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意见

时间:2021-01-03 09:10:0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PAGE 1—

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意见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落实《**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浙政办发〔2004〕85号)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廉政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

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全面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方便群众办事的行政服务综合平台。近年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廉洁高效的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实践证明,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是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载体,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有效平台,对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各级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加强政府行政能力,营造良好行政服务环境的高度,明确建设好行政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并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齐心合力地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政府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和文明服务的重要窗口。

二、进一步规范行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为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实施行政许可的有关配套制度。

(一)行政许可集中、统一、联合办理制度

1.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的行政服务中心是行政许可集中、统一、联合办理的场所。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收费,除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外,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实施政务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

2.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是本级政府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机构。会同法制、监察等部门负责对本级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行政许可集中、统一、联合办理制度的检查落实。

3.对依法需要两个以上行政机关许可的行政许可事项,可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一个部门(即主办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组织有关部门根据许可项目的实际办理情况及其需要,采取会议集中审查、现场联合勘察、听证、批件并联会签等形式进行统一或联合办理。

4.集中办理实行“集中办理,统筹协调,规范许可,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凡列入行政许可的事项,各行政机关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一律在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场所即行政服务中心内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在其他场所办理。进入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场所内的各行政机关实施机构按各自职责履行行政许可职能。情况复杂、与现行政策及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实际需要有一定矛盾的项目,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处理。

5.统一或联合办理应当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统一送达”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行政许可。

(二)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制度

1.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严格按照审批时限,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及时做出审理决定。

⑴直接办理。对办事程序简单、条件要求简便、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当场或当天办理办结的事项,实行即到即办。

⑵承诺办理。对程

推荐访问:意见措施 行政服务中心 意见 2020年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意见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