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春季化肥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3-06-13 09:40:0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春季化肥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化肥产品质量,规范化肥生产经营秩序,巩固我区化肥产品整治成果,消除化肥质量隐患,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化肥行业整治工作要求,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春季化肥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石家庄市栾城区春季化肥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2016年春季化肥产品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化肥产品质量,规范化肥生产经营秩序,巩固我区化肥产品整治成果,消除化肥质量隐患,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化肥行业整治工作要求,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春季化肥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化肥行业整治工作要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开展春季化肥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大化肥违法生产行为查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粮食持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整治目标

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化肥产品行为,各种营养元素含量达标;获证化肥生产企业100%建立产品质量档案,产品抽查面达到100%,产品抽检合格率95%以上,100%有原材料购进台账和原材料验货记录或索证证明,产品出厂100%有销售台账和每批次检验记录;做到产品或包装规范、真实;化肥流通企业建立化肥进货、销货台账,详细记录化肥来源和去向。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25日——229日)。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重点宣传化肥整治的重要意义,在全区大力营造化肥产品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使全社会都关心、重视、参与化肥产品整治活动。

(二)自查排查阶段(31日——310日)。化肥生产企业是化肥产品质量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化肥生产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各乡镇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供电部门相互配合,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从源头上遏制化肥质量问题的发生。

(三)全面整治阶段(311日——415日)。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区监察、发改、安监、公安、环保、工商、质监、农业、供销社、文广新、供电公司和各乡镇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化肥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依法严格检查,严格按标准进行抽样,对化肥样品检验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总结阶段(416日——425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找自身不足,举一反三,弥补短板,并形成工作总结。

四、责任分工

区质监局负责对正常化肥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以及化验室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严格检查;负责对原涉及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排查,对非法生产及投诉举报案件,联合相关部门、乡镇进行查处。

区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化肥产品专项整治,查处经营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肥产品行为;负责对原有化肥生产营业执照的氯化铵、硫酸铵颗粒加工企业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区农业局负责加强对叶面肥、微生物肥料、有机肥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区环保局负责查处无环保部门手续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区公安局负责依法立案侦办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案件,查处妨碍公务案件。

区文广新局负责对我区塑料印刷企业加强监管,杜绝印刷包装企业为化肥企业提供非法标识塑料编织袋。

区工信局(区供电公司)不得为违法违规生产化肥企业提供电力支持,对在排查中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化肥企业,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私接乱接现象发生。

区监察局要对因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消极懈怠而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

各乡镇负责对辖区内所有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化肥非法生产企业或加工点进行登记,及时报区提升办,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整治。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协调,严格执法,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成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春季化肥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区领导为组长,区监察、发改、质监、工商、农业、公安、环保、安监、文广新、供电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春季化肥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提升办,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春季化肥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充分发挥 1236512315 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对农民的化肥质量申诉案件要从快处理,相关部门要适时曝光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坑害农民的违法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边查边改,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提高执法水平。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严格依法处理,对轻微违规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一般违法违规情节进行酌情处罚;对严重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从重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形成人们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全面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及时、准确报送统计信息、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即日起,请各单位于每周五上午1000前将本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案要案按规定随时报送,42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提升办,电话:88031185,邮箱:zjj8211003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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