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体改生”刑事技术课实验教学改革研究

时间:2023-05-06 20:30:23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一“体改生”的特点

1群体结构层次复杂

由于“体改生”的招录条件的规定,使得学习同一专业的“体改生”的生源五花八门,有的为高校毕业生,有的为退伍士兵;有的毕业于地方院校,有的毕业于公安院校;有的刚刚走出校园,有的已参加工作多年。学员来自五湖四海,群体结构层次多样,教育管理难度增大。由于这些原因,他们在学习新专业时程度就参差不齐,学习的方法、兴趣度、投入度及学习的效率就完全不同。

2职业特色鲜明

由于“体改生”入校前已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入校时已确定工作单位和工作岗位,具有预备警察身份,无择业的后顾之忧,因而容易产生优越感,滋生懒散情绪。

3学习时间短,内容多,任务重

根据目前的安排,体改生在校学习理论时间为二年,但经过几年的实际运作,实际在校学习时间为一年,而所开的课程基本上是按二年的学习时间来安排的。这样一来,时间短,内容多,任务重,要想教好和学好,难度是可想而知的,怎样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把如此多的内容传授给学生们就成了首先要思考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既要兼顾专业的教学,又要兼顾公安基本知识的教学;既要有理论的阐述,又要有较多动手操作的训练。所以,转变教学观念,整合教学资源,精选教学内容就是应对体改生教学的应有之义。

4思维活跃,人文知识较强,不太适应新的学习氛围

而学习刑事技术的体改生作为招录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具有自己的特性。一是动手操作的训练较多,刑事技术专业对学员们的要求不但要能懂,而且要会用,学以致用方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二是数、理、化的知识要求较高,对于原来是学文科的学员来说,难度将较大,有些完全是全新的知识学习;三是在动手操作训练中,有对单个知识点的训练,而更多地是对整个专业的完整、连贯地训练,只有这样才能尽快进入角色,真正为公安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所有的这些特点或特性都表明,对体改生的教学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要有针对性,要有自己的教学模式。也就是说,对原有的教学要进行改革,要适应时代的需要和形势的发展。

二“体改生”刑事技术实验教学的现状

1专项不专

虽然“体改生”在进校之前,都是专业设岗招生的,但进校后由于各种原因,各专业所学内容大同小异,区分度不强,学校过分强调了通识教育,公共基础课程开课过多,而忽略了公安专业的教育特点,导致专业课程的学习无法突出。

2训练缺乏

“体改生“实行高中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公安基层部门实习,因此,在校系统的学习时间也仅有一年半的时间。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学员还要学习大量的非专业课程。因此训练的时间在整个课时中只占很小一部分,这就使得学生的动手训练严重不足,制约了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3创新不够

当前对刑事技术专业学生的培养,教学方法是还是老一套,实验内容也多是演示性实验,设计性实验较少,创新性内容不多,很难满足现代社会对刑技人才的需求,而且“体改生”尚没有独立的教学体系,没有统编的教材和大纲,大专生、本科生、“体改生”所使用的教材几乎差不多,没有一套能比较适用各层次的教材,不能很好的适用各个不同专业、不同层次教学的需求。

4师资不强

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公安院校中从事刑事科学技术教学、科研的教师中有50%以上是半路出家从事此专业的,而且许多学校由于教学、科研任务重,教师动手实践机会少,到实战部门锻炼机会少,外出进修学习机会也少,使得教师知识面受到了局限,视野不够开阔,较难把一些现代技术知识,一些鲜活的案例融入到刑事技术的教学中来。

5投入不足

刑事科学技术学科是一门集知识、技能、应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需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紧密结合,需要有大量的“高、精、尖”仪器设备的投入,而目前,这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装备、设备还非常落后,这严重影响了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整个刑事技术专业的教学难以和实际接轨,难以完成培养掌握现代理论与刑事技术专业人才的任务。

三关于“体改生”刑事技术实验教学改革的一些思考

1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公安职业特色

应按照“突出人才培养针对性、突出公安职业特色、突出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突出实战教学”的原则优化刑事技术人才的培养方案。构建“三个平台”(通识课、专业课、素质拓展课)、“七个模块”(警察职业素养、法律基础知识、警务基本技能、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选修课、讲座)的课程体系。应以突出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为目标,将学生已学过或掌握了的部分基础课程压缩,增加专业课程的学习时间,更好地促进学生对专业课程全面深入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2调整实验教学内容,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根据“体改生”人才培养要求,我院将“痕迹检验”、“刑事图像技术”等课程综合成“刑事技术”一门课程,作为非刑技专业“体改生”学习刑事技术的专业主打课程,刑技专业“体改生”则分别开设;根据“体改生”各专业特点,“刑事技术”开设内容的侧重点又有所不同,如侦查专业只开设痕迹+照相+化验,治安、网监、经侦专业只开设痕迹+照相+文检,这种设置,更突出了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另外,根据培养目标和各实验教学模块的功能及实战部门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调整实验项目,紧贴公安实际,科学地划分实验层次,逐步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如刑技专业“体改生”《手印学》增加了“血潜手印的显现与提取”、“手印显现综合训练”,这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3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突出实践教学

(1)针对“体改生”特点,在教学中采用“专题式教学”、“片段式教学”等教学方法,改变面面俱到的传统教学模式,逐步实现由传统的章、节理论讲授向基础知识自学、重点理论讲授、操作方法实训、考核方法多样化的教学模式转变;(2)在实验课学时安排上,打破以往一次课2学时的排课方式,以实践教学内容为引导划分教学单位,刑事技术课程采取4课时联排,同时进一步加大实验课的比重,校内实验实训总学时达到了必修课总学时的55%以上;(3)以典型案例为原型,使学生在逼真的情景中训练,提高了实训的实战性、针对性、综合性和科学性,以达到提高学生综合运用各项措施的能力,更好地适应当前公安工作的需要,因此刑事综合训练布置的现场要切合实际,不要流于形式。(4)建立刑事技术协会,协助教师进行实验教学与管理。2008年我系成立了刑事技术协会,是由学生组成的专门开展刑事技术各项活动的社团组织,旨在运用系部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实验设备,利用社团活动时间,通过师生互动提高同学们的实验操作技能和自主创新能力。(5)建立与刑事技术专业紧密相关的高校司法鉴定机构,将前沿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案例应用到教学中,并允许教师带学生直接参与办案。湖南警察学院于2008年6月成立了面向社会服务的“湖南鉴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员主要由刑事技术专业骨干教师组成,在承担教学任务的同时,也承担者司法鉴定职责,开创了“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在鼓励教师搞好教学科研、积极办案的同时,我系积极鼓励学生跟随老师参与办案,学生在校期间,就进入了实战阶段,将教学-科研-办案真正落实到教师和学生身上,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为将来走向公安实战岗位奠定了扎实的基础。(6)创新实验室开放管理机制。实施《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以综合性实训项目为牵引,增强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4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校局合作培养机制

校内,进一步加强了刑事技术实验室、战术训练场、模拟街区、模拟派出所、模拟法庭等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按照各专业的特点,进行实践训练和演练,提高学生的岗位职业能力;校外,进一步完善了实习基地建设,建立一批稳定的长期的实习基地。另外,公安院校要积极变革当前的办学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院校+实践单位”结合的联合培养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实践单位的合作,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

5创建新型师资队伍培养模式,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要加强现有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大专业教师到基层公安机关挂职锻炼和实习锻炼的力度。要在公安工作一线广泛建立专业教师联系点,为教师实习调研、随时跟踪反馈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有效的平台。力求每一个教师既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二是要大力培养教官型教师。继续从公安实战部门选拔既有理论造诣,又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业务骨干到公安院校担任教官,进课堂讲课,指导实训,建设一支与办学规模相匹配、与专业建设相配套,适应实践教学需要的教官型师资队伍。

2009年,从招收第一批“体改生”开始,湖南警察学院就积极向省厅汇报,争取政策支持,从各市州公安局选调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政治表现突出、业务素质好的18名优秀民警来校担任教官。这批教官的到来,促进了老师、学员与实战部门的双向交流,发挥了他们在公安实战方面经验丰富的优势,对专业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实战结合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大大丰富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案例资料。

总之,对“体改生”的培养及时进行总结和反思,是更好地改进“体改生”的培养模式、教学方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公安院校“体改生”人才培养质量,最终推动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走向成功。

参考文献

[1]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08.

[2]赵幼鸣.对刑技专业体改生模拟综合训练教学的一些思考和实践[J].公安教育,2011(11).

[3]乔顺利.公安院校“体改生“培养模式存在问题及其对策[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5).

[4]万婕.广西公安院校刑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思考[C].第六届全国公安院校刑事科学技术研讨会暨刑事科学技术教育论坛论文集,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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