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家长沟通机制最新

时间:2020-11-30 09:24:41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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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家长沟通机制最新

  1、幼儿园要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相应知识和要求,并要求家长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及时带患儿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发生流感疫情时要切实加强家校沟通,告知学校已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避免家长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投诉和舆情事件。

  2 、要与家长建立联系,对患病学生的病情变化进行动态追踪,并及时报告校医室或园长。

  3、通过QQ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向全体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4、学生和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5、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或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保育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卫生保健室(园长)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若校医(园长)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园长)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园长)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校医(园长)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园长)立即将情况报告中心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家长沟通机制最新

  秋冬季节是各类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叠加国外第二波疫情输入风险,为了更加科学精准做好我区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区校园传播,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特点,及早研究、提高部署、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做最充分的准备,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严防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校园内疫情“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要事,尽最大努力阻击疫情向校园传播,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感、幸福感。

  (二)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各校要与当地党委政府、村(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校园环境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生活垃圾分类、厕所革命、落实控烟措施等工作,切实改善校园环境。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流感、水痘、手足口病等防控知识,持续强化师生员工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

  (四)依法科学,精密智控。坚持依法防控、有序防控,做好疫情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晨(午)检等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严格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师生员工信息“智控”全覆盖。

  三、工作任务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的风险较高,同时其他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进一步强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制度建设

  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幼儿园)、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明确到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保持信息畅通。

  组织建设。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克服厌战思想和麻痹松懈情绪,确保各项措施落实。细化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岗、落实到人,逐级压实责任。

  主体责任落实。动态掌握疫情发展情况,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依据上级最新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与属地街道、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做好应急演练和一日流程演练,并对全体师生进行技术培训。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加强舆情管控,强化引导合理应对。各校(园)要成立疫情防控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疫情期间舆情监控工作。

  防疫物资保障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储备足够数量的防疫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二)加强人员管控,确保校园安全

  登记排查入校(园)全体人员。强化全面精准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人。摸排全体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员的相关状况,建立健康台账,做好健康观察。所有师生员工做好入校(园)前至少14天的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幼儿园)。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园),严禁带病上课、工作。自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按照要求做核酸检测。及时关注全国疫情风险区域变化,调整不同工作重心。

  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晨午检等师生健康监测和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做到师生健康信息“智控”全覆盖。校内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应及时转送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排查,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所在街道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相关人员风险排查。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学生或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幼儿园),并送医就诊,做好重点人员信息掌控。

  加强巡查。学校(幼儿园)每日开展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配合市场监督部门、城管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

  控制校(园)内人员密度。切实达到“五个不聚集”,出入校(园)门不聚集、出入班级不聚集、课间活动不聚集、就餐不聚集、如厕不聚集。实行错时式入校(园)和离校(园),避免上放学(出入园)时学生(家长)在校(园)门口和走廊等部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所有可能引起人员排队聚集的场所均设置1 米线。

  1.严格控制大型集体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校(园)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如确需举办大型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防控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加强人员健康排查,落实全程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有序。

  1强化师生跨区域外出管理。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与其它秋冬季传染病叠加风险,强化“十一”黄金周期间师生外出管理和返校健康监测,把好校门入口关。提醒师生和家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老师不出省、学生不出市;如确需外出的,要主动向学校报告去向和时间,注意加强个人防控(戴口罩、勤洗手、不集聚等),坚持健康信息日报告。凡跨省域外出的,返温后须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1加强近视防控。疫情期间,学生户外活动减少,电子产品使用过多,增加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学校、教师和家长应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科学用眼,做眼保健操,适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保证充足睡眠,提高机体免疫力。

  1校外途中防护要求。建立上下学(出入园)和课余时间师生“两点一线”的管控措施。教育师生开学前后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上下学(出入园)、上下班尽量乘坐私家车、自行车或步行等。

  1对校内住宿生要求。加强对住校生管理,坚持凭证、扫码、测温进入宿舍,坚持每日晚检体温,并做好记录。要求学生不串寝,不聚集。住校生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1继续强化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全面梳理所有进校园通道,校园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园,教职工进校(园)门一律扫健康码,检测体温。通过实行错时上下学(出入园)、划定1米线等方式防止人员聚集。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制度健全,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设计行动路线,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幼儿园)划定的路线行走,张贴明显的指示标识,定人定岗定责。合理划分学生课间活动区域。

  1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教室、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手卫生,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食堂就餐。实行学生错峰就餐,减少就餐排队时间,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提示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提倡使用公勺公筷,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要“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1教室和宿舍。教室和宿舍应加强每日清洁通风,根据天气状况,建议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分钟。对教室、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每天专人巡查清扫、消毒并进行登记。

  1厕所卫生。落实厕所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做好包括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增加冲洗和消毒频率。

  2.设置隔离室。各校(园)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尽量远离教室、食堂等,保持采光、通风良好,并设立提醒标识。

  2加强入园儿童管理。托幼机构要为幼儿提供均衡膳食。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肉、禽、蛋、鱼类等动物性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加强幼儿体格锻炼安排。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托幼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对幼儿计划免疫接种提醒。托幼机构可在教职员工本人或幼儿家长自愿条件下,组织教职员工、幼儿接种流感疫苗。

  (三)加强环境治理,提高健康意识

  2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整治。定期对校园、教室、厕所、宿舍、食堂等所有场所进行清洁工作,做到无死角、无灰尘。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做好学校(幼儿园)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治,加强通风换气,做好清洁消毒。保持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物表面即用即消,消毒记录要齐全。

  2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负责配备数量充足的分类收集容器。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收集清运并进行分类管理,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废弃的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作为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单独处理,在公共区域放置专用垃圾桶,并由专人处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应对能力

  2各校(园)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防控特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流感、水痘、麻疹、手足口病等防控知识,持续强化师生自我防护意识、 健康素养和防病能力,持续推动形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社交距离、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等社会风尚。

  2加强师生员工心理疏导。通过疫情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对疫情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校(幼儿园)、学生及家长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心理辅导和心理援助对由于疫情导致不良情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尽快恢复心理平衡,缓解心理压力。

  2加强家校(园)联动。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学生在校(园)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幼儿园),并送医就诊。

  (五)加强应急处置,提升防控能力

  2当新冠肺炎疫情地区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2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未设置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

  2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3.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常态化防控下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压力和挑战,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校园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教育教学生活安排,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完善工作方案。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温州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5条、市55条防控措施的要求,对标对表,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制订秋冬季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工作方案于22年1月1日前报区文化和教育体育局教育处备案,邮箱jcjy3122@12com。

  (三)加强督导落实。区文化和教育体育局加强对学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指导,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落细。学校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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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幼儿园要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相应知识和要求,并要求家长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及时带患儿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发生流感疫情时要切实加强家校沟通,告知学校已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避免家长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投诉和舆情事件。

 2 、要与家长建立联系,对患病学生的病情变化进行动态追踪,并及时报告校医室或园长。

 3、通过QQ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向全体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4、学生和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5、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或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保育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卫生保健室(园长)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若校医(园长)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园长)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园长)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校医(园长)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园长)立即将情况报告中心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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