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意见怎么提_医院价格服务工作意见

时间:2021-07-02 08:21:4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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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意见怎么提_医院价格服务工作意见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使价格监管和服务工作更好地结合,促进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价格行为,削减价格纠纷,化解价格冲突,维护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的公信力和广阔患者的经济利益,现制定《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药店)活动的实施看法》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价格服务进医院和药品经营企业,促进价格法律法规以及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实行,指导医院(药店)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刚好处理医药价格投诉,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水平。

二、详细内容

(一)建立与医药行业的联系沟通制度,深化医院(药店)了解价格政策执行状况

1.指导医院、药品经营单位正确执行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加强内部管理。

2.指导医院、药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包括落实医院、药品经营单位配备专(兼)职价格管理人员,制定医药收费责任制和收费人员挂牌亮证制度。

3.宣扬价格法律、法规以及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加强医院、药品经营单位价格管理人员以及收费人员的价格政策培训教化。

4.通过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或探讨会,统一价格政策的理解和相识,了解医药行业在执行价格管理政策中遇到的问题,听取医药行业对改进和完善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管理政策的看法和建议,并刚好予以解决。

(二)指导医院(药店)落实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明码标价制度

1.指导并督促医院将主要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以及主要药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在显著的位置予以公示。在联系点的医院全面推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计算机管理,设立电子触摸屏和计算机查询系统,供群众查询医院全部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

2.推广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指导医院制定统一的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格式,每日填写病人的费用状况,向病人或家属供应。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建立门诊病人门诊费用清单制度。

3.建立价格公示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到医院(药店)了解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落实状况,完善价格公示工作,对发生价格变动的医疗服务或药品价格,刚好变更。

(三)指导医院(药店)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比活动

1.推动价格诚信医院(药店)建设,指导扶植医疗机构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及招标药品的价格政策,制定和完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价格管理制度,提倡价格诚信,促进医药行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2.帮助医院、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医疗收费价格管理制度》、《医院收费一日清单制度》、《医院(药店)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医院(药店)内部价格监督制度》和《物价员(价格工作联络员)工作制度》等价格管理制度,促进医药行业规范管理,自觉加强价格诚信建设,不断提升医药行业形象。

3.指导医药行业制定并公布价格诚信服务承诺,通过消费者评价等方式开展价格诚信医院(药店)评比活动和明码标价示范医院(药店)工作。

(四)供应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信息发布平台,拓宽价格服务渠道

1.通过网络、宣扬资料等形式,公布政府定价药品的价格及巢湖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供群众寻医问药作参考。在“巢湖市物价网”建立医药价格询问窗口,开通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询问与举报投诉渠道,通过询问服务落实价格政策。

2.建立和完善医院(药店)价格政策提示制度,在收费标准或药品价格(品种较多时)变动时,刚好召开价格提示会,提示其自觉执行价格政策法规,规范价格行为,严格遵守法律经营。

3.市内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在所销售常用药品中,遴选销售量前20位的药品或新、特药,注明通用名、功效、规格剂型、生产厂家以及批发、零售价格,报市物价局备案确认后,在“巢湖市物价网”予以公布。

4.市物价部门将综合运用成本监审、价格监测、认证评估、政策询问等价格公共服务职能,对单病种限价的执行状况开展成本调查。加强医院和药品经营企业物价员指导和培训,通过定期联系制度,刚好了解医药行业价格政策执行中状况、存在问题和建议,供应全方位的价格服务,扶植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市物价局成立“价格服务进医院(药店)”工作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汤建生担当,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综合业务科,并确定市第一、其次人民医院和市骨科医院以及市区内的中辰大药房有限公司、市医药公司、康复大药房有限公司、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为首批价格工作联系单位,各单位应确定一名有肯定工作阅历和电脑操作基础的人员担当物价联络员,填写《物价联络员登记表》(附件),于8月底前邮寄或送至市物价局综合业务科,便于加强常常性的沟通和联系。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药店)”活动,是价格部门拓展服务,促进医药行业加强管理,提升行业形象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实施看法》要求,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协作,确保“价格服务进医院(药店)”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扬,营造氛围。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扬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药店)”活动的重要意义,宣扬价格法规和价格政策,增加群众维权意识,市局将适时组织评比示范医院(药店),召开示范单位现场阅历沟通会,以点带面,推动价格服务活动的深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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