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10页)

时间:2020-09-22 15:46:03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XX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今年,区委把法治XX建设作为三大重点研究课题之一,并要求区人大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相关决定。为贯彻落实区委的部署和要求,并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前期调研工作,法制委、内司工委会同办公室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调研。一是多次与区政府法制办沟通工作,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汇报;二是先后召开XX区、XX、XX等开发区企业负责人、街镇负责人和人大代表等座谈会,并到X等镇实地走访,广泛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近年来本区行政败诉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有力。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新区每年召开依法治区工作大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今年,区委作出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XX”的重大部署,再次将法治政府建设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先行,区委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XX的实施意见》,区政府形成了《XX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区人大也将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这些文件为新区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法治保障。三是完善运行机制。成立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范围和任务分工,并对会议组织、文件流转、工作报告、督促检查、联络协调等主要工作制度进行了规范,为促进依法治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奠定了基础。

(二)坚持法治引领,行政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一是政府职能转变成效明显。深化“放管服”,以自贸区制度创新为平台,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企业办事更加高效、透明、便捷,营商环境更加公平、公正、开放。完善清单管理模式,制定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率先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使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理念成为社会共识。二是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在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城市管理等领域探索建立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整合了队伍、提升了效率。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探索以“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为手段,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执法体制,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建立各领域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有效促进了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改革创新制度逐步完善。持续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聚焦自贸区、科创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推动和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调整和暂停实施,出台《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服务XX“双自联动”的若干意见》等改革创新文件;围绕综合配套改革,根据市人大授权,在审批制度改革、社会管理等领域先后制定综改文件X件,为XX先行先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强化监督制约,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实效不断增强。一是完善监督体系。强化行政内部层级监督,完善纠错机制,近年来呈现行政复议纠错率逐年上升、行政诉讼败诉率逐年下降的趋势。通过开展执法监督、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清理、试点复议委员会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形式也在督促政府推动问题整改、不断改进政府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将行政复议诉讼、政务公开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大通报力度,督促政府相关部门规范行政行为。建立政府网上督查室,加强政府目标管理。三是促进政务公开。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努力打造透明政府、阳光政府。比如,涉及自贸区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相关行业、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公布后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和说明,有效提升了社会的认可度和接受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依靠司法局来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是“小马拉大车”,显得力不从心。各成员单位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联系沟通、协作配合机制,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由于各部门、各街镇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推进力度不同,新区面上各部门之间、各街镇之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够平衡,工作成效也存在较大差异。

(二)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有的领导干部做决策、上项目、签合同过于追求政绩、追求速度,而疏于防范法律风险,往往“重实体、轻程序”、“重效率、轻规范”。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近两年在全市排名靠后,主要负责人出庭更是屈指可数,有的出庭也不出声。三是部分在管理、服务和执法一线的公务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众口不一、甚至前后矛盾,给企业和办事人员带来诸多不便,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四是行政执法存在不规范现象,比如“五违四必”败诉案件中有的在执法程序上存在瑕疵,法定程序没走完就实施拆除;有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随意扩大适用“立即代履行”范围,借居村委自治的名义搞行政整治等。还有些行政执法制度,比如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覆盖等还未有效落实。

(三)改革创新的配套制度衔接亟待进一步完善。在“放管服”改革方面,简政放权后,存在条块之间、条与条之间制度脱节、不配套的现象,有的企业反映,“虽然门槛没了,却挡了一堵墙”。在事权下放方面,区镇关系存在权责不一致的问题,责任都是属地化,但是相应的权利不相匹配,“事权下沉,人财物未下沉”,尤其对一些经济薄弱镇而言难以承受。在法治对改革创新的保障方面,一些改革创新由于缺乏法律法规而停滞不前,一些新兴行业和领域缺乏配套法律法规作为支撑,企业创新可能面临较大的法律和政策风险,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制度供给水平;在深化外国法律查明、中外律所联营、仲裁、公证等领域对外合作等方面还需要加强探索和实践。

(四)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一是对公共资源和权力集中部门的监管和审计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在街镇和基层居村的监督约束方面还比较薄弱。比如,重大工程动拆迁工作中,有的单位私自提高动迁补偿标准;有的街镇和基层居村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方面流于形式,存在较大的法律和经济风险,需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二是政务公开需要加快推进,一些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比较欠缺,特别是重点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主动公开不够。比如预算、规划、人才政策、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等重要信息还需要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及时披露。三是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相关制度缺失及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要共同研究,推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三、相关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合力。一是统一思想。法治是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点,是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先行区的关键,也是事关XX改革创新发展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法治化的发展环境,以法治保障改革创新,为加快推动XX开发开放和国家战略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和完善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研究谋划、部署推进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联系沟通,主动支持配合,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健全考核评价与问责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提高法治建设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比重,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有序、有效实施。

(二)规范行政行为,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动“证照分离”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率先实现市场准入审批事项改革全覆盖。大力加强与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深化创新监管机制。注重强化改革的协同性、制度的配套性,避免出现审批事项取消后的“空档期”。推进区域管理权下沉,确保责权利相统一、人财物相衔接。依托大数据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三全工程”,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二是推进依法决策。健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试点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清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操作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强化备案审查、动态评估、定期清理,不断提升制度供给能力。三是促进规范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和执法权下移,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健全监督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有效运行。一是强化人大监督。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审查机制,加大专业审查、实质性审查力度,发现瑕疵及时纠正。强化预算监督,加快推进政府预算执行系统与人大联网,实现全过程监督。充分运用审议、询问、视察、执法检查,必要时通过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支持和促进政府改进工作。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探索开展政府工作评议,切实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深化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强化重点领域内部流程控制。切实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有重点、有步骤地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落实。三是加强司法监督。加大对金融、科技、知识产权等领域案件的依法保护力度,在服务国家战略上更好地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健全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对案件办理中的共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通过白皮书等形式提供司法指引。健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扩大社会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清单制度,对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内部沟通和管理审核。

(四)强化保障,推动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队伍保障。切实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显著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强化公务员政策法律知识的经常性培训和动态化更新,特别是提高基层一线窗口服务、管理执法人员的专业化、规范化培训。打造高素质法治队伍,培养、引进、使用法律人才,加快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夯实基层法制机构,充实法制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工作水平。二是为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适应XX改革创新的要求,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和有效回应法治需求的统筹协调机制,增强法律制度供给能力,为XX先行先试提供法治保障。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积极探索外国法律查明、中外律所联营、仲裁、调解、公证等领域对外合作,努力打造法律服务高地。三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因人制宜地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宣活动,送其所需,答其所疑,解其所难,提高法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区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四是重视加强法治研究。针对XX改革创新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前瞻性法治研究,进一步提升法治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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