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制度】街道办事处带薪休假制度(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08 20:10:1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街道办事处带薪休假制度依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和特点,现制定《街道办事处带薪休假制度》,请机关各科室遵照执行,各社区参照执行。一、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制度】街道办事处带薪休假制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街道制度】街道办事处带薪休假制度(范文推荐)



街道办事处带薪休假制度


依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和特点,现制定《街道办事处带薪休假制度》,请机关各科室遵照执行,各社区参照执行。

一、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的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三、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并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14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五、因公负伤住院治疗的时间不影响当年休假。

六、被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单位安排临时工作期间,不享受年休假。

七、其他有关规定:

1.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年休假大体安排在每年7-9月暑假期内和春节前1个月内进行。

2.年休假必须连续使用,原则上不允许分段休假,也不允许影响单位半年及年终考核。

3.休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回单位上班的,工作完成后予以补休。

4.休假期间,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两次联系不到本人的,扣除当月工作性津贴补贴的50%,年底考核取消评优资格。

5.休假期间外出的(出市范围),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并逐级完成审批手续。

6.本制度解释权归党政综合办公室。

本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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