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做好典型案件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研讨工作通知

时间:2021-03-06 08:21:3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PAGE

PAGE 1

市级关于做好典型案件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研讨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中心组成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全面从 严治党战略部署,彻底肃清典型案件影响,现将典型案件警示 教育集中学习研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一)集中学习。召开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各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前要对照案例,认真思考,撰写学习心得,做好发言准备。学习时要认真记录,做好笔记,并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研讨,个人发言时长 6 分钟,集中学习会议由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并做中心发言。

(二)自主学习。中心组成员在集中学习的同时自觉抓好 自主学习,按照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案例,深挖思想和工作短板,撰写心得体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4、《关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

三、学习时间

集中学习研讨时间拟定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或 9 日上午 9 时;

自学时间 4 月 28 日-5 月 28 日。

四、学习地点

集中学习地点为市委常委会议室,自学地点为中心组成员 各自办公室。

五、参加集中学习会议人员

市委中心组成员、列席会议人员,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主要领导。

六、集中学习会议日程

1、会议由市委书记、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主持。

2、学习。《关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3、研讨。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做学习研讨发言,发言

时长 6 分钟。

4、市委书记、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作中心发言。

七、集中学习职责分工

1、市委宣传部负责整理学习材料。

2、市委办负责撰写市委书记会议主持词,安排会议室。

3、中心组成员单位负责整理分管市级领导的研讨发言。并于 5 月 7 日下班前,将市级领导研讨发言材料纸质版报送市委理论学习室。

4、市广电台做好新闻报道。

推荐访问:典型案件 市级 集中学习 研讨 市级有关做好典型案件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研讨工作通知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