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0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0-11-19 10:39:4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XX区2020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

为提高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水平,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XX市2019-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求,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为不断改善居住环境,促进城市文明水平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实施范围

全区范围内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车站、公园等公共机构,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商户企业,村(居)、社区等。

三、总体目标

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2020年6月底前初步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封闭、全链条运转。各机关部门、学校、医院要率先垂范,严格按照垃圾四分类的要求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并逐步将垃圾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形成机关部门带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高标准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2020年6月底前,实现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即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全覆盖,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垃圾分类处理基础台账全覆盖;有害垃圾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覆盖率达到100%;可回收物(含大件垃圾)实现回收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居住区及非纳入就地处理范畴的餐饮单位、酒店宾馆及商超、市场厨余垃圾实现投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覆盖率达到30%。9月底前,全区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车站等公共场所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厨余垃圾覆盖率达到100%。

四、重点任务

(一)科学确定垃圾分类类别。根据XX市垃圾分类技术规范、垃圾分类标识系统,垃圾分类实施四分类法。主要包括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可回收物是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纸类、金属类、玻璃、塑料类、纺织物等;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餐饮、机团单位食堂、集贸市场等产生的易腐性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其他垃圾是指除以上可以分离出来的以外的其他成分。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XX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二)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将垃圾分类教材、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环保课程和幼儿园教育内容,?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校园建设,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要加快建设区级、镇(街道)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并向公众开放;完善社区(村)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深入社区(村)及相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要组织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培养垃圾分类专业骨干,指导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分享垃圾分类常识,开展垃圾分类市民参与活动等,要注重借助社会力量,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学生联盟、知名企业等开展各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推动垃圾分类有效实施。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要符合密闭、机械化作业要求,颜色、标识符合XX市最新规范,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结合产生量、投放频次、投放方式,城市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责任主体合理配置标识准确、数量充足的投放设施。6月底前示范社区(村)分类设施设备要配置到位;9月底前机关部门、学校、医院、社区(村)根据实际需求配齐配全四分类设施;9月底前,企事业单位、车站、公园等公共机构,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要配置到位,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分类收集亭、智能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设备。按照完全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需求的要求,配齐分类收集、运输车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其他垃圾收集车辆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配置,车辆标识按照规范涂装,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

(四)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1.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有害垃圾利用每月第一周集中收集周开展集中投放收集,可回收物采取电话或手机APP预约上门收集,厨余垃圾应按要求设立督桶员,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收集。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要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提高有害垃圾运输能力,规范生活垃圾运输许可,专车专用,明确车辆涂装要求,统一车辆标识,便于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道)

3.加快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推进XX区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循环利用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规范大件垃圾处理、有害垃圾暂存。探索创新厨余垃圾处理模式,推进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农贸市场的,应充分考虑垃圾分类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垃圾分类设施。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利用。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

4.探索试点撤桶,定时定点收运。探索试点“定时定点+预约收运”的垃圾不落地、不混装收运体系,2020年6月底前各镇(街道)至少完成3处试点,2020年底前总结经验加以推广,逐步减少或取消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桶。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

(五)积极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行动。引导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加大大型农贸市场建设力度,探索制定净菜进城相关标准,制定激励措施,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垃圾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和布袋子,引导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引导餐饮企业开展餐饮 “光盘行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推行绿色办公,加大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采购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六)加快推进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建设。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指导各镇(街道)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互联网+垃圾分类”新模式,优化垃圾分类流程和运行组织方式,规范垃圾分类计量,实现垃圾分类智慧化、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监督。

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垃圾分类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垃圾分类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报垃圾分类考核结果。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协调与沟通联络。各相关单位、镇(街道)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保障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镇(街道)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负责组织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村)实施垃圾分类投放,推动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各社区监督辖区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协助上级做好检查督促及考核考评工作,并组织垃圾分类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收集、上报信息,整理档案资料。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管垃圾分类的原则,监督指导行业内垃圾分类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三)落实资金保障。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垃圾分类专项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和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综合运用财政贴息等市场调节手段,支持与垃圾分类、垃圾综合利用相关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四)强化督导考核。领导小组要对各相关单位、镇(街道)的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对不按要求实施垃圾分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同时在媒体曝光;对履职缺位、工作不力的,要按规定实施问责。制定完善区、镇(街道)、社区(村)垃圾分类工作三级考评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文明单位考核及城市管理考核。

  • 下载文档
  • 收藏
  • 0

推荐访问:垃圾分类 实施意见 生活垃圾 工作 区2020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