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原则
1.学校财产由校长室统一调动,总务处实施,合理高效利用资源。
2.部门间的财产不相互转移,随所属管理部门帐本而稳定。
3.500元以下财产,部门间使用,相互间办理借用手续。用完及时收回,归还,任何校产私人,外单位借用需经校长室,总务处批准。个人无权外借。
4.500元以上财产部门间借用需经总务处同意,1000元以上的财产部门间借用需经校长室同意。
5.凡财产购买,调拨到位后必须一周内拆箱、贴签编号、上架或进橱。部门间财产的合理流动,由总务处牵头,负责落实,部门间操作,并调整相互间财产帐册。
6.部门财产必须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低值易耗,三本帐册。
7.财产的修理应及时报总务处,统一安排及时维护。
8.各部门财产帐上所有财产由部门保管员负责管理保养,责任到人。提出维修及报损意见,每学期统一办理一次。
9.财产管理,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凡能做标记,贴标签的每件校产必须有校名、财产编号。
10.财产仪器摆放分类有序,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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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管理细则
一、财产管理网络
管理方式:条块管理,既分又合的管理模式。
条指:校长室—— 总务处——各部门。
块指:集团下属的学校(xx中学,xx中学)。
分合指:下属三所学校,各自管理,管理要求一致,检查方法统一。每季度xx中学和十三中学财产统计表叠加为一体。
二、组织机构
1.校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校长
副组长:各校区总务主任
组员:各校教导处分管主任、财产保管员、会计
2.部门财产检查小组
组长:主管校长
副组长:总务主管主任、教导处分管主任
组员:财产保管员、各部门财产保管员、会计
3.校公物(班级财产)检查小组
组长:各校总务主管主任
副组长:各校教导处分管主任、财产保管员
组员:会计、水电维修工、电教员、学生会生活部长、各年级学生一名
4.部门财产保管员
科学实验员、综合实践财产负责人、现代教育技术财产负责人、音乐教师、体育器材保管员、美术教师、图书保管员、阅览资料室财产负责人、医务室财产负责人、教务处财产负责人、食堂保管员、总务保管员、团队、工会财产负责人
5.组室财产管理负责人
办公室:各办公室负责人(本人使用本人保管)
教? 室:班主任及各班学生财产保管员
三、校产日常工作惯例
1.每学期开学一月内召开集团校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各校部门财产保管员会、班学生财产保管员会议。
2.教室、办公室环境每天由教导处组织值周班学生检查三关(关灯、关窗、关门),并将检查结果一式二份及时报教导处、校保管室。
3.校公物(班级财产)检查小组,每学期检查三次教室财产,公布成绩,每学年结束召开校公物检查小组。
4.每年第一学期(下半年)期中组织对全校各部门财产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5.每年对部门财产保管员评比一次,分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评选出当年校“优秀财产保管员”,并列入年终先进评比内容之一。
四、财产保管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教学、师生服务,树立勤俭办校的思想,廉洁奉公,任劳任怨,态度积极,对人尊重,精打细算,物尽其用。
2.根据不同财产按规定分类,认真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品、易耗品三本明细帐。
3.按上级有关规定,正确、及时、完整、清楚做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和低值耐久品的编码工作,设备、物品安放要分门别类、整洁、规范。
4.对学校的财产各部门都要办理请购、验收、领用、借用、报废等手续。每学年进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