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满意度测评制度为切实提高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办理质量和效率,增强服务意识,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云阳县协调解决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一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制度】云阳县解决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满意度测评制度,供大家参考。
解决群众投诉环境污染
问题满意度测评制度
为切实提高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办理质量和效率,增强服务意识,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云阳县协调解决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满意度测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第二条 满意度测评的方法
(一)群众满意度测评采取随机抽样调查和适时电话回访的方法,获得测评结果。测评投诉人对环境污染投诉受理、办理及办理结果的满意度。
(二)测评结果实行每月通报、双月分析、半年评估、年度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 满意度测评标准
办理件数总量群众满意度低于60%(不含60%,下同)的为不合格;满意度为60%—80%的为合格;群众满意度为80%—90%的为良好;达到90%及以上的为优秀。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或投诉人的诉求不合理等原因导致不满意,说明原因的,不纳入满意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