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见】南京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意见

时间:2023-06-09 21:55:03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南京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制定如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意见】南京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学校意见】南京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意见



南京市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探索由区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对教师资源统一管理,由学校对教师资源分别使用的教师管理办法,推动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在学科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等方面的优化配置和动态调整,逐步缩小本区域内校际间差距,提升薄弱学校、偏远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二、试点地区

秦淮区、江宁区。

三、试点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师和校长。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动态管理。试点区在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机制上进行探索创新。区编办、人社局在“核编核岗到校”的基础上,对教育系统教师编制、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区教育局在不超出编制和岗位总量的前提下,依据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学校办学规模和实际需求的变化,会同编制、人社部门制定并实施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计划。

(二)坚持编随人转、岗随人动。试点区教师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建立“编随人转、岗随人动”的教师流动机制,由区编制、人社、教育等部门按照教师和校长交流计划调整相应学校人员的编制、岗位数和结构,保障教师流动的常态化,盘活教师资源,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

(三)坚持正向流动、均衡发展。试点区做好“区管校用”工作的统筹规划,引导、支持优秀教师由城镇向农村、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的正向流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制定教师正向流动的政策措施,并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引导和支持教师向偏远地区、薄弱学校流动。

(四)坚持规范有序、平稳过渡。试点区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妥善处理好教师流动、校长轮岗与稳定学校办学秩序、保持学校办学特色的关系。加强交流教师的培训与管理,增强其岗位适应能力,确保办学质量的提升。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45月—201410月)开展调研及部门协调工作,确定试点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制定试点方案。

(二)探索阶段(201411月—201511月)逐步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

(三)推进阶段(201512月—20166月)总结试点区经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向全市推开。

六、职责分工

(一)教育部门工作职责

1.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师资优质均衡配置的规划和管理,牵头制定鼓励教师正向流动的政策措施。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工作竞争机制。在全区教师编制、岗位总量内,对所辖学校的教师编制、岗位数量和结构提出调剂建议,并按规定报批后,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学校:对教师的流进、流出做好统筹安排,加强对流动教师的宣传教育、使用管理和考核奖惩。

(二)组织部门工作职责。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干部交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校长(干部)轮岗交流。

(三)编制部门工作职责。会同教育部门,依据中央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标准,以及学校发展、教师结构、学生数量等变化情况,对教师编制进行核定和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做好教师编制调整工作。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编制原则上每三年核定一次,期间,每年可根据教师交流需要,经区编制部门审核并报市编制部门备案,对学校编制进行微调。

(四)财政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政策,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区管校用”工作的推进。

(五)人社部门工作职责。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要求,做好岗位设置和变更工作。负责本区内流动教师的聘用审核备案。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指导教育部门合理统筹各校岗位数与结构,切实保障教师的正向流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市“区管校用”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和指导“区管校用”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二是试点区成立“区管校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育、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商讨“区管校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讨解决对策和办法。三是试点区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可在现有的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中明确相应机构,承担相关职能,做好教师管理服务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作。试点区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实践,创新管理模式和工作流程,多策并举,加快形成“区管校用”工作新格局。要明确区相关部门和学校在“区管校用”工作中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区管校用”试点工作。要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调动有关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参与改革、支持改革。

(三)加强督查评估。开展跟踪调研,定期评估,不断完善试点方案。对于实施中需要突破的政策和规定,要充分论证,稳妥操作;对于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要素,要深入分析评估,做好预案;对于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避免出现较大的偏差,使政策更加切合实际,切合教育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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