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住房加固维修项目方案例文

时间:2020-11-27 10:25:1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贫困户住房加固维修项目方案范文

贫困户住房加固维修项目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区贫困户住房安全质量,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区脱贫攻坚冲刺清零行动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名称区2020年贫困户住房加固维修项目二、建设内容全区25个贫困户片区镇、生态指挥部对排查出住房安全稳定性不高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拆除重建、加固维修改造方式,解决农户住房安全问题。并按照动态监管机制,实行常态化巡查,及时消除新出现的各类住房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号一户。三、资金及数额资金为省级扶贫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共下达140万。四、建设和补助标准(一)建设标准1.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以及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做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结构安全、基本功能健全。2.住房面积。重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对于兜底改造的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二)补助标准改造补助资金从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家资金)中列支,补助标准按照改造方式进行差异化补助,加固维修0.8万元/户,拆除重建2万元/户为上限进行补助。排查新增的改造户按标准执行。五、实施步骤1.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改造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一折通复印材料及《农户家庭住房基本情况登记表》;2.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3.审核。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应上门逐户进行核查确认。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区住建局审批。4.审批。区住建局接到镇报送的材料后,在进行复核抽查的基础上完成审批工作,审批结果下发至各村进行公示。5.验收。改造项目竣工后,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由区住建局会同镇政府逐户逐项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6.发放。对竣工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区财政局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直发系统足额发放到户。实施统建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前提下,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7.标识。验收合格后,要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住房安全标识牌。六、工作要求1.对有财政供养人员、购买商品房、有消费性汽车、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的“四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将其纳入改造补助对象范围,并由各镇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2.对近期排查出的改造户,要加快改造进度,在6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整改。7月后,根据动态监管机制,排查出的新增改造户,要及时列入改造范围,切实做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3.要强化跟踪指导服务,明确责任,跟踪盯办,确保工作进度。同时,要对未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逐户走访,摸清住房详细情况,跟踪监控,跟进服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政策执行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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