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秋冬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时间:2020-11-18 11:03:59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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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秋冬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TOC \o "1-3" \h \z \u 一、适用范围 2

二、工作原则 2

三、成立镇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3

四、落实“四方责任”,实施最严防控。 8

五、防控流程 8

1、疫情报告与监测 8

2、疫情现场处置 9

3、病例管理及救治 10

2020秋冬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异地近期连续出现聚集性疫情和今年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要求,坚决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要求,始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村街、镇直单位开展防控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以镇党委政府领导,乡镇卫生院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镇政府、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各科室,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商情风险,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成立镇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1、成立镇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各村街总支书记,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卫健办,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

副主任:

组员:

2、专项工作组

办公室下设11个专项工作组,从镇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传达中央及省、市、县、镇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做好各专项工作组之间的综合协调,调度汇总各组工作进展情况;数据的确定和上报工作;承办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文件材料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做好文件起草、信息上报、会议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承办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3)疫情监测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样本采集、送样及检验等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后隔离措施的统筹协调,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加大对重点场所特别是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的疫情、野生动物等交易的监管和卫生学处置指导力度,加强源头防控;承办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4)市场监测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辖区内超市、冷库进口冷冻肉、农贸市场、海鲜市场水产品抽样检测,及时抽样快速检测。

(5)诊疗救治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指导医疗和急救机构做好疑似病例的转运工作,将重症病例集中到市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做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病房设置,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指导医疗机构做好院内感染防控工作;组织调度并合理使用医疗救治队伍力量;完善诊疗方案,采取中西医结合等方法综合施治;承办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6)交通防控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指导落实对车站、码头、高速路口、国省干道等重点场所,以及汽车等密闭交通工具,采取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必要措施,一旦发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立即送往定点医院救治;落实流动人口防控的各项措施;承办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7)物资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做好镇今年秋冬季疫情防控物质的应急储备、调配工作等,安排疫情防治所需经费;承办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8)社会维稳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打击趁机造谣蛊众、哄抬物价等各项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群众利益;承办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9)宣传教育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编发简报、信息等,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社会意识,实行对异地重点地区来人举报制;承办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10)督查督办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督办镇应急指挥机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查相关部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承办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11)专家咨询组

组长:

组员:

职责:提出疫情防控专业性意见建议,制定疫情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方案。

(12)后勤组

组长:

组员:

职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会务、文电、后勤等服务保障条件。

请各组按照职责迅速启动,立即开展工作。

四、落实“四方责任”,实施最严防控。

按照“联防联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总策略要求,要细化网格化管理,镇区防控责任要划分到小区,明确到楼栋,落实到每个家庭;农村防控责任要从行政村划分到自然村,落实到每个农户,村(社区)防控一刻也不能放松;各个社区、自然村网格化负责人对异地重点地区来人,要实行12小时内报送制;各村要及时核验外来人员的安康码、行动轨迹、旅居史登记等;各村街、镇直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专(兼)职公共卫生监督员,要严格执行各级防控措施和制度,负责本单位人员体温监测、口罩佩戴、安康码应用、健康管理和工作环境消杀等常态化工作;认真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织密防控网。

五、防控流程

1、疫情报告与监测

(1)发现疑似病例我镇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寿县县医院及时转诊。由疫情报告组成员负责24小时监测疫情网络和接听疫情电话,接到或发现疫情报告时,应详细询问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病者的症状、体征,有无死亡,疫情信息来源及报告人联系方式等基础资料,并上报防控指挥办公室,再由其上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再由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县卫健委领导报告。疫情报告组应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2)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监测。全镇各村及时摸底异地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和来寿人员,由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做好监测工作活动,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定义的患者或密切接触者应及时报告。

2、疫情现场处置

(1)开辟清洁区及处理区

疫情处置人员到达现场立即选择一处离事发现场较近、未经污染的区域开辟为清洁区,作为应急指挥、物品存放、消杀准备、后勤消毒工作地点;同时开辟一远离清洁区的区域作为处理区,供消杀及采样人员完成疫情处置,进行个人消毒及废弃物、使用过物品处理。

(2)流行病学调查

疫情处置组在清洁区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携带调查表及工具进入污染区,立即对突发疫情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时行调查分析,并按照规定对病人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及发病前后的活动情况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传染源、传播途径,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上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控指挥办公室。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确定疫点、疫区的范围。

3、病例管理及救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发现和报告工作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诊疗方案(2012年第1版)》)。

(1)监测病例(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患者)。

①.发热(≥38℃)、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表现;

②.发病前14天曾前往或居住于报告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可能已经发生传播的地区。

(2)疑似病例

患者符合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但尚无实验室确认依据。

①.临床表现:难以用其他病原感染解释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体温≥38℃、咳嗽;有胸部影像学改变、肾功能改变等。

②.流行病学史:在新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有旅游或居住史;发病前14天内与疑似或确诊发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3)确诊病例

满足疑似病例标准,且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

(4)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①参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密切接触者主要界定如下:

一是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身体密切接触的人员;

二是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症状期间,共同居住或密切接触的人员;

三是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判断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②由镇府牵头、卫生院协调公安等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均实行居家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3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有无急性呼吸道症状的出现及病情进展。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接触后14天内,一旦出现发热(体温≥38℃)、咳嗽,并有肺炎症状和体征等表现的病例,则立即转送至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及治疗。疾控机构负责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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