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意见

时间:2020-09-22 14:34:25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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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农村专合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推进农村专合组织党建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党章》、《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实施办法》、《XX县关于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XX委办发[2010]7号)和《XX县关于促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发展的意见》(XX委办发[2010]1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农村专合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五个好”党支部为总要求,以实现和拓展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为目标,以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为目的,通过加强农村专合组织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在农村专合组织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农村专合组织健康快速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落实党建责任制的原则。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农村专合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深入地开展。

(二)坚持遵循党章、健全组织生活的原则。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农村专合组织实际,加强农村专合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宣教于乐的组织活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因社制宜、整体推进的原则。根据农村专合组织不同地域、不同产业的实际情况,加大工作力度,拓宽覆盖领域,创新活动方式,有针对性地培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农村专合组织党的建设不断迈台阶上水平。

(四)坚持务求实效、互促共赢的原则。加强农村专合组织的建设,要不断强化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引领和服务农村专合组织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推动农村专合组织的更健康更快速发展。要通过农村专合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带动越来越多的农民增收致富,进一步彰显党的政治优势,推动新农村建设,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三、农村专合组织中党组织的地位和任务

(一)地位:农村专合组织中的党组织是党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专业技术协会中的战斗堡垒和核心力量。

(二)主要任务: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农村专合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关心农村专合组织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农村专合组织发展;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入社、入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入社、入会群众,关心和维护入社、入会群众的合法权益;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主要措施

(一)实施“党组织覆盖”工程

1、由县供销社、县科协和镇党委牵头负责,每年至少发展2个农村专合组织建立党组织。

2、要根据农村专合组织的规模、布局、从业党员等具体状况,按照有利于农村专合组织发展、有利于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有利于党组织作用发展原则,因地因社因会制宜,采取单独、联合等方式,灵活组建农村专合组织党组织。

(二)实施“带头人培养”工程

1、重视培养。要结合“乡村人才辅导”行动,建立农村专合组织党建工作人才库。注重从现有积极分子、技术骨干、大学生村干部中培养农村专合组织党组织负责人。

2、强化培训。一是把农村专合组织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村级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农村专合组织党组织书记的素质。二是各业务主管局和各镇党委要将党建工作纳入对农村专合组织的培训内容,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3、加强管理。各镇党委要将农村专合组织纳入村(社区)的管理范畴,做到任务同下、考核同评、评优同选,切实发挥农村专合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新农村建设。

(三)实施“发展壮大”工程。

1、建立资金、项目支持机制。县农口部门要从产业发展方面支持农村专合组织,给予项目、资金的扶持。金融、发改和税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积极从信贷支持、立项优先、税收优惠等政策上向农村专合组织倾斜;县财政部门从财政政策、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农村专合组织支持,

2、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县上建立由纪检、组织、宣传、财政、农业、水务、林业、畜牧、供销、民政、工商、税务、交通、科协等部门组成的农村专合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调研、视察等方式,加强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分析研究、破解难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农村专合组织发展壮大。

3、建立部门产业帮扶机制。把基础较好、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农村专合组织纳入“挂、包、帮”活动。通过部门的力量帮助农村专合组织组建党组织,帮助农村专合组织党组织健全各项制度。帮扶部门要积极协调,为农村专合组织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技术、人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难题,特别是在产业发展、品牌管理、销售渠道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每年至少为所联系的农村专合组织办1—2件实事,解决1-2个实际问题。

4、建立激励机制。对入社(会)农户300户以上(含300户),建立党组织2年以上(含2年),作用发挥明显,获得省级以上示范专合社、示范(百强)农技协、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农技协,且党组织或党组织书记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建立相关激励制度。一是完善党建经费保障制度。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专合组织的党组织,由县财政按照每年3000元的标准补助党建工作经费。二是落实党组织书记保障制度。对符合上述条件,且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群众满意度评议达到85%以上的农村专合组织党组织书记,可参照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管理,由镇党委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按照规定上报办理。三是要及时总结推广和大力宣传农村专合组织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定期评选、表彰农村专合组织中的先进党组织和个人。对于工作开展较好的镇和部门将在年度创先争优评选活动中优先考虑。

2011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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