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一、 土地报批的概念
土地报批就是通过一些手续,流程,让土地性质改变,主要 有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
二、 土地报批分类
1、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市、 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拟定农用地 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 报说明书,经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 关批准。主要指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等。
2、 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镇建设用地区以
外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采矿、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用 地,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土地行政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由土 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 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书,经同级政府审 查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审批。交通部门实施的 公路工程用地大都属于这个类型。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第21条的规定,这类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 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 手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 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手续。
三、土地报批流程
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流程可以总结性地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组
卷、报批、征收、出让)
1、 组卷阶段
用地单位提交用地申请及相关项目材料,申请办理规 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市局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进行测虽定界、地类分析、拟 定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土地征收方案、农用 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组织会审并签发征地告知书
进行告知、听证、确认(下发征地告知书、组织进行 听证、最后无意见确认)。
2、 报批阶段
市局用地编制批次报市政府审核并签发。
省厅组织会审,出具意见主管厅长、厅长签批报省政 府。
省政府五处受理、审查、报秘书长签批后下文至省厅
(其中报国务院的经省厅汇总后一次性上报) 。
3、 征收阶段(两方案公告一登记)
第一次公告(10个工作日)
省政府对市政府下发方案批复,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
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 10个工
作日内进行 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负责具体实。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B、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C、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D、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进行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
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
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第二次公告(10个工作日)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
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 45日内以被征
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
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 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
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虽,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虽;
B、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C、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D、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E、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F、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完成征收
完成征收协议签订,补偿票据的提供等资料,实施土地征收 完成。
4、出让阶段(预登记、定界、评估、组织招拍挂)
市局地籍处进行国有土地预登记。
根据城市规划成果委托测绘队测虽定界、提供拟出让 范文定界图。
储备中心委托评估机构做出让评估、房管局出具出让 前置条件。
组织出让资料转市土地交易中心,拟定出让方案会审 后市政府批准。
组织招拍挂。
(其后主要有签订成交确认书,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缴纳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办理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