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考场规则

时间:2020-06-18 18:01:33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笔试 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在每科目考试开始前 30 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签到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备核查。

  二、在每科目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迟到的应考人员不得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 1个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三、除考试另有规定外,应考人员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准考证、身份证、2B 铅笔、黑色钢笔和黑色水笔、橡皮和卷(削)笔刀。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纸张、物品、文具、具备文字储存、音响功能和立式的计算器、商务通、电子笔、修正液等涂改用品和各类通迅工具。已带入考场的,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存放处集中保管,严禁带到考场座位。

 四、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一般不得离开座位。确有需要离开考场,必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或楼层秩序维护人员陪同。

 五、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考人员一律不得答题。

  六、应考人员必须用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作答主观题,除《准考证》上另有明确外,一般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准考证号、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点和作答客观题。填涂时要规范,禁止使用涂改用品。

  七、应考人员发现试卷分发错误、错装、缺装、字迹模糊不清、有折皱、破损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举手向监考人员反映,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八、应考人员在考试中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不得相互交谈,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得相互核对答案、交换试卷和答案题卡,不得偷看抄袭他人答案,不得协助他人答题、传递有关考试内容信息或让他人抄袭答案,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随意站立走动。

 九、应考人员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应考人员提前答题完毕准备交卷时,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并经同意,方可离开座位退出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考人员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二、应考人员考试期间,不得将试卷内容和答题信息传出考场;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三、应考人员因个人原因发生座位坐错、姓名和准考证填涂错误等造成成绩差错的,后果自负。

  十四、应考人员在考试期间未遵守本考场规则的,按照《笔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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