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管理制度15篇

时间:2024-03-24 13:33:01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小餐饮管理制度我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餐饮管理制度15篇,供大家参考。

小餐饮管理制度15篇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1

我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2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 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 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向固定供货商 采购食品的,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 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 批发市场采购的, 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 (许 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 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 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 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 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 (发票、 收据、 进货清单、 信誉卡等) 。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 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 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 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 据台账。

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 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 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 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42 条、 47、48 和 66 条的规定。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 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 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 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 品不得验收入库。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米存放 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 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 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 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 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 1cm)、清洁 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 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 污染, 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 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 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 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 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 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 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47、 48 和 66 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

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 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 食品添加剂。

禁止餐饮业服务单位(包括食堂、食品摊贩等)及个人购买、储存、使用亚硝 酸盐。

含柠檬黄、 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 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

6、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 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 腐剂。

7、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五专” 管理制度,并做出食品添加剂安全承诺。

8、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 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

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 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9、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粗加工管理制度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类侵入的网 眼孔径小于 6 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 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 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 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加工结束后及 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以备再次使用。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 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0℃。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 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 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5、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 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 60℃热 藏或低于 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6、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 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7、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 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 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 接入口食品的容器、 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 不得使用未经清洗、 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 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 证;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 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 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 3 个专用水池。

各类 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

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 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 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 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 受到污染。

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已消毒和 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 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 毒浓度。

每次记录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

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配餐间、冷荤凉菜间、烧卤熟食切配间、裱花间、沙律间、生食水产品、集体用餐 分装间、备餐间等加工操作,应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洗手消毒 专用和冷藏专用)。

2、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未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 得带入专间。

食品应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传递。

不得放置煤气灶等污染性设施,地面不 得设明沟。

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 25℃。

3、专间工作人员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 严格执行规范操作。

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袋等食用品、 工用具后, 必须严格洗手、 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污染。

4、每天应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 30 分钟,紫外线灯应安装在工作台正上方 2 米内,按 30W/10~15 m2 设置,定期监测辐射强度,每次记录使用时间和累计时间,及时更换。

消毒 时,室内应干燥、无灰尘、无水雾,门窗密闭,人必须离开,以防灼伤。

5、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

用前消毒, 用后洗净。

消毒应严格按要求使用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或用含氯制剂浸泡消毒等方法。

6、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做出撤换等相 应处理。

7、瓜果蔬菜消毒应按要求使用含氯制剂和高锰酸钾(PP 粉)浸泡等清洁消毒方法,有 果皮的,最好剥掉食用。

盛放直接食饮品的容器必须经过严格消毒保洁。

8、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

生食水产品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于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应严格遵照不同食品贮 存条件的要求,及时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餐盒等密封保存,标签 注明生产时间,注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

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菜,冷藏时间不超 过 24 小时,食用前须按规定进行充分加热。

9、保持专间清洁,每天严格做好有关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工作,并按格式并记录。

食品留样制度1.集体食堂、提供或配送集体用餐的单位、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 100 人供 应的食品成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应设专人负责。

2、留样食品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00g,应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 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 重要接待活动宜保留 72 小时。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 0—10℃专用冰 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 人。

4、留样食品必须按期限要求保留, 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 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求上锁。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1、安排专人负责本店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 处 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 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弃油脂,应当及时收集并使用专门标有“废 弃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盛放,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排放含油脂废水的,应当按照规定 的方式使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设施。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 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门报告。

8、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或环保部门举报。

9、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 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 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主 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 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 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 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 距地面 2m 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 手消毒方法标示。

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 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 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 异味、 耐腐蚀、不易发霉。

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 (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

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 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 切配板。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 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 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

每次使用前应进 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 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食品及相关物品定位存放制度1、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时要检查食品的质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卫生状况、 数量、票据(要与食品批号相符),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收、不存腐败变质、霉变、有异味、生虫、污秽不洁食品; (2)过去没有食用习惯的水产品、野味、野菜、蘑菇等,应注意调查了解相关知识,对 人体无毒无害方可验收入库; (3)收取食品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 (4)在使用过程中坚持先进先出、定期清理的原则。

2、储藏的食品应隔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顺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 列整齐、挂牌存放。

易腐食品如熟肉制品、奶制品和标识标注低温保存的食品要按规定冷藏 或冷冻;有条件的应做到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库存放。

库内不得存放无商品标签、 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库房内要通风良好;货架清洁整齐,有防鼠设施。

各种 蛋类要倒箱入库,清除破损蛋品。

3、用于出售食品的包装物和一次性餐、用具入库要定位、分类存放并做到清洁无污染。

4、冷库要达到规定的温度,熟食品库要保持在-4℃以下,带外包装的熟食不准进熟食 库。

生鱼、肉类短期(10天)保存则需要在-6℃至-10℃;长期保存的冷冻温度要在-18℃ 以下。

冷库内要定期除霜、清理。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冷藏、冷冻柜 (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计。

5、食品库内无私人物品,无有毒有害物品和杂物。

食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分类码放及

保质措施。

6、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不合格需退换的原材料、商品以及贮存过程中发现 变质食品、过期、包装破损的食品须及时下架,要定位存放,有标记,及时销账、处理。

7、为重要活动提供的食品原料应单独储存。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1、病媒生物,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影响生产生活的生物,包括鼠、蚊、蝇、蟑螂等生物。

2、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众治理与专业治理、集中 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采取以治理环境消除病媒生物孳生条件为主、 直接杀灭为辅 的综合防制措施。

3、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制度,明确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工作责任人,定 期检查,严格控制病媒生物孳生。

4、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采取科学、安全、有效的方法控制和降 低病媒生物密度,使其达到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标准。

5、定期清疏排水管道、地沟、地漏等部位,消除孳生条件。

6、实行垃圾袋装化和垃圾运输密闭化。

7、设置防鼠网、防鼠挡板、防蝇纱门、纱窗、灭蝇灯等病媒生物防制、杀灭设施。

8、及时妥善处理被杀灭的病媒生物尸体。

9、 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 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10、 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11、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 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 期使用《健康证明》。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 不得从事接触直 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 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办理《健康证明》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办证,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 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 格规范操作。

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 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 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 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 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 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 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 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 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 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 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 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 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 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 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按要求制定本 单位档案; 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 管理员, 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 落实责任到人和职工奖罚制度管 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 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 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做好书面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 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 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 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周 1-2 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 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 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餐具摆台超过当 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 立即撤换该食品, 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 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 放。

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 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 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 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9、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

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 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 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时间 20 分钟左右,然后冲洗干净。

3、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 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4、制作糕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

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 应另设凉冻和分装间, 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

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 放用具、规范操作。

5、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 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

奶油类原料应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

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 10℃以下或 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6、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 期消毒。

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 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 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 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

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 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 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

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 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 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 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 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 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

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

使用禽 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 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 70℃。

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 或冷藏(10℃以下), 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 2 小时内食用。

8、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 止使用亚硝酸盐。

9、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 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等中毒。

10、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11、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 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为了预防和控制本单位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 最大限度减少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 发生和危害,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职责 1、对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食品、工具、用具、设备等现场进行保护。

2、对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的事件向铁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详细报告发生的单 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

3、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配合铁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现场进行采样、调查。

5、按照铁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进行清洗消 毒。

6、公告收回巳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二、应急反应 1、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发现发生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后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

2、本单位负责人做为第一责任人应于 2 小时之内向铁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铁路疾控 机构报告。

3、积极联系卫生机构并协助救治中毒人员。

4、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3

为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实现餐饮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餐饮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餐饮店规章制度。

一、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员工服务思想,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二、要求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讲究仪表仪容,讲究个人卫生。

三、要求对教职员工和客人就餐,要主动热情,文明用语,不得说粗话和脏话;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服务员在岗时,不准在餐厅落座和陪客人喝酒。

四、要求不准在灶间和工作间随意抓吃食品;不准随意领人到餐厅吃喝闲扯;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看电视,打扑克,下棋,打麻将,打乒乓球和台球等。

五、要求非餐饮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和后橱;不准领小孩到岗;不准将餐厅的物品随意借用和送人。

六、要求严格食品检验,不准将过期,过时和霉烂变质的食品,调料,饮料等进入餐厅和使用。做好餐具消毒和餐饮卫生工作。

七、要求函授学员就餐和向教职工出售的食品,一律凭票,不准收取现金,收回的饭票按规定消毁,不得重复使用。

八、要求要爱护炊事设备,要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操作,保证安全使用;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九、要求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准离岗,串岗,不准聚堆聊天和说笑打闹。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4

一、餐厅卫生

①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②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服务小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⑦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二、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

①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③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④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隔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⑦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二、初(粗)加工间卫生

①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5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应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规定的品种。

2、不得因掩盖食品腐b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等食品添加剂包装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质监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s壳、离弃信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信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面点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国。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信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6

一、 合法亮证经营制度 二、 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三、食品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四、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五、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食品留样制度 七、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八、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九、投诉管理制度

合法亮证经营制度 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方能制售食品。

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实施条列、 【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经营场所应亮证经营。

 禁止无证及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并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 不得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并 更许可内容,须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 、 所有新员工必须持合格 【健康证】 【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和 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2) 、所有人员在【健康证】到期前 10 天内需到有资质的体检部 门进行健康体检,办理新的【健康证】 ,如体检不合格,单位 将视病情轻重进行调岗,病休或者辞退的处理。

3)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生病或者受伤应即使向主管报告, 由主管批 假治疗,禁止带病带伤生产。

4) 工作期间如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必须及时向相关主 管人员报告,单位将视病情轻重进行调岗、病休或辞退处理。

注意: 手部有外伤时, 不得进行烹饪及菜品斩切、 配菜等工作。

5) 所有员工的健康证按照班组和办理时间尽心个分类存放, 保证 每一位员工有相应的健康证。

健康证存放两年以上的可以销 毁。

6) 按部门、班组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一览表】 ,详细填写员 工健康状况。

7) 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 口的食品前,应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

食品采购查验管理制度1) 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 料、是食品添加剂和一次性餐饮具、洗消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2) 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需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 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禽肉类应有 检验检疫证明) ;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工商经营户)采购的, 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 从合法超市、 农贸市场采购的, 需留存购物清单。

3) 以上均需留存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 ,并按照 要求的内容建立进货台账。

4) 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来源不 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5) 不采购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使假、 质量不新鲜的食品。

6) 验收食品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记录。

验收记 录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 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 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 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00C.油炸食品要 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 容器或餐具内。

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 冷冻肉类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 炒,有效预防农药残留中毒。

烹调后至食品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 的(超过 2 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00C,或低于 100C 的 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放在放凉后再冷藏。

4) 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以后方可以使用。

5) 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檫碗盘,滴在碗盘边 上的汤汁用消毒布檫干。

6) 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即使清洗抽油烟机罩。

7) 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 混放和交叉叠放。

8)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清洗干净,定位存放;灶上、 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 清除垃圾。

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配餐间、冷晕凉菜间、烧卤熟食切配间、裱花间、生食水产品、集体用餐分 装间、备餐间等加工操作、应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 洗手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

2) 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未经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个人生活用品 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

食品应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传递。

不得放置煤气 灶等污染性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

专用间温度不得超过 250C。

3) 专间工作人员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备间二次更衣,穿戴整洁的衣、帽、 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

触摸未经消毒的外包装袋食用品,工用具后,必 须严格洗手、消毒、更换 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感染。

4) 每天应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 30 分钟,紫外线灯应该安装在工作台正上方 1 米内,按 30W/10-15M2 设置,紫外线灯宜安装反光罩,定期检测辐射强度, 及时更换。

消毒时,室内应干燥、无灰尘,无水雾、门窗紧闭,人必须隔开, 以防灼伤。

5) 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及其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

用 前消毒,用后洗净。

消毒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或用 含氯制品浸泡消毒等方法。

6) 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质异常,应立即做出撤 换等处理。

7) 瓜果蔬菜消毒应按照要求使用含氯制剂和高锰酸钾(PP 粉)浸泡等消毒方 法, 有果皮的, 做好剥掉食用, 盛放直接饮品的容器必须经过严格消毒保洁。

8) 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

生食水产品加工后至使用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于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要按照 不同食品贮藏条件的要求,即使存放与专用冰箱内。

半成品和成品采用保鲜 膜或餐盒等密封保存,标签著名生产时间,注意在保存时间内使用。

隔餐隔 夜使用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菜,冷藏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食用前需按 照规定进行充分加热。

9) 保持专间清洁,每天严格做好有关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工作,并按照格式予以 记录。

食品留样制度1) 集体食堂、提供或配送集体用餐的单位、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 饮聚餐超过 100 人供应的食品成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应设专人负责。

2) 留样食品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得少于 100G,应分别盛方与清 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子啊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 重要接待活动宜保留 72 小时。

3) 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 放入 0-100C 专用冰箱内,并表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 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 留样食品必须按期限要求进行保留,如在餐厅(食堂、摊点等) 进餐后有不良反应的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 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 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求上锁。

食品仓库管理制度1) 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无苍蝇、 蟑螂;仓库应当同分良好。

2) 仓库保管员有权拒绝一切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并应在食 品进库后分类存放,存放要求如下: A: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生食与熟食分开。

B:洗洁用品、药品、有强烈气味物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 食品同仓库存放; C:定型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分架存放。

D:肉类及制品、蔬菜瓜果、除马上加工使用外,一律先进冷库。

肉类及其制品应有容器存放,室温控制在--180C 以下;蔬菜瓜果 的存放温度在 0--130C,鲜蛋应存放于 0--10C 范围内。

应每三天进 行一次冷库除霜,保持地面清洁。

E:库存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要有标签,做到先 进先出,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F: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与食品仓库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准 进入。

3)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凡食品包装标识不清或无标 识的,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4)对由于库存时间过长而超过保存期限的,或发现由于其他原因 出现腐败变质、酸败、生虫、霉变的食品,禁止加工生产经营。

预防食物中毒制度1) 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

2) 烹调食物应烧熟煮透、外购熟食(熟肉等)和隔餐冷藏食品食 用前必须切底加热。

3) 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 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

4) 贮存熟食品应及时热藏或者冷藏。

5) 应谨慎提供并严格按要求加工四季豆、豆浆、深海鱼类、贝类 等食品。

6) 应禁止使用餐饮业使用硝酸钠、亚硝酸钠。

7) 不得使用发芽马铃薯、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有 效预防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豆浆等中毒。

餐具消毒清洗管理制度1) 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 毒、洗刷保洁设备。

2) 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涮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严格按照 “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管好’的顺序操作。

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3) 每餐收回的餐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 清洗餐用具用的洗涤剂、 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 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具表面光洁、无 油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存柜密 闭保存备用。

5) 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求有明显标志,要经常檫洗消毒,已 消毒的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分开存放。

6) 洗涮餐用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刷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 得在洗餐用品池内冲洗拖布。

7) 洗刷消毒结束,清洗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 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 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9) 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用具的,应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 合格证明,不得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用具,不得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的餐用具。

投诉管理制度1) 负责人负责顾客投诉信息的收集、登记、汇总、分析、传递、处 理。

2) 受理投诉要求严肃认真,接待消费者要诚恳热情,做到件件有回 音, 3) 对无效的投诉,要耐心向消费者做出解释,争取做到理解。

4) 对有效投诉,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执行,尽量做 到化解矛盾,当场解决,对涉及到赔偿的要按权限上报解决。

5) 负责人要将有效投诉的情况及时与先关负责人联系,做好善后工 作,必要时对涉及投诉的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罚或报公司负责人进 行处理。

6) 负责人每周应当把各类投诉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并采取各种有 效的防范、纠正错误,使公司的服务更加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与支 持。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7

一、目的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生产经营的`餐厅、水吧、外卖点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职责

(一)本公司所有公园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二)公园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园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经营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单位规定的相关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

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应当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二)员工身体健康、卫生要求

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2、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是餐饮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当观察到员工有以下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5、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操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其他活动后、上厕所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7、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8、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9、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进入备餐间必须更衣两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带口罩、带卫生手套、带工作帽。

(三)食品采购

1、采购食品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

《食品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注意查验证件有效期限,是否是伪造、涂改、借用的证件。

2、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3、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4、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和原料;禁止采购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和原料。

(四)食品存储管理

1、仓库负责人须对入库的食品做好验收工作,在食品台帐上详细登记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和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食品应分类(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墙隔地(隔地30cm、隔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散装食品应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6、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整洁。

(五)食品设备设施、餐具管理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5、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6、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7、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8、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9、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其他物品和保洁用品。

10、收回的餐饮具、用具,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11、清洗餐饮具、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12、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不准放入私人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13、洗刷消毒结束,须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六)食品粗加工管理

14、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15、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16、各种使用原料不得随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17、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域池内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18、做到刀无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七)烹调加工管理

1、烹调加工前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5、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6、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应当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7、应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搜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8、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消除垃圾。

(八)面食制作管理

1、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冲洗干净后再加工制作。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5、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晒备用。

6、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九)裱花制作管理

1、裱花应在专间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出,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8

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长宁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

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二、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

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

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长宁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长宁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职能单位应指定一名干部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

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传培训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职能单位、各村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9

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长宁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

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二、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

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

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长宁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长宁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职能单位应指定一名干部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

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传培训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职能单位、各村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10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 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 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 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 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 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 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 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 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 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 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 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 件) ,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 服务从业人员) 必须经过培训、 考核合格后, 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 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 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 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 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 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 将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 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 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 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 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 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 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 数量、 生产批号、 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等内容, 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 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

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 得少于 2 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食 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 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 (如杀鼠剂、 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 ,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 度。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 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及时 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 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 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五、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 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

六、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 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

肉类、 水产类分柜存放, 生食品、 半成品、 熟食品分柜存放, 不得生熟混放、 堆积或挤压存放。

七、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 不得超过 1cm) 、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八、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 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九、 贮存、 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 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 无害, 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 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 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 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 设有 3 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 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 溶液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 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溶液洗、清水冲、消毒溶液泡、清水冲、保洁 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 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盛放消毒餐 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已消 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 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 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 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 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 洗刷消毒结束, 及时清理地面、 水池卫生, 及时处理泔水桶, 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 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 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 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 油脂加工单位,并与收购方签订收购协议,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 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 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 详细记录销售时间、 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 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11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12

1、主动与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合同。

2、有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4、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9、分管餐饮的副总经理应定期督查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情况,并对本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负责。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13

一、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二、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并有明显的标识。

四、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五、库房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食品冷藏、冷冻贮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4、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六、要经常清扫,保持库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七、要做好出入库房物品的检查验收登记工作。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14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体检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一次体检,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四、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体检的情况发生。

五、凡忠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工作。

六、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15

1、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9、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按《深圳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制定本单位档案(详见市场监管局网站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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