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考加分项目内容10篇

时间:2024-02-18 10:55:0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中考加分项目内容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考加分项目内容10篇,供大家参考。

中考加分项目内容10篇

中考加分项目内容篇1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降低1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其中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的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可降低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20__中考加分最新政策因为最近几年中考加分政策已经出现了一些原因不明、暗箱操作而逐渐走向异化,这样已经影响到了教育的公平公正性。所以,今年的中考加分政策将会有很大的调整。首先中考加分取消了体育和艺术等一些竞赛的加分项目。同时,为了鼓励学生学习和发展自己的真正特长爱好,要求各省份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中考加分项目。

同样,也会调整少数民族的中考加分政策,将少数民族的中考加分政策的适用范围调整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他的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还是保持不变的。

中考加分项目内容篇2

中考招生要求

1、中考特长生

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报考有关学校,经测试合格后,须将该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中考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2、报考“特色实验班”、“大学子弟班”考生

报考招收“特色实验班”、“大学子弟班”等学校的中考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被该校录取。

3、“宏志班”考生

报考“宏志班”考生须取得该校资格认定,其中报考北京市宏志中学和广渠门中学宏志班的考生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办理报考手续。报考“宏志班”的考生须将该校(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填报。如要报考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

4、金帆奖、银帆奖得主

在初中阶段获得金帆奖、银帆奖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保送到在考生所在区招生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

5、市级三好学生

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学生,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凡选择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级三好学生须将本校高中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2、中考加分项目有哪些

艺术类

音乐、美术类中考特长生,参加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按九级以上加3分标准执行。钢琴6级以上才可以加分,其余的要八级才能加分。加分最多只能加20分。这只是对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才有用。

考试共设钢琴、吉他、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电子琴、二胡、古筝、琵琶、扬琴、单簧管、长笛、竹笛、小号、圆号、萨克斯管、阮、声乐、儿童画、国画、素描、彩画、书法(软笔、硬笔)等考试科目。

想要通过艺术类加分的考生可以关注当地教育局的的相关政策,及时报考和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祝愿同学们可以考出好成绩,如愿进入自己的理想高中。

中考加分项目内容篇3

一、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

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比如:某高中2022年录取分数线为600分,那么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就是降低30分;如果考生符合条件的话,中考只要考到570分,即可被某高中录取。(这个慰藉英烈的照顾条件很给力!)

二、归侨、侨眷,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

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

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 《台湾同胞投资证书》 ,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归侨: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五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符合归侨、侨眷身份条件的,由省人民政府侨务工作机构发给《归侨侨眷证》。

申请认定归侨、侨眷身份,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 本人的书面申请;② 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其与华侨、归侨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③ 国外亲属有效的定居证明文件或者由公安机关核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明。

确认同华侨、归侨有五年以上扶养关系的侨眷身份,须有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台湾同胞投资者:是指在本省投资的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台湾同胞以其在港澳地区和外国注册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名义在本省的投资,可视为台湾同胞投资。

三、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 22 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的意见》(豫发〔2007〕7 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 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 10 分。

四、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

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录取。

五、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成绩照顾5分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学业成绩再照顾5分(总计10分)录取。

六、军人子女

这个也很给力!

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

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注意:退伍军人子女不加分。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

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

七、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

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见义勇为人员以及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高考、中考时,应当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核批准,享受以下中考加分优待政策:

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

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

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就读期间,在学习、生活上给予必要帮助,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奖(助)学金和贷款。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

八、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

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九、高层次人才子女

(部分城市有,如郑州等)

高层次人才子女照顾依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引进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文件执行。

十、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子女

中考加分项目内容篇4

特长生、少数民族、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都可以加分。最多只能加20分。加分政策主要是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参加中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20__年3月,教育部取消体育特长生和省级优秀学生等加分项目。

中考加分项目内容篇5

中考招生要求

1、中考特长生

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报考有关学校,经测试合格后,须将该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中考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2、报考“特色实验班”、“大学子弟班”考生

报考招收“特色实验班”、“大学子弟班”等学校的中考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被该校录取。

3、“宏志班”考生

报考“宏志班”考生须取得该校资格认定,其中报考北京市宏志中学和广渠门中学宏志班的考生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办理报考手续。报考“宏志班”的考生须将该校(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填报。如要报考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

4、金帆奖、银帆奖得主

在初中阶段获得金帆奖、银帆奖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保送到在考生所在区招生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

5、市级三好学生

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学生,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凡选择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级三好学生须将本校高中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2、中考加分项目有哪些

艺术类

音乐、美术类中考特长生,参加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按九级以上加3分标准执行。钢琴6级以上才可以加分,其余的要八级才能加分。加分最多只能加20分。这只是对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才有用。

考试共设钢琴、吉他、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电子琴、二胡、古筝、琵琶、扬琴、单簧管、长笛、竹笛、小号、圆号、萨克斯管、阮、声乐、儿童画、国画、素描、彩画、书法(软笔、硬笔)等考试科目。

想要通过艺术类加分的考生可以关注当地教育局的的相关政策,及时报考和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祝愿同学们可以考出好成绩,如愿进入自己的理想高中。

中考加分项目内容篇6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 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__〕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录资格考生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投档项目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 20 分。

⑴烈士子女。

⑵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 10 分。

⑴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⑵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平时受嘉奖及以上的在职公安民警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

⑶在黄工作的国家综合性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 5 分。

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在黄石辖区参加中考的驻黄石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同时具备多种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 1 种,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

二、考生申报和审核

具备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填写相关优录申报表,由相关部门认定资格,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其中,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分别由市军分区、市应急保障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核定并统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其他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申报和审核程序。①考生申报。考生根据本通知有关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相关优录证明材料(其中,优录证明材料和证件均应提供原始证件,并要求将原始证件复印件附在《黄石市普通高中招生优录申报表》(附件3)以下称申报表后),申报表要求加分项目相关单位签字盖章,连同考生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2)一并提交给所在初中学校(以下称学校)。②学校初核。城区学校收齐考生相关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经办人签字,学校盖章,公示无异议后连同《20__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录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一并上交区教育局复核,再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大冶市、阳新县参照审核确认。

三、严格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城区教育局,大冶市、阳新县招办,各学校要加强领导,按时完成2022年的优录资格审核申报工作,做好优录加分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确保优录申报审核工作平稳实施。

2、严格信息公示。各学校、城区教育局,大冶市、阳新县招办在报送信息之前,要分别将本校、本地申请加分投档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报名号、毕业学校、优录加分项目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7月底。对公示后有举报的考生,要立即查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上报。

市教育考试院将全市优录信息汇总后通过黄石市教育网[招生考试(市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初,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年底。

3、严格时间节点。考生将优录证明相关材料上交学校及学校、城区教育局和县(市)招办等各级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城区教育局、县(市)招办将《申报表》、证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录考生信息汇总表》和优录信息光盘集中报送市教育考试院,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4、严格资格审核。要切实加强对考生信息的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原则,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教育考试院不接收考生个人报送的优录证明材料和信息;不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审核的优录证明信息;不接收未经学校、县(市)招办公示的优录证明信息。

所有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名单录取前须公示。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政策性优录资格,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考加分项目内容篇7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降低1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其中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的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可降低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20__中考加分最新政策因为最近几年中考加分政策已经出现了一些原因不明、暗箱操作而逐渐走向异化,这样已经影响到了教育的公平公正性。所以,今年的中考加分政策将会有很大的调整。首先中考加分取消了体育和艺术等一些竞赛的加分项目。同时,为了鼓励学生学习和发展自己的真正特长爱好,要求各省份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中考加分项目。

同样,也会调整少数民族的中考加分政策,将少数民族的中考加分政策的适用范围调整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他的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还是保持不变的。

中考加分项目内容篇8

一、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

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比如:某高中2022年录取分数线为600分,那么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就是降低30分;如果考生符合条件的话,中考只要考到570分,即可被某高中录取。(这个慰藉英烈的照顾条件很给力!)

二、归侨、侨眷,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

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

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 《台湾同胞投资证书》 ,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归侨: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五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符合归侨、侨眷身份条件的,由省人民政府侨务工作机构发给《归侨侨眷证》。

申请认定归侨、侨眷身份,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 本人的书面申请;② 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其与华侨、归侨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③ 国外亲属有效的定居证明文件或者由公安机关核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明。

确认同华侨、归侨有五年以上扶养关系的侨眷身份,须有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台湾同胞投资者:是指在本省投资的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台湾同胞以其在港澳地区和外国注册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名义在本省的投资,可视为台湾同胞投资。

三、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 22 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的意见》(豫发〔2007〕7 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 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 10 分。

四、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

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录取。

五、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成绩照顾5分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学业成绩再照顾5分(总计10分)录取。

六、军人子女

这个也很给力!

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

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注意:退伍军人子女不加分。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

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

七、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

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见义勇为人员以及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高考、中考时,应当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核批准,享受以下中考加分优待政策:

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

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

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就读期间,在学习、生活上给予必要帮助,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奖(助)学金和贷款。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

八、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

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九、高层次人才子女

(部分城市有,如郑州等)

高层次人才子女照顾依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引进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文件执行。

十、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子女

中考加分项目内容篇9

特长生、少数民族、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都可以加分。最多只能加20分。加分政策主要是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参加中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20__年3月,教育部取消体育特长生和省级优秀学生等加分项目。

中考加分项目内容篇10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 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__〕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录资格考生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投档项目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 20 分。

⑴烈士子女。

⑵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 10 分。

⑴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⑵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平时受嘉奖及以上的在职公安民警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

⑶在黄工作的国家综合性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 5 分。

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在黄石辖区参加中考的驻黄石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同时具备多种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 1 种,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

二、考生申报和审核

具备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填写相关优录申报表,由相关部门认定资格,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其中,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分别由市军分区、市应急保障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核定并统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其他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申报和审核程序。①考生申报。考生根据本通知有关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相关优录证明材料(其中,优录证明材料和证件均应提供原始证件,并要求将原始证件复印件附在《黄石市普通高中招生优录申报表》(附件3)以下称申报表后),申报表要求加分项目相关单位签字盖章,连同考生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2)一并提交给所在初中学校(以下称学校)。②学校初核。城区学校收齐考生相关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经办人签字,学校盖章,公示无异议后连同《20__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录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一并上交区教育局复核,再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大冶市、阳新县参照审核确认。

三、严格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城区教育局,大冶市、阳新县招办,各学校要加强领导,按时完成2022年的优录资格审核申报工作,做好优录加分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确保优录申报审核工作平稳实施。

2、严格信息公示。各学校、城区教育局,大冶市、阳新县招办在报送信息之前,要分别将本校、本地申请加分投档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报名号、毕业学校、优录加分项目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7月底。对公示后有举报的考生,要立即查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上报。

市教育考试院将全市优录信息汇总后通过黄石市教育网[招生考试(市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初,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年底。

3、严格时间节点。考生将优录证明相关材料上交学校及学校、城区教育局和县(市)招办等各级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城区教育局、县(市)招办将《申报表》、证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录考生信息汇总表》和优录信息光盘集中报送市教育考试院,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4、严格资格审核。要切实加强对考生信息的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原则,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教育考试院不接收考生个人报送的优录证明材料和信息;不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审核的优录证明信息;不接收未经学校、县(市)招办公示的优录证明信息。

所有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名单录取前须公示。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政策性优录资格,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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