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证券背后的经济博弈

时间:2023-05-18 19:10:2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打开文本图片集

公债、股票虽是近代西方金融制度下的产物,却与货币同为研究中国财政史的重要材料与课题。因此,旧证券与古币钞一样,除了可以收藏外,借由文物的客观与系统性呈现,隐藏其中的财政史实,往往超乎众人所知。号称中俄合资的华俄道胜银行(Russo-Chinese Bank),就是其中一例。

华俄道胜银行诞生

甲午战败,马关条约签订后,中国必须筹措大量资金作为赔款。1895年4月,俄国财政大臣维特(se rgei Yulyevi chwitte),向中国表明愿代发公债,借款一亿卢布,年息四厘,中国以关税作保,若无力偿债时,俄国愿负担保之责等条件。7月6日,驻俄公使许景澄与俄法银行团代表圣彼得堡国际通商银行(TheSt.Petersbourg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Bank)签订合同,借款四亿法国法郎,合一亿俄国卢布,或一亿两银。

承作这笔公债借款的俄法银行团,在1895年12月10日于圣彼得堡共同成立华俄道胜银行。在俄国的怂恿之下,一年后,中国同意接受邀请,从借款中拨银500万两,折合756万卢布(按:由于俄国财政恶化,此时的卢布已较公债借款时贬值了1/3)入股,以便打着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的招牌,在中国经营各种金融业务,并将各种经济侵略违反中国主权的行为合法化。

道胜银行的特殊地位,写入了其章程之中,包括代收中国各项税捐、经营地方财政及国库有关事业、铸造中国政府允准的货币、经理中国政府募集公债本息的支付、布设中国内之铁路与电线,并订定中国东省铁路公司合同、建造铁路与经理事宜悉委银行等。

中国入股道胜银行

中国入股道胜银行的有关合同是由驻俄公使许景澄与华俄道胜银行代表在1896年9月2日共同签订的,内容非常简单,仅概略提及大清政府投资500万库平两白银与该银行合作,盈亏按股份比例分摊,并授权该银行建造、经理中东铁路,与成立中东铁路公司等,相关细节并未明定。这项在俄国政府宣称“合办”、中方官员所奏称“俄人附股”的投资案,往后实则听任俄方安排,以致所谓入股,果真是对于道胜银行的投资,抑或借款,双方合作兴建铁路?至今仍受多方质疑。

由于脱离落后的农奴制度不久,百废待举,加上西伯利亚铁路全面开发,财政吃紧,俄国除了发行大量公债对外借款外,在官方出面并保证下,积极引进关系密切的法国、比利时财团资金。1895年的对中国借款及后续华俄道胜银行的设立,俄国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找上法国合作。当时,两国合组银行团,法国银行六家,俄国四家;随后成立的华俄道胜银行,法国则出资八分之五,俄国八分之三,都是法方居于多数。但相关决策却都是由俄国主导。何以致之?

俄国夺回主导权

当时道胜银行所发行的股票与公债,因刊载着章程及与股东权益有关的合同摘要,从中可以看出许多端倪。

目前可发现的道胜银行股票、证券共有三种,包括1896年发行的创始人股(Founders’Shares)股票、1910年发行的特别债券(Special Bond)以及1911年至1912年发行的新银行普通股(Common Shares)股票。

创始人股“创始股”是西方公司股份制的特有设计,股份公司得以无偿配股,酬庸创始股东,发行无面额股票,无偿发给,称为创始人股票。其权利内容悉由章程自行决定。道胜银行创立时,俄国就是透过创始股的安排,取得了主导权。

道胜银行设立时,发行普通股(Ordinary Shares)2560股,每股面额187.5卢布或500法郎,法方出资300万卢布,取得16000股;俄方出资180万卢布,取得9600股。另有创始人股票4800张,每张10股,除不得分割行使之外,与普通股无异,无偿发给法俄两方各1160张与3640张。

由于创始人股的大量挹注,俄方股权立即扩增至46000股,凌驾于法方的27600股。俄方出资少,却取得全部股权的八分之五,控制了董事会。法方虽然不满,也只能黯然接受。

特别债券其诞生是由于当时俄国政府为解决道胜银行资金不足的问题,令其与另一家北方银行合并。合并后的新银行,中文名称不变,英文则改为Russo-A siaticBank,即俄亚银行之意。根据合并契约,旧道胜银行的资产将提出3,971,968卢布,作为新银行的登记资本,其余则委由新银行出售,所得款项扣除10%佣金后,分成124880单位发行特别债券分配旧股东,作为除了转换成新银行股权之外的特别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特别债券有一项关于“上海股”的规定。所谓的“上海股”,是指以银两出资的股分,也就是大清政府出资的部分,这是为了与以俄法以卢布、法郎等金本位货币出资的部分相区别。但上海股的设计,显然是一种歧视与差别待遇,上海股所能获得的特别补偿,只有其他股份的四分之三。

不过,对于中国的出资,应当作道胜银行股本,并非其他,至此可定分息争。只是,500万两白银折合756万卢布,金额超过俄法出资总和,但中方所获得的上海股,是一种既非普通股,又不是创始人股被创造出的特殊股份,因此无投票权,也无董事席次,股東基本权益遭受到严重剥夺,最后连分配资产的权益也打折扣。当时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新银行普通股股票合并改组后的新银行从1911年起开始换发股票,直到1912年才完成,旧银行股东可持旧股票换取新股票。民国建立后,新股票也曾在上海证券交易市场交易,受到追捧。除了创始股外,旧道胜银行的普通股至今已不复见,其原因,应与换发新股票后销毁有关。至于上海股是否另发新股?如何换发?下落为何?则有待进一步揭晓。

推荐访问:博弈 证券 经济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