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少数民族开展双语教育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3-04-19 19:20:0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在一个多语的社会或国家里,构建双语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关系到能否实现社会的和谐和在新疆这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的地区不同民族之间的和谐发展。双语在中国确属新生事物,其目的、任务、规律、走势等还没有被充分认识。在一些地区和学校努力实践、不断推进、成果逐渐显现的同时,仍有一些许多值得探索和需要回答的问题。例如,双语教育与母语教育、外语教学究竟是什么关系?新疆少数民族教育质量提高与双语教学之间存在着直接或间接联系,双语教学是提高新疆少数民族教育水平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双语教育 少数民族 民汉兼通

语言是人类交际的工具,是人类文化的载体。随着人们文化观念和语言观念的改变,少数民族语言已经不再被视为原始、落后的,而被看成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研究是伴随着双语现象和双语教育活动的出现而产生的。关于“双语”教育的定义,在双语研究中尚未取得统一的认识,比如:托斯滕.休森与奈维尔.泊斯特莱特沃尔特(Torsten Husen and T.Neville Postlethwalte)在《国际教育百科全书》(The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Education)中对“双语教育”的界定是:“所谓‘双语教育’,通常是指一种使用两种语言作为非语言学科教学媒介语的教学方法(an instructional approach.)”进而他们又强调指出:实施“‘双语教育’的最低必要标准,应该是一种在教学的某些过程中至少使用两种教学用语的方法。教学中使用两种语言,不一定同时使用,也不必在统一学期内使用,而是在各年级连贯的使用两种语言。”

我国学者王斌华教授在其编著的《双语教育与双语教学》中指出:“‘双语教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双语教育是学校中使用两种语言的教育。这样,我国学校开设外语课程也属于双语教育范畴;狭义的双语教育是学校中使用第二或外语教授数学、物理、化学、历史等学科的教育”。

本文所说的双语教育是指在学校中使用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作为教学媒介的教学活动。我国双语的迅速兴起和发展,实际上是伴随着21世纪的到来开始的。21世纪的特点是,经济全球化步伐明显加快,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明显增多,各国对外语的需求明显加大。面对这样的形势,我国学科型双语人才的严重匮乏(包括少数民族双语型人才),我国学科型人才往往只精通自己的专业,普遍缺乏学科外语的知识和水平,缺乏用外语与国外同行进行本专业学术交流的能力。

那么,如何解决这燃眉之急?要培养出大量的学科双语人才,还得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即从基础教育阶段就实施双语教育。只有培养出双语小学生,才会有双语中学生,才会有双语大学生,最后为社会输送学科型双语人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以当地少数民族语和汉语为主要内容的“双语”教育,自20世纪80年代推广实施之后,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仅在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地方艰难地进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早在上世纪60年代初就开始了双语教学实验,“文化大革命”被迫中断,至上世纪80年代中期,才得以逐步恢复。西部大发展是我国少数民族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西部大开发,教育要先行,而教育中,语言又是一个关键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面前,就双语教育而言,本人作为一名长期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工作者认为学好汉语,实施汉语教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前提基础。现将对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现状、性质及其他的可行性等问题进行一点初步探索,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新疆的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现状及双语教育的重要性

我国少数民族不仅人口众多,而且分布很广,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少数民族居住,从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到民族乡的各级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面积占全国面积的64%。大多数少数民族聚居区都位于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相对落后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据《新疆图志·学校志》记载:“1910年全疆共有中等学校4所,学生300人(包括实业教员讲习所120人);各类小学堂600所,14866学生人;各类学校教师共758人。到1949年底,全疆仅有大学1所,379学生人。新疆的双语教育先后经过了四个发展阶段:建立阶段(1950—1965年)、停滞阶段(1966—1976年)、恢复发展阶段(1977—1987)和改革发展阶段(1987—至今),到今天已经进入了加速发展阶段。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以后,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强调:教育为人民大众服务,为民族团结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从1953年开始,新疆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从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出发,重点发展少数民族教育,首先扶助发展各少数民族(维吾尔、哈萨克、蒙古、塔吉克、柯尔克孜等)的中、小学教育,这一阶段民族教育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1957年自治区高等院校由1949年的1所发展到5所,在校生达3909人。

198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提出少数民族学生高中毕业要达到“民汉兼通”,此后,从小学三年级起开设汉语课,并于1992年正式启动中学双语教育授课试验,大规模双语教学由此开始。2004年3月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要求全疆所有的城镇民族小学从一年级起开设汉语课。到2004年的底,全区在52所中小学开办了946个双语实验班,学生数达到35948人。目前全区双语教学班已达到4505个,就读学生145138人。许多地区的双语授课班已从数、理、化三课使用汉语授课发展到除母语外,其它学科均使用汉语教学。2000年以后,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已发展到20多所。在校生72867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31949人,专职教师7924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3072人。新中国成立以后,新疆的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到目前,已经建立了一整套从小学到大学的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但是,新疆少数民族教育的质量还远远不能满足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如何更好地解决新疆社会经济发展对“民汉兼通”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分析总结和归纳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实践的经验,评估新疆以往的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实践对社会、经济、文化以及民族、宗教、风俗习惯等各方面的影响,以及研究未来新疆双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等方面的问题成为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重要内容。

一个人的成长,从小就离不开教育,而教育过程的完成是通过父母、兄弟姐妹、学校、社会以及本人等各方面的协作努力而实现的。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教育就是培养人的行为。那么,教育是怎样进行的呢?它的首要工具就是语言。语言是民族最重要的特征,也是人类社会最主要的交际工具。汉语在我国是各民族之间交际的桥梁,对少数民族来说,从狭义上看,民族语是他们的母语,但广义上看,汉语是他们所生活的这个国家主体民族的语言。因为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是中国公民,其祖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汉语是中国法定的全国通用语言,汉语对任何一位中国公民而言,都应当努力掌握。新疆的“双语”教学培养的应该是既掌握母语又能熟练掌握汉语的“民汉兼通”人才,这对于少数民族学生融入社会、充分享受教育机会、提高参与意识和竞争力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新疆教育事业的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乃至于新疆的经济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全面推广“双语”教学,才能缩小少数民族学生和汉族学生在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存在的不均衡和差距;只有全面推广“双语”教学,才能使少数民族学生充分享受教育机会,为新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有用人才;只有全面推广“双语”教学,才能使新疆的教育事业得以迅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可以说,“双语”教学是发展新疆少数民族教育的必由之路。

二、要正确处理双语教学与母语教学之间互补的可能性

新疆的双语教学是以培养高素质的民、汉双语型人才为目标的,在双语教学中,应充分发挥民、汉双语的正迁移作用,通过母语的学习,促进学生汉语学习和汉语思维能力的形成,通过汉语学习,促进学生对母语和母语文化的深刻理解。母语教育是伴随着一个人的出生就开始的。母语是自然习得的,其水平又通过学校教育而得到提高。随着母语的获得和水平的提高,思维能力随之发展,一种文化、情感也随之形成。对于一个中国儿童,在语言思维上,“爸爸”、“妈妈”、“唱歌”、“跳舞”就是他今后学习“father”、“mother”、“sing”、“to dance” 的基础;一个民族使用自己的母语外还兼用另一种语言,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客观需要决定的。那么,客观需要就是母语的功能还不够适应实际生活的需要,必须增加另一种语言来补充。说简单点,兼用语的出现就是起补充的作用。但是补充是有范围的,不是全盘代替,全盘代替是语言转用。新疆少数民族中小学的汉语教学工作以“民汉兼通”为目标,开设汉语课的起点从小学四年级逐步提前到小学三年级,在全疆范围内个民族中小学形成了以民族语为主、以汉语为辅的双语教育类型。因此,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民汉兼通”的含义,对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的学习和使用兼而顾之,而不是让汉语取而代之。

今天,在经济一体化和信息网络化所推动的全球化进程中,人们在关注生态恶化、物种消失的严重现实时也开始关注文化多样性的存亡问题。当今世界诸语言中,最大的民族语言无疑是汉语,而使用最广泛的语言莫过于英语。所以,有关英语将成为“世界语”的说法十分流行。但是,这只是暂时的现象,因为现代化的进程必定会带来民族文化的复兴,如英国的威尔士人为恢复和发展威尔士土语舍近求远地送子女去用威尔士土语言授课的学校上学,法国人则为保护自身文化的纯洁性和重振法语的地位而拒绝说英语。无论这些观点如何,强调多元性是一种共识。语言的统一性在民族发展阶段只能是通过双语人、多语人来实现。对于中国人来说,在语言使用问题上,还是双语占主导地位,以汉语为母语的民族来说,他们的第二语言就是外国语(如英语、德语、俄语、日语、法语的任何一种);而少数民族的第二语言大体上都是汉语(或临近的少数民族语言)。因此,在我国无论是讲授几种语言,还是用几种语言授课,都应称作双语教学,这比较符合我国的语言实际和教育现状。

三、要正确处理母语授课与汉语授课的过渡过程

“双语教学”的实施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绝不能伤害“母语教育”,不能以牺牲“母语教育”为代价。“语言就是文明”,语言是民族的象征、民族的符号、民族的旗帜和民族的命根子。正因为此,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极其重视“母语教育”。双语教育的目标定位一定要以实现素质教育目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准确有效,要符合为新疆培养高素质的民、汉双语型人才的目标。少数民族语言学生首先要接受过渡性双语教育。目前,在双语教师中普遍存在的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就是:对少数民族学生(儿童)先讲授汉语,还是先教本民族语(母语)?什么时候开设第二语言最为合适等。加拿大脑神经生理学家潘菲尔德(w,Penfield)从他自己的子女习得外语的状况和脑生理学的立场,主张如下三点:(1)母语习得在4岁早期完成。模仿能力最活跃的4一8岁是开始习得外语的最适期;(2)在儿童期,习得了某种外语的儿童,更容易习得其他外语;(3)在儿童期习得外语之后,即便有几年的空白,一旦接触,外语能力容易恢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强调,作为21世纪人才的基本素养,“第一是母语能力,第二是外语能力,第三是信息能力”。“母语能力”是第一位的,其实,该组织早在其第59号建议(《中学的现代外语教学》1965年)中就告诫我们:“应该鼓励在初等教育阶段教授一门现代外语的试验”,但“应该考虑到一切必要的防备手段,以确保他们在学习这门外语时并不损害他们对母语的学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这个忠告,对于某些人该是一帖清醒剂!因此,母语教育不仅肩负着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的任务,同时还包含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民族精神的培养等。所以,母语的教授过程一定是教育过程,而不仅仅是教学过程。

在实施双语教育的问题上,当前学术界的基本共识是:让操少数民族语言的儿童通过第一语言学习识字是一个明智的决策,不仅从多元文化的角度看应当这样做,从教育学的角度看也应当这样做,因为这样做不仅能提高儿童的第一语言水平,也同样能提高他们的第二语言水平。少数民族学生要掌握主流语言,要达到“精通语言”的水平,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我们要在入学初期的两三年之内最大限度地使用母语,从中获得帮助;在六年级之前,允许课堂教学使用40%的少数民族语言。在过渡期双语教育的任课教师应是双语者,即同时能够使用主流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这是因为双语者比单语者更能胜任教学工作,熟练地从一种语言转换到另一种语言,较多地理解和体谅少数民族语言学生的家庭背景、文化背景和语言背景可以成为学生学习主流语言(汉语)的楷模。

双语教育的效果是累积的、长期的,并不因为学生离开学校而丧失殆尽。在学生离开学校5年、10年、20年以后,它仍然影响着他们成人以后对双语制度和双语教育的态度,如培养子女成为双语型人才的态度, 送子女就读双语学校的态度,参与双语教育和多元文化活动的态度等。

四、要和谐、科学地推进双语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

双语教育是提高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培养“民汉兼通”的复合型少数民族人才的重要手段。在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中,师资是一个重要因素,双语教学能否取得成功,教师是关键。教师是否具备使用双语授课的能力,以及双语教学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双语教学的效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双语教师以少数民族专业教师为主体、专业水平还不能胜任双语教学,这在一定成度上制约了双语教学的发展。尤其在现阶段新疆严重缺少“民汉兼通”的知识结构合理的双语教师,在新疆教师资格认定中明确了汉语水平考试(HSK)的等级标准,汉语课教师HSK合格标准为小学教师6级,初中教师7级,中等职业教育和高中教师8级。非汉语课教师HSK合格标准为:小学教师5级,初中教师6级,中等职业学校和高中教师7级。虽然少数民族中小学教师汉语水平考试(HSK)过级率普遍较高,但很多在职教师的汉语表达能力达不到用汉语授课的标准和要求。新疆少数民族的教师大多部分都是学习母语的大学或中专毕业生,有些教师只是到汉语教学的学校听了一学期的课,有些教师到外地进修一年后回来用汉语授课。因此,他们在双语教学过程中发音不准,无法用纯正的汉语表述,直接影响了双语班学生的学习,有些学校聘用汉语学校的汉语教师或内地支边教师,这些教师虽然能用纯真的汉语表述和讲解,却有不会用民族语言沟通,是汉语为第二语言的民族学生无法完全理解教师讲授的内容,同样影响了双语教育效果。目前,新疆教育部门为了提高双语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双语教育的良好发展,从2003年9月起,自治区相继实施了《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方案》、《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等措施,对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进行了有组织、有计划的在职培训。进入现代化建设时期,我国少数民族的双语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

有些人总是担心,如果所有少数民族都学会了汉语,在现实功利面前他们就会放弃自己的民族语言,这样民族文化和传统就会丢掉。有些把孩子送到汉语学校的家长越来越感觉到“不用本民族语言对儿童进行教学,就等于培养与人民格格不入的人”,从小开始上汉语学校的“民考汉”的学生实际处于文化的边缘地带,既不同于汉族,又区别于本民族的人。“民考汉”学生由于接受了双重的文化教育,往往表现得更为宽容,成为两种文化互相交流的中介,同时又经常不能被双方完全认同。因此,有人戏称他们是新疆“第14个民族”,以区别于新疆13个主要民族。这种担心是可贵的,有时甚至也可以说是必要的。我们认为,保护民族文化和传统,目的在于使我们的少数民族不断繁荣昌盛,不断发展壮大。其实大可不必因为学习了别人的先进文化和语言,就担心自己的文化和语言必然会衰退,因而自我封闭。事实上,任何文化(包括语言)都可以而且必须向别的先进文化学习,吸收借鉴别的先进文化,丰富发展自己文化。只不过,有自信心的民族,在学习世界上一切先进文化的时候,不会丢掉自己的文化。因此,双语教育,不仅不会加速我们民族文化的衰退,恰恰相反,它会使我们对自己的民族文化更有信心,会使我们的民族文化和谐共存。

总之,在新疆实施双语教育不仅教会人民学会两种语言,在学习中传播两种文化而且会培养人民对不同文化的接纳态度,促进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的人民之间的了解与合作,对形成一个国家的多元文化和一体化发展的和谐态势起促进作用,从而缩小各民族间的差距,共同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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