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时间:2021-01-18 08:28:2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绿色通道的含义

医院急诊 “绿色通道 ”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 “绿色通道 ”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的范围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危重患者的急诊抢救;

2.110、

120、122 及其他部门转送的 “三无 ”患者(无钱、无家属、无身份证明)的急诊抢救;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交通事故、中毒等)中患者的急诊抢救;

4.其它应当开通 “绿色通道 ”的情况。

(三)绿色通道的措施

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范围的病员来院接诊后,应采取下述措施:

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的服务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2.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 10 分钟内到达会诊地

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 “二先二后 ”(即先救治处置,后挂

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 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入出院处、服务队等)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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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通道 ”安排服务队实行 24 小时服务,负责迎、送伤病员和入院后有关检查、交费、取药、手续办理的帮助服务。

遇危重病人需送检查或入住院的,接诊科室必须安排医务人员亲自护送。

5.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 “绿色通道 ”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 “绿色通道 ”的呼叫不应答。对干扰 “绿色通道 ”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6.绿色通道范围内患者,除属 ICU收治范围者外,要确保实现专科收治,

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相应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协商解决。需立即手术的患者,应立即通知手术室,由手术室按急救手术绿色通道予以特殊保障。

7.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8.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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