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爱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工作措施

时间:2020-11-08 09:59:3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XX县关爱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工作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务必高度重视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149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保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若干措施的通知》(X政办发〔2020〕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全面了解服务需求

1. 组成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摸清底数,全面了解掌握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家中老年亲属日常生活及照料情况,建立老年亲属保障服务工作台账。(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

2. 加大对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走访慰问频次,及时了解老年亲属的服务需求和生活困难情况,并想方设法帮助解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总工会、妇联、团县委)

3. 对双方均在医疗单位工作,且已有一方在防控一线,家中有老年亲属需要照顾的医务人员,所在医疗单位要合理调整值班频次和时间,尽可能方便其照顾老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二、提供健康服务

4. 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家中无人照料的老年亲属作为重点关心关爱和服务保障对象,各医疗单位每天定时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

5. 各医疗单位安排专业人员上门为老年亲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并利用现有心理健康援助热线:12320,有效缓解疫情防控期间长期居家和子女参与疫情防控给老年人带来的心理问题和焦虑情绪。(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妇联、团县委)

6. 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常年卧床的老年亲属,要帮助其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健康知识宣教和健康行为指导,强化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7. 对于有用药、就医需求的老年亲属,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同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或志愿者送医入户、送药上门。有明确诊断并需要长期用药的,在保障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开药量。(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8. 为满足老年亲属就医需求,确定县中心医院为定点医院。对需要住院治疗的,安排专人陪同就医及日常陪护,开通绿色通道,全力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三、提供托养服务

9. 确定XX县XX中心养老院为老年亲属托养定点服务单位,在充分了解老人需求并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为无人照料的老年亲属提供临时托养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事务中心)

10. XX县XX中心养老院应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妥善安排好老年人住宿、饮食及护理,切实保障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一线医务人员放心、安心,让老年亲属暖心、舒心。(责任单位:县民政事务中心)

四、提供生活服务

11. 充分发挥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及志愿团队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一线医务人员家中无人照料的老年亲属提供“一对一”的生活照料的服务。(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

12. 根据老年亲属实际,各医疗单位免费为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按需求提供生活必需品代买代送,以及订餐送餐、家居清洁等日常生活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总工会、妇联、团县委)

五、加强组织保障

1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做好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的关心关爱和服务保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全力以赴抓严抓细、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4. 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对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渠道,科学整合服务资源,全力为一线医务人员解除后顾之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5. 疫情期间,为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日常用药,县定点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和为无人照料的老年亲属提供的临时托养服务适当减免费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民政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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