一季度进行账务调整。

6、其他工作

61 搞好部门员工队伍建设,组织部门员工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

员工业务素质。

6.2 积极参与公司文化建设;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联系;协助

和支持其他部门的工作,保持部门之间良好的沟通。

6.3 定期检查本部门计划完成和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做好工作总结,

形成书面报告,按时向总经理汇报。

6.4 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和总经理交给的

其他任务。

【篇三: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审计法》

和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内部审计 ”是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

计,即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财物及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方面所进

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管理

活动、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审计考核部,根据公司实际和业务需要配置专业审计

人员。

第四条 审计部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及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根据董事长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独立、

客观地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董事长负责,接受董事长的指导和监

督。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

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等基本素质,以保证有效地开展

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地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

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规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

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内部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事项予

以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时,如果与被审计单位或

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独立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

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阻挠、打击或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的依据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董事长下达的指示和工作指标;

4.会议决议、规划、计划、工作目标、经营方针等;

5.其他相关标准。

第四章 内部审计的范围

第十三条 审计部应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公司各

阶段工作重点和上级的部署,组织安排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应涵盖

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主要审计范围如下:

1.公司各内部机构经营管理方面:

(1) 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

(2)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情况;

(3)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情况;

(4)董事会决议及决议落实、执行情况;

(5)财务收支与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1)财务预算(计划)编制、执行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规性;

2)财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帐簿及相关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及

有效情况等;

3) 经营成果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4) 管理和核算财务收支的计算机系统及其反映的电子数据和有关

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

(6)对外投资及投入到控股公司、参股公司、设立的其他机构、分

公司中的其他资金、财产的经营管理风险及效益情况;

(7)融资方案及规模的合法性、合规性,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效益性;

(8)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规划设计情况、

招投标情况、工程建设成本及财务收支情况、工程变更与现场重大

签证情况、概(预)算调整情况,工程竣工验收与决算情况、以及

合同签订与审批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等。

(9)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签订的合法性、规范性及履行情况;

(10)以公司资产进行抵押贷款或对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11)关联交易的确立及执行情况;

(12)公司发生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的真实、合法、有效性;

(13)前期审计意见落实跟踪整改情况。

2.专项(专案)审计或调查:

(1)离任审计:对项目公司总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在任期间的经济

责任审计,是在离任人任职终结时,对其发生过的经济活动及履行

职责的情况进行审查分析,并提出有关意见与建议,为公司确定或

解除其经济责任提供参考。

(2)舞弊审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侵害国家或

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项调查、核实。

(4)其他专项审计或调查:针对经济业务活动中某一环节或事项,

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开展专项审计并发表相关意见。如销货与收款、

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采购与管理、日常资金管理、专

项费用管理使用、人力资源管理等。

3.董事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第十四条 审计部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合理

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督促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改善和加强,保障公司持续、

健康、快速地发展。

第十五条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

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

 第十六

条 对公司内部机构进行特别调查,查找薄弱环节和故障所在,确保

公司资源充分、合理运用。

第十七条 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

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

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第十八条 配合外部审计单位对公司的审计。

第十九条 审计部应当向董事长报送审计工作计划,及内部审计年度

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

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二十条 跟进、督促经董事长批准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整改

情况。

第二十一条 办理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六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

第二十二条 审计部有权制定公司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经董事长批

准后执行;参加本单位财务管理和经营决策方面的有关会议,参与

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进行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参与研究

制定、修改有关的规章制度;根据需要,审计部可协助项目公司与

部门参加重要合同、协议的洽谈与签订、大额采购、发包工程等事

项的招标、评标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所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项目工程

建设全过程相关资料以及开展审计工作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审计部在审计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权限

(1)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2)检查内部审计范围和内容中的有关事项;

(3)对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及取证。

如有需要,可要求被调查人员在一定时间内(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递交与口述情况相应的书面材料。

(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

时制止决定;

(5)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内部控制与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6)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

的单位和人员,报请集团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的建议;

(7)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以及变造、伪造、隐瞒、

毁灭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向董事长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

有关人员责任;

(8)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9)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投资项目、重要客户、供应商等进行实地

调查、取证、函证或电话询证。

推荐访问:审计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审计 审计规章制度5764(21页)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