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酒店项目精装修总承包管理方案(详细)(word)

时间:2020-11-03 09:21:58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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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万达酒店项目

总承包对业主指定分包(精装修)的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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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审批:

日期:

内 容

总则

分包单位管理机构设置

安全教育

CI及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

函件处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

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

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

消防、保卫管理

文明施工管理

质量管理规定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材料管理

总则

各专业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消防、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负责,无条件地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具体责任为:

1、分包单位须根据总分包合同实施并保质保量完成总包与业主签署的合同的工程内容,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统一协调,在各方面均须达到业主、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总分包合同所提出的工程进度、质量要求、文明施工、统一协调等方面的要求,并遵循总包单位发出的指令。

2、分包单位及分包单位人员须遵守业主、总包单位的一切管理规定,业主、监理及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制度对分包单位及分包单位任何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3、完成其承包工程内容的施工管理工作。

4、开工前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承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许可手续,向有关部门缴纳相应费用。

5、承担任何因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人员的行为或过失、疏忽、失职造成总包单位现场设施、 工程施工机具、工程成品或半成品等任何损失的赔偿。

6、承担分包单位人员或其他在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而导致业主或总包单位所受的任何损失或赔偿。

7、每月25日前向总包单位提交下月施工生产计划;每月向总包单位提供质量安全报表和与工程进度同步并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资料。

8、分包单位参与工程作业的人员,在进场时,须向总包单位出示并向总包单位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务工许可、特殊岗位操作证(复印件),及按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9、分包单位所需的制作场地、工程材料的周转仓库和现场的堆放场地等生产生活用地(场所),由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分包单位须按总包单位批准的方案实施。

10、分包单位所有人员须配戴安全帽,穿工作服,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

11、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负责相关项目的深化设计。

12、按照总包单位确定的质量目标,各专业分包严格执行自检、隐检。工程验收采取分包初验→分包与总包单位复验→分包、总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及相关顾问共同检查验收制度。

13、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告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将分包单位意见和问题送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协商解决。

14、分包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按时参加总包单位召集的各种形式的专题会、协调会,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

15、主动、积极、无条件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指挥、管理,遵守总包单位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执行总包单位的工作程序,对分包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负责。

16、接受总包单位对口的专职工程师的管理,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配齐各岗位合适的管理人员,并保证能胜任该岗位的工作要求。

17、保证进场施工作业人员及施工机具、计量器具的数量及质量能满足专业分包工程的需要。按总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及部署布置生活生产设施,并保证以上临设的标准达到总包单位的要求。

18、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按总包单位规定,做到工完场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个人劳保用品的配备要符合总包单位的要求,安全、消防、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安全,责任明确,保证总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19、对施工图纸详细审核,进行细化、深化,优化设计,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对口的工程师,在总包单位对口专业工程师牵头组织下,与设计单位、其他专业进行图纸会审。

20XX总包单位工期要求,编制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采购计划及进场计划,上报总包单位审核。对甲供物资,承担进场验收的质量责任;自行采购的物资,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提供样品、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等),进行报验,报验通过,组织进场。

21、严格按规范、标准控制工程质量,主动接受总包单位对质量的监督,工程质量检验,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总包单位报验。

22、严格按总包单位的规定进行文件和资料的管理,保证达到总包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所完成的工程量,不得弄虚作假。

23、组织好本专业的交工验收工作,保证按总包单位规定的日期完成政府部门、业主对本专业的验收。

24、在总包单位统一协调下,积极做好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协作,不得损坏其他专业的劳动成果。

一、分包管理机构设置

1、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配齐与总包管理相对应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担任如下职位的人员为全天专职人员,每月在工地上班时间不得少于25天,并且不得在本工程以外的项目兼职,如有上述情形发生,总包方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正常进行 (包括警告、要求撤换、直至清退出场):

1) 分包项目经理

2) 技术负责人

3) 资料员

4) 安全员

5) 质量检查员

6) 材料及机械设备管理员

2、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进场前将复印件上报总包、监理审查备案。

3、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在山东省施工的资格并符合济南市有关进济施工备案的规定,在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总包、监理审查备案。

4、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维修电工等,上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买人身保险以防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6、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三天内需向总包提交下列资料:

1) 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 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包括承诺书)一套。

3) 管理人员名单及分工;

4) 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5) 施工工人名单。

二、安全教育

1、项目安全部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由安全部门组织,工程部协助。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并由安全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未经考试合格和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2、在接受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同时,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该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队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要设兼职安全员,独立承担分包任务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机构,并按上述要求配备安全人员。

3、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安全教育记录

?2)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

?3)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

三、CI及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安全帽(符合项目CI要求)、佩带胸卡、编制号码,其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有明显的区别并予以保持。

2、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设施(包括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中建X局的CI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我项目工程部的批准,按总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

3、所有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不得留长发,注意举止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大声喊叫、打闹。

4、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5、不在指定的吸烟区吸烟,罚款50元/人.次。

6、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罚500元/人.次,随地大便罚1000元/人.次。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CI标牌等,如有损坏,将负责赔偿损失,并处以两倍于损失的罚款。

8、必须保证所悬挂标牌的完好、整洁,标识颜色清晰无退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必须有完整封闭围挡。

9、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闹事行为,否则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并将有关人员驱逐出场。

10、仓库必须按项目物资部统一要求进行布置,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物资应码放整齐并挂标牌。(仓库内布置图报总包物资部批准)

11、堆料场所的划定必须按总包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并且码放整齐,不得私自乱堆,并按项目物资部要求进行标识。(总包提供CI方案,分包实施)

12、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分包在使用时要爱护。根据各分包商生产的需要,总包将动态指定具体的临水使用点由谁负责。各分包应对自己负责的临水使用点负有维修及保护负责。发现破坏情况应及时上报经理部,否则一切修理责任自负。对临水临电的改动应报总包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水管、乱拉电线。违者将处以罚款。

13、现场临时道路由总包进行统一维护,分包在使用中要保护道路,若有损坏,相应分包要立即恢复,总包依情节情况将处以经济处罚。分包在道路上遗撒杂物,分包要及时清理,同时不得将垃圾、杂物遗撒在场外。

14、围墙、大门、旗杆等由总包进行统一的CI布置,分包在生产过程中不得破坏。

四、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

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施齐全无隐患。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已施工的必须拆除,返工重新按规定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2、 所有施工都必须按照我项目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并提供齐全、有效的技术保证及质量评定资料,否则返工重新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3、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我项目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者,我项目有权代为配置,分包单位不得拒绝,否则将分包单位完不成部分,我项目另行安排,并对分包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工期和经济),我项目代为配置部分的费用将加倍由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支付,该费用的计算不受定额和合同价的限制。

4、因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我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特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配置。

5、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其施工组织、安排必须按我项目的要求完成,我项目工程部责任师负责协调、监督、解决非修改方案或设计的技术性问题。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单位书面通知我项目技术部,我项目技术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擅自修改方案和设计,得到我项目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

6、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是经我项目审批同意使用的,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要向项目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

7、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我项目其它分包单位的施工,不得无故刁难,否则将处以罚款,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每周一各分包上报周报,包括上周计划完成情况、本周计划、需要协调的内容等等,并列出具体日期,尽量避免交叉作业。

9、月计划由各分包于每月25日报月计划(本月25日至下月24日)到项目经理部。

10、为了迎接各方面的检查,各分包应积极配合项目作好各自工作面的清理工作,及各种安排。

11、月计划未按期完成时,如没有合理的工期拖延理由,每延误一天对分包单位处以20XX~5000元罚款。

五、函件处理规定

1、我项目资料员统一负责对分包单位函件的收发工作。

2、分包单位必须重视我项目所发的正式函件及便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即为确认接收,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

3、分包单位所有关于图纸、方案、进度计划表等必须以邮件并书面的形式报至我项目资料员处;除室内设计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发送顾问外,其他一律发至我方邮箱,不得抄送他人,发送电子材料审批、申请索赔、决算书等发生质疑,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我项目商务部,否则一律无效。所造成损失自负。

4、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如有异议,在收到24小时内回函协商解决,否则视为确认接受。项目经理部函件输入渠道由项目资料员统一控制。

5、分包单位对我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拒收。

六、安全生产管理

1、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每周项目经理部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分包项目经理、分包安全员、分包专业工长、专业电工、专职机械管理员等。

2、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1)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和进度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2)查教育,对管理人员、工人的教育,在时间上和内容上是否真正落实;(3)查防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4)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真正落实;(5)查隐患,施工作业面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

3、每次检查都要制定明确的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考核、记分和评比,好的总结推广,给予奖励;差的严肃批评,给予必要的处罚。

4、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对查出的隐患要下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尽快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5、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并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下班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任何隐患。

6、各分包单位应控制:轻伤事故频律控制在千分之二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

7、分包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部,由工程部转交安全部。

8、各分包单位不向项目工程部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员处罚款500元/次。

9、各分包单位不组织和不参加周一安全教育活动,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次罚款。

10、各分包单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对分包单位处于1000元/次罚款。

11、各分包单位进场人员没进行安全教育,处罚50元/人.次。

12、项目经理部对各分包单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50元/次处罚。

12.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处施工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12.2?二米(含二米)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未系好安全带的。

12.3?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 。

12.4?无动火证动火者。

12.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12.6?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12.7?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12.8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12.9?高处作业向下投抛物体。

12.10?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12.11?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

12.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和安全要求。

12.13?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2.14?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工程管理部责任师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与项目奖罚条例发生冲突的执行奖罚条例)

13、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处罚20XX/次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

13.2?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13.3?分包单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

13.4?分包单位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

13.5?对施工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

13.6?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

13.7?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施工。

13.8?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

14、脚手架使用管理:

14.1分包单位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单位搭设,搭设的各种架子在2米以上15米以下由项目安全部验收,验收程序是分包单位搭设完各种脚手架后通知项目工程部,在由项目工程部通知项目安全部进行验收,同时参加验收人员是项目工程管理部人员和分包单位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0XX上的脚手架要提前24小时上报项目安全部以便及时上报公司来验收,否则影响工期后果自负。(脚手架验收程序)

14.2 凡高度在2米以上施工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

14.3 所有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执行JGJ-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5.安全网使用规定:

15.1 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项目要求支搭安全网,由项目有关人员、分包单位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

15.2凡有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关键部位如电梯井、大于1.5*1.5米的洞口等,应根据项目经理部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15.3 水平安全网采用3*6米的锦纶大眼安全网,密目安全网采用20XX目安全网。

15.4 安全网必须使用中建定点厂家产品。

15.5 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小时前向项目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安全部同意后方可拆除,拆除的部位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6. 现场洞口防护规定:

16.1 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项目工程部在分包单位入场后分别移交各分包单位,移交后分包单位负责检查、维护。

16.2 边长50厘米以下的洞口必须设置固定盖板,板四周抹灰封闭,50厘米以上的洞口必须搭设防护围栏立挂密目安全网,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进行防护。

16.3 电梯口防护门可做成活动式防护门,门下设挡脚板封严,并悬挂安全标志。

16.4 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预留钢筋。

16.5 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项目工程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

17、 机械管理

17.1?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机械设备安装安全由项目负责,各分包单位在使用项目提供的机械设备过程中安全控制由分包单位负责。

17.2?分包单位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分包单位负责。

17.3?分包单位自带机械设备必须是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产品,机械设备进场前通知项目经理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机械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17.4?设备进场前48小时向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安全部提交书面分包设备进场一览表。经项目批准后方可进场。

17.5?各分包单位负责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的保护、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

17.6?各分包单位每日负责检查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

17.7?项目安全部每周对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所用表格见机械检查表。

17.8?各分包单位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每天使用计划,并提前24小时报至项目工程部,经项目工程部统一协调后,合理使用机械设备,若分包单位未报机械使用计划,项目工程部视为不使用机械设备。

18、凡用上述设施使用及安装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处惩。

七、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

1、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在建筑施工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在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应配专职电工不少于4 名。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3.1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2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格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3 使用的设备不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4 负责保护好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5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4、严格遵守临时用电各项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国家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各项管理规范。

5、安全技术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6、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同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每周一次,并复查接地电阻值,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7、在施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建筑物(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 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8、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体系。配电房、配电箱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10、配电屏要有防尘、防介质腐蚀、防砸、防火等措施,配电屏周围地面铺设橡胶绝缘层,二级配电箱操作平台铺设木质绝缘板,保证操作和维修通道有足够宽度,现场实行三级配电箱供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含移动配电)--开关箱。

11、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一切用电设备,在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则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现场内所有防雷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组值不得大于30Ω。各机械设备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必须保证电气连接良好。

12、配电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化学损伤作用、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等场所。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工作的空间和通路,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13、每台固定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标GB6829-86的管理要求。对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控制开关断开,并悬挂“线路维修,严禁合闸”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4、对施工现场照明的要求:通道口、楼梯间、电梯井、地下室、室外电梯卸料平台及特殊照明时必须使用低压照明,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XX照明,室外照明必须使用代防雨罩的碘钨灯,用电设备及电缆,必须选用认定厂家的产品,严禁以次充好。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施工的正常用电。

八、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

1、为加强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确保工程适应重要劳动保护用品的需要,有效防止工程施工过程中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并即日执行。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有施工分包单位以及重要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供应单位。

3、重要劳动保护品范围为:


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


漏电保护器


电焊机专用箱


五芯电缆


钢管脚手架扣件


配电箱


各类机器和设备的重要安全防护装置


上级及政府规定的其它产品

4、定点单位认可,本工程执行中建X局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方法的各项规定。(明确定点单位清单及联系方式),分包单位提供重要劳动保护用品进场审核单。

5、对使用定点厂家重要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要求:

? ? ?本工程必须使用定点单位生产的被中建X局认定的重要护品,严禁购买和使用非定点单位生产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

? ? ?选用重要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单位产品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行使。

? ? ?使用项目重要劳动保护用品时,采购应遵守从定点单位直接送货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以杜绝假冒产品流入。

6、 处罚

?6.1本施工现场使用非定点单位生产重要劳动保护用品,或使用定点单位其它非认定范围无材质保证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视情节处罚500-5000元,并将产品全部退厂。

6.2对销售的定点产品厂商没有“两证”或两证不全的视情节处罚300-20XX元。

6.3安全管理部门专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准和十不准”原则,违反以上原则给予500-1000元罚款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消防、保卫管理

1、各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济南市有关法律法规。

2、各分包单位的人员必须符合济南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按济南市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3、任何分包单位或个人携带物品出门须有物资部开据的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4、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方可。

5、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每次?人。

6、分包单位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则必须经经理部保卫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留宿。

7、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1000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8、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以防被盗。

9、分包单位财务部存放现金、印章要存放在保险柜里(现金过夜存放不得超过1000元),要有防盗措施。

10、分包单位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工人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

11、分包单位应于承包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出入证交项目办公室,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

12、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分包单位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表应报项目办公室、工程部备案。

13、施工现场认真贯彻执行济南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

14、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15、施工现场不得随便动用明火。凡施工明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报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办理批准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看火,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16、木工车间(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物资仓库、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名牌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木料及易燃物品堆放处、机械修理、油库区、油漆配料房、喷漆车间等部位严禁烟火,该区域内严禁明火作业。

17、各类仓库、办公室、机修车间、木工车间、木工工具房等不得违反下列要求:

17.1分包单位物资仓库要有专人看管,并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负责人。

17.2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宿舍、休息室内严禁卧床吸烟。

17.3严禁乱拉电线。如需用者必须由总包电工负责架设正式线路。木工车间(棚)、工具房、机械修理车间、办公室、临时实验室均使用照明灯泡不得超过60瓦。其他不得超过100瓦。宿舍照明必须使用低压照明。

17.4各类仓库、木工车间(棚)、油漆配料室,禁止搭易燃临建和防晒棚。一般工程需要支搭的须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17.5库房内各种材料要按性质及危险性分类存放。具有自燃、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17.6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应对灯、闸、锁进行认真检查。

18、消火栓地下管路应设置环流(对流),干管直径不得小于4寸。出水口不得小于2.5寸,室内消防竖管应按每个消防接口控制面积,半径不得小于25米。

19、施工现场道路为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必须设临时消防器材,并设有明显标志,周围3米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不准埋压、圈占、挖沟、堆土,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各种消防器材。

20XX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油棉沙和维修用油应妥善保管。

21、施工和生活区冬季取暖、保温火炉,必须设专人看管。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防火规定执行。

22、分包单位电气焊、油漆、化工、防水等项目施工要有安全措施或方案,并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无方案无交底不准施工,防火方案应经项目技术部审核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

23、油漆、化工材料配料操作不得在仓库及宿舍内进行,违反本规定给予当事人20XX罚款处理。

24、不经项目经理部允许不得在建筑物内做仓库使用,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在施工现场内的易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25、易燃、易爆及剧毒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由项目物资部进行登记,报安全部备案,统一配备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十、文明施工管理

1、为了保证项目的文明施工,创建“济南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树立中建X局的良好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经理部人员及各分包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现场文明施工按区域划分承包,项目经理部设置一个总垃圾站,由项目负责协调,分包单位承包区域的垃圾由分包单位自行清理干净,运至项目指定的垃圾站并负责清运出场。

2、文明施工检查及考评形式

2.1项目经理部自查:项目经理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天组织一次巡查,各分包单位文明施工检查员要准时参加,接受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整改,进行自我考评,并作好记录,对本施工专业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并督促落实。

2.2每周组织一次现场综合大检查,时间为检查前一天通知。

3、文明施工处罚

3.1 文明施工处罚规定:参照济南市建委文件的有关标准及项目部奖罚条例进行,检查中分包单位作业区存在一项严重违章或重大隐患,对该分包单位罚款20XX500元;存在三项(含三项)严重违章或重大隐患,对该分包单位罚款500-1000元;在处罚单上要对有关责任者同时给予处罚。

3.2各分包单位搞好现场内的文明施工,每天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把建筑垃圾运至项目设置的垃圾站内,保证现场内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否则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次。

3.3施工人员(经理部及各分包)必须衣着整洁、戴好安全帽、佩带胸卡,否则现场管理人员及警卫有权禁止其进入现场。

3.4施工人员应该语言文明,不得发生打架、骂人事件,发生打架行为人员不论其情况如何,将对其本人清退出场,对其管理单位处以20XX元罚款。

3.5各分包单位的进场材料应按项目物资部的具体要求进行码放整齐,并挂标识牌,负责自己材料所占区域内的清洁工作。

3.6各分包在进行施工时,应保证施工区域内的清洁工作,并做到工完场清,活完脚下清(一天工作完成后,施工区域内的剩余大量材料要码放好,零星材料要带走)。

3.7遇有大雨、大雪等情况,应由区域责任人对自己区域内进行清理,遇有大风应及时洒水,以防扬尘。

以上条款在执行时,若执行人工作不利,总包将派人替其进行清洁工作,其费用将由执行人负责,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十一、质量管理规定

1、分包单位必须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制定确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要求以表格或流程图形式将质量控制点分解到各工序。

2、分包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教育内容、教育记录报总包确认,牢固树立创优意识。不按时教育或教育效果达不到要求的(以现场施工质量为评价依据),将对该分包进行处罚。

3、分包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创优措施要认真执行。(分包单位上报其质量保证体系)

4、认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学习我项目下发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专项技术措施、细化节点图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作到心中有数,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5、必须认真组织人员学习上海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所做资料必须按规程和创优标准执行。

6、任何质量验收的表格、竣工资料完全由分包单位负责。

7、本项目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

 即:分包单位质量控制,项目工程部、质量部进行质量控制。分段监督: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分包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我项目工程部、质量部的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我项目质量部把关验收。统一申报:是由我项目质量部统一向监理、业主申报。

8、分包单位质量员必须积极组织自检工作、作好自检记录备查,配合我项目工程部和质检部的验收工作。不自检、无自检记录、自检质量达不到创优标准就向总包报验,我项目工程部有权不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并对分包单位处以500元~5000元/次罚款。

9、未经我项目工序检验的工程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必须拆除重做,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处以1000~10000/次元罚款。

10、分包单位要作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表格由分包单位自己制定,必须正规,严格执行“三检制”。

11、分包单位组织内部的质量验收,其质量员验收达到创优标准后,且资料齐全者才可报到我项目工程部验收,分包单位质量人员必须严格按标准把关。? ?

12、我项目工程部在审核资料符合有关要求属实之后,到现场验收,分包单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工程部验收,成优后方可报项目质量部验收。

13、我项目质量部在审核所报资料齐全有效,符合程序后,进行现场验收。我项目工程部及分包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参加。质量部人员验收成优后统一报监理公司。

14、监理公司验收时,分包单位及我项目有关人员共同参加,有问题及时整改。

15、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都必须有我项目工程部的批准,混凝土缺陷的修复必须得到总工、质量总监的批准,否则不得进行修复、纠偏工作,否则处罚500~5000元/次。

16、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我项目管理人员提出后应该立即组织整改或答复,否则如果在验收时仍然出现,将对分包单位工长和质量员个人处以100元~500元/次罚款。并且我项目工程部、质量部有权不进行验收。

17、在本工程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须坚持以样板引路的原则,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分包单位要先做好样板,填写样板记录单,经我项目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不得进行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18、如在验收时发现分包方未事先与总包方沟通即随意更改施工方案或未按图(包括施工图纸、变更洽商、项目经理部编制的节点细化图)施工,项目经理部有权拒绝验收,所完工程必须返工,并可处以500~5000元/次罚款,经济损失分包方自负。

19、分包单位必须做好进场物资质量验收工作,未经顾问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物资必须拆除重做,并可处以500~5000/次元罚款,经济损失分包方自负。

十二、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各分包单位驻现场代表为其所施工区域专业的成品保护直接责任人,分包单位应设成品保护检查员一名,负责检查监督本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项目工程部管理整个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总包在生产会上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及讲评。各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在工程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1、成品保护的期限为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开始至其施工的专业竣工验收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特殊专业按合同条款执行。

2、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2.1分包单位要按项目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2.2分包单位要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经理部审核批准后,要认真组织执行,对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专业不允许其专业施工作业。

2.3分包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本单位的员工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时要珍惜已施工完部分的工程项目,增强本单位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

2.4各专业的成品保护措施要列入技术交底内容,必要时下达作业指导书,同时分包单位要认真解决好有关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品工作落实到实处。

2.5各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检查员应每天对所负责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人员进行整改。同时成品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专题会,按会议要求组织好自己单位及所属成品保护检查员的工作。

3、成品保护工作的奖惩办法

3.1各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经检查如发现不完善,但尚未造成损失,需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罚款20XX1000元/次。

3.2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因分包单位管理上的失误,成品保护工作不及时、不完善,所造成经济损失,损失由其单位自负,同时项目对其处以500元/次罚款 ,并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及质量损失。

3.3分包单位对本专业的成品保护虽好,但在施工操作中,对其他专业的成品造成破坏,经项目核实无误后,造成的损失由该分包单位全额赔偿,同时项目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如发生严重成品保护破坏问题,其惩罚将相应增加。

3.?4总包将对成品保护工作实施突出的分包进行不定期的奖励。

十三、材料管理

1、材料进场程序:按照顾问要求提供样品——顾问、业主审核样品——封样——物料报批——各相关顾问审批——大批材料进场前报审监理、业主、顾问——现场验收

2、各程序按照总包规定的格式及程序进行,上一程序未完成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3、材料封样的要求

3.1样品上要有封条

3.2封条应有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

b 、 品牌。

c 、 生产厂家。

d 、 规格型号。

e 、 材质。

f 、 表面处理(涂层)。

g 、 重量/密度。

h、 装修部位。

i、 批号(次)。

J 、颜色。

k 、 质感。

L、其他。

m、 顾问(业主〉签字,签字时间 .

n、 封条与小样粘结牢固,除签字、日期外,应全部打印。

4、材料进场验收的要求

4.1分包物料进场前应提前通知总包,由总包会同监理、业主、顾问进行现场验收。

4.2物料进场报验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及物品:

a己认可的物料/设备/样品报批单。

b己认可的物料/设备/样品的样板封样。

c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中文文件。

d中文检测报告。

e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所规定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A9表)。

f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所规定的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鲁 JJ-022) 。

g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所规定的合格证贴条(鲁DQ-009) 。

4.3其他相关资料。

4.4进场材料要和顾问选定样品、产品检测报告、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要求一致,否则不予检验。

5、材料取样复试的要求

5.1依据济南市质监站、济南市消防局相关规定和要求,下列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使用的物料(材料)进场后应及时做取样复试。

(1)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 室内石材的放射性。

(3)防水工程涂料(材料)拉伸粘结性、柔性。

(4)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

(5)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

(6)橡胶条成分化验。

(7)溶剂型胶黏剂苯的含量。

(8)承重结构钢材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及热镀锌厚度。

(9)安全玻璃的检测。

(10)防火涂料的检测。

(11)B1材料的耐火极限。

(12)高分子合成材料耐火极限。

(13) 防火封堵材料。

(14)(铯钾)防火玻璃。

(15)甲级、乙级钢制、木制防火门及其配件。

(16)其他材料的检测。

上述物料若有使用,关于取样数量、外观尺寸等符合规定外,要求分包提前联系相关检测部门力争做到随到随检,尽快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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