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管控措施和汇报材料(精品合集)

时间:2020-09-30 08:50:41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精神病人的管控措施和汇报材料(精品合集)

精神病人的管控措施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求,预防和减少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危害事件的发生,江安县公安局积极发挥公安机关在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结合本地实际,从医治、监护、关爱入手,创新推出重型精神病人“四个一“管控机制,即:

“建立一条绿色救助通道”、“开通一条生命热线“、“成立一个救助协会“和“确定一名爱心使者”,有效解决了精神病患者“无人管”、“管不实“的问题。

建立一条绿色救助通道。县委政法委每季度将排查出的重型精神病人情况发送到公安、民政、残联、乡镇党委政府报备。一具辖区内精神病人有发生正在危害社会的肇事行为,迅速开通绿色救助通道,由公安机关先行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随后通知乡镇民政办办理相关手续,井与县社保、卫生、民政部门接洽,办理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事宜,同时由乡镇政府牵头对精神病人开展困难援助工作。绿色救助通道的建立,减少了公安机关对精神病人的送治过程中的反复联系和协调环节,使承担责任的相关部门迅速履行责任,防止推诿、扯皮,使可能或正在发生社会危害的精神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解决了精神病患者医治“管不实”的问题。

畅通一条生命热线。将乡镇卫生院、地方派出所、“110"报警电话印发成“生命热线联系卡",交由精神病患者的家属和监护人,随时接受患者家属、亲友的咨询、报警、求助以及其他相关病理理疗、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问题,使患者和家属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具体部

门和人员,解决了精神病患者“无人管“的问题。

成立一个救助小组。专门成立重型精神病人救助工作小组,成员由各乡镇派出所、综治办、民政办、乡卫生院和村组千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本辖区重型精神病人实施掌控,落实具体的监护、就医和社会扶助任,参与重型精神病人病发时的处置和收治工作。救助小组的成立,小组成员工作职责的明确,使得精神病患者的救助从“你不管我不管“变成了“大家管一起抓”

确定一名爱心使者。由公安、民政、综治、卫生等部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一对一负责对精神病患者的日常联系和帮扶。其日常主要工作是关心重型精神病人的生活状况,协调解决社保、医保、低保和治疗的相关事宜,协助监护人员开展监护工作。爱心使者的确立,将精神病患者的救助与帮扶“落到了人头”、“管到了具体*,既促进了救助工作的落实又融洽了忠者亲友与救助小组的关系。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汇报2

尊敬的各位领导:

**乡总面积113平方公里,辖16个村和1个社区,总人口3.48万人。各类精神病人(含疑似精神病人)总计187人,达到5. 3%,其中轻微肇事肇祸精神病人21人,重性8人。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全乡经济社会稳定,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我乡始终将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下午我就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如下汇报:

一、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我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制度,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作出明确规定和具体分工。并责任到人,成立以乡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派出所、综治办、民政办、残联、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精神病人管控领导小组,派出所民警为直接责任人,辅警协助民警开展工作,负相关次要责任。

二、全面登记、分类管理

对辖区内的各类精神病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187名精神病人全部登记造册,掌握他们的具体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同时实行分类管理。

1、对一般精神病人要了解现实状况,关注病情发展及动向,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对轻微肇事肇祸和重性精神病人,逐人建档,成立管控组织,制定管控措施,定期回访,密切关注,切实做到不漏管,不失控。

三、多措施并举、有效预防

1、严格排查制度,对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动态管理工作,情况随时都会发生变化,有增有减。为做到信息准确,**乡在每季度对精神病人进行一次详细的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每逢重大节假日和政治敏感时期,再排查再疏理。努力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管控工作。

2、严格预警机制,对排查出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及时在平安网、公安网上进行预警。并将排查的问题和隐患书面报告给县政法委,为上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3、严格巡逻机制,经常性组织派出所民警和辅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及密集场乡,进行治安巡逻。特别增加对校园周边地区巡逻防范密度,严控社会面,严防各类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确保辖区群众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确保安全、依法处置

制定处置精神病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定处置力量、处置原则和处置程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依法、果断、有效处置。

根据统计,20**年元月至20*年上半年,我乡共接各类有关精神病人的警情26起,我乡全部按照预案进行了迅速、有效地处置。26起涉精神病人警情中,我乡现场移交监护人严加看管16起,送院治病8起,作其他处理2起。.

由于我乡管控得当,措施到位,处置有力,多年来,辖区内未发生一起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不当而引发的案事件。

**公安分局建立四项机制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措施3

今年以来,西市分局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作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管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不脱管、不失控。

一是建立摸底排查机制,全面清理,积极会同当地卫生、民政、残联和社区等部门,对辖区精神病人开展全面排查梳理,采取家庭、社区、医院三位一体的核对方式,彻底摸清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基数和基本情况,全面建立个人档案,并全部录入“警务信息综合平台”、“情报研判平台”系统。

二是建立分级管控机制,动态管控,在全面排摸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分级管控机制,对有现实危害、正处于发病期严重肇事肇祸病人,积极做好其家属和所在社区的争取工作,落实必要的经费送专业医院强制约束和治疗;对有肇事肇祸既往史病情不稳定,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督促其监护人、近亲属或单位、社区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对病情较稳定、精神状态较为平稳的一般精神病人,以家庭、社区看护为主,督促其家属、单位严加看护,密切监护其言行,并安排民警经常上门走访掌握情况;对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的精神病人,派出所在110接处警、路面巡逻以及群众提供线索过程中发现后,依照有关规程移送民政、卫生等部门落实临时救助和安置措施,

三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整合资源,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与卫生、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由区综治办牵头,建立健全由卫生、公安、民政、财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协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措施,切实做好精神病人调查、通报、治疗、救助、日常管理、紧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肇事肇祸精

神病人管理服务工作。

四是建立责任分解机制,加强督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由为主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区民警直接抓的管控网络,逐级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与此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明确凡因监管不落实、处置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民警的责任,确保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针对近年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日益突出的实际,涪城分局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作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摸排管控,落实各项关爱救助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社会危害性。

一、建立排查走访机制。分局积极协调区综治、民政、卫生、财政、区残联等部门成立了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以乡镇、社区(村委会)为单位,建立由社区区民警、村(居)委会干部组成的走访小组,对辖区精神疾患人员进行统一排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采取分片包干的方法,逐片区、逐乡、逐镇、逐村地毯式摸排梳理,采集相关信息,建立专门台帐,做到“四清”即底数清、去向清、治疗状况清、精神状态清,全面掌握精神病人的动态。截至目前,共排查出患有精神病或有精神病史的人员48人。对排查出的人员,均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档,并及时录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系统”,为日常管控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

二、建立分级管控机制。根据精神病人对社会危害性的不同,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实行分类管理,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对隐性精神病人,由派出所出面,委托其家庭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周边邻居做好日常监测,如有发现病情复发、情绪不稳,活动范围反常等情况,及时报告,果断采取强制治疗措施;对病情轻微病人,采取社区民警与监

护人签订协议的方式,责令监护人对患者做好日常看管,必要时进行医学治疗,确保不闹事、不肇祸;对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狂躁型精神病人,强制送进精神病康复医院进行治疗。按照“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要求,社区民警对摸排出来的精神病患者做到人人见面、个个摸底,并逐一确定其监护人,并明确监护人的

日常看护管控职责,同时与所在单位、村社、监护人逐一签订责任书,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入户访查,密切掌握精神病人症状动态,防止监管工作脱节失控。

三、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分局制定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应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处置机制,明确综治、民政、卫生、残联、公安等部门职责分工,做好人员、车辆、药物等处置准备工作,组织民警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民警的现场控制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能快速反应,

及时处置,严防事态扩大、恶化,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三川派出所积极探索和实践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针对辖区内精神病人

众多,难以管理的实际,采取警民联动,多部门协同,多举措、多方式、重点管控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建立起了辖区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新机制,有效地维护当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永胜县三川镇辖19个村委会,人口约68000人,是滇西北人口重镇。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口近7万的大镇,派出所民警仅有11名,肩负着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管理等各种稳控工作。由于三川坝区内人口多且集中,重性精神病人也较多,据统计,辖区内仅重性精神病人就约有100人次,特别是部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给当地的治安环境构成了潜在的威胁。三川派出所根据辖区现状,结合当地重性精神病人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系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管控工作。首先,通过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进行摸底排查,力争底数情,病情明:然后,通过对排查下来的人员信息,多次由所领导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工作,以信息情报为依托,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一积极协调,形成派出所一村委会一病人家庭三方联动的管控机制。

重性精神病人一般情况都有家属专门管护,但仍然有管护不严或无人管护的情况存在。了解情况后,派出所民警们主动上门,积极组织协调,从家庭开始,再到村委会,全面掌握重性精神病人的一切生活动态,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控措施,使之将该类人员的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阶段。

——对重性精神病人分门别类,多项措施并举,加大对肇事肇祸病人的管控力度。对有明显社会危害性的精神病人,三川派出所定人定责进行管控。例如,在三川镇三友村委会有一间歇性精神病人,每年三、四月份发病,俗称“桃花疯”。一旦发病,就会前往三友小学朝教室乱扔石头,曾多次砸坏了学校的部分玻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该所针对该病人的情况,由三友村委会社区民警专责对其进行管控。未到发病前夕,民警就定期定时到该人员家中走访,了解病人病情。一旦有发病的趋势,家属及村委会人员就积极主动联系该所民警,开展相应的管控工作。

视情况,视病情,一方面进行家属看管,一方面采取固定空间控制,病情严重时,则采取强制器械的管控。

——对重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一星期一见面”的亲情管控。重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对社会潜在危害性极大。针对这一类病人,三川派出所从本来就紧张的办案经费和紧缺的警员里抽出专门资金和专门警员对这类精神病人进行了重点管控。辖区有一精神病人于2006年发病时将同村村民打死,后因精神病免以刑事责任释放在家由家属管控。为确保该病人的管控,该所专门打造了铁锁铁链将其困锁在家,嘱咐其家人严加管护,同时,与村委会一道,一星期一见面,掌握其动态,并还时常由民警为其换洗衣服,深得坊间好评。据了解,迄今为止,此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从未因该所的管控不力而再次肇事肇祸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措施汇报4

今年以来,**派出所按照上级公安工作的工作要求积极行动,采取四项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共排查出精神病人9余人,保证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不脱(漏)管、不失控,以确保两会期间社会、政治稳定。一是做好汇报工作。派出所及时将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要求,向**镇政府做了汇报,争取他们的支持。政府多次召开工作会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保证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做好排查摸底。派出所会同**镇政府综治办、民政、卫生、村委会等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精神病人,派出所逐一登记造册,并按照要求录入信息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集、录入数据及时鲜活。

三是责任落实到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管控责任落实到每个民警的身上,并由派出所牵头,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了派出所所长、民警、乡镇干部、村委会工作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员、家属或监护人共同管控的“五级”管控机制,有效预防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对神会治安 能带来的安全问题。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危害的,实行责任倒查。

四是灵通信息。做好管控工作,对经鉴定是精神病人,或确认发生过肇事肇祸行为,或有现实危害性、暴力倾向的涉嫌肇事肇祸的患者,由派出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对经过治疗出院的精神病人,督促村委干部、家属或监护人、邻居加强对患者的管控力度,做到信息畅通,确保提前发现病情复发的异常情况,及时做好进一步管控与送治工作。通过集中送治,分类管控,确保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不脱(漏)管、不失控。

近日,辽宁省朝阳县境内连续发生间歇性精神病人肇事策祸的案件,对群众造成身心伤害。他们采取破坏电力设施、放火、持刀威胁等手段,破坏公共安全,其行为危及当地群众人身安全,更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这件事提醒我们,对于精神病人,尤其是有

肇事肇祸可能的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时刻不容忽视,否则会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危害。为加强对其稳控,警方提示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给予患病者更多的关怀和帮助。凡患有精神病的人(先天性除外),多为性格较内向,有话不愿向别人倾诉,或对某件事情不满,却得不到合适的解决。对于此类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常与其谈心,了解其心理动态,消除其矛盾根源,帮助其树立生活的信心,使其以乐观的态度看待事物。

二是落实以镇政府干部、村干部、责任区民警和其近亲属为主体的“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分别签订责任状,一旦发生精神病患者制造事端,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三是积极协调乡、镇和村委会以及民政、医保等各部门的关系,尽可能地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有条件的可以与患者家庭结成对子帮扶,平常对其生活进行照顾,病人发作时及时协助其家属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精神病人的管控内容5

精神病患者属社会群体的特殊成份,如何安置和管理他们,已经成为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难题。不能得到治疗的这部分患者,他们的生存困境、生计困境交织在一起,容易导致他们焦虑并作出一些偏激的行为,如不尽快对他们进行有效管理,必将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小康社会的严重障碍。

长期以来社会对精神病人存在一种歧视误区,将精神病人简单划分为“疯子”、“高危人群”,很多人不把精神病的表现当做疾病看待,而认为他们道德、人品有问题。但是这种歧视的造成却不是社会单方面的,如果精神病患者都有足够的费用享受医疗救治就不会出现个别严重的赤身裸*、见人就骂、漫山放火、恐吓儿童、危害他人的现象发生了,许多人因此对精神病人惟恐避之不及。实际上他们只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心理脆弱,尤其需要周围人们的信任和尊重,只有使他们感觉到轻松和安全,才有望康复。对于条件艰苦、家庭无力监管而生活在精神病痛中的农村患者,社会的歧视和排斥仍然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福利院入住有条件限制,精神病院治疗有经济限制,救助站接收有时间限制,民政帮扶有政策限制,种种限制致使这部分患者游离于各种安置供养体系的大门之外,他们面对的是社会和旁人的异样眼光,个人声誉也受到了严重影响。这样,就容易造成他们在受到外界刺激的情况下,随时可能对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这部分精神病人长期面对不公正待遇,会产生不满情绪,甚至以过激行为“报复”社会,这就给社会管理带来了不利因素。

分析:

1、现行法律、政策、制度存在的死角滋生了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随着社会的发展,部门法的相关规定原则性太强,在实际工作中增加了一定难度。如《刑法》第18条规定,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患者,应当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在实践中执行起来就困难重重。由于在立法上也没有对不履行上述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予以明确,也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机制,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常常无钱或不愿意出钱为患者治疗。此外,对“由政府强制医疗”也没有可操作性的补充条款,很难落实。这些客观现实都导致精神病患者再次出现危害社会行为的可能性。曾经杀人的精神病患者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得到合理有效地处置,再次出现严重暴力行为的情况屡有发生。在司法实践中,精神病人与罪犯的区别在哪儿?应如何对待他们?社会及其家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政府应提供怎样的帮助?由于没有专门的精神卫生法,往往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依据,导致争议很大,严重影响到法律的统一,如何有效管理精神疾病患者,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难题。

2、家庭贫穷、遗传、无力监管直接造成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目前,对精神病的治疗还无特效药物,往往需要长期服药来控制病情。然而价格较便宜的药往往副作用大,而且不但不能减轻症状,反而加重病情的风险。副作用小的药,特别是进口药,效果较好,但往往价格昂贵,不堪负担。虽然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一部分药品,但是对于贫困或者受遗传影响的家庭,根本吃不起也照顾不过来、负担不起的。因此,一个家庭只要有一个精神病患者,全家都将陷入困境,生存状态十分悲惨。有的被搞得倾家荡产,长期生活在恐惧和绝望之中,以至于最终放弃对病人的治疗和监护,任其四处游荡,危及社会安定。而各级政府对残疾人有一系列保护措施,但对因心理残疾而导致困难的人群却无优惠政策。现在,医保条例中,对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有相应的政策,但未把疾病总负担排名靠前的精神病列入其中。此外,社会上献爱心活动也很少把精神病人列为对象,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对精神病人的偏见。

具体意见:

鉴于目前精神病人的现状,我建议如下:

1、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精神疾病不仅属慢性消耗型疾病,而且是社会不可低估的杀手,市政府应该制定行之有效的公平公正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和加大对精神病治疗方面的投入,对有危害社会倾向的精神病人应该实施免费收治,从根源上解决精神病人因无钱医治,病情加重危害社会的问题。

2、建立部门联合救助机制。要把精神病患者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建立救助精神病人机制。残联、劳动、民政、卫生、公安等部门给予精神病人在各方面的优惠和支持,使他们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减轻精神压力和后顾之忧,创造一个有利他们就医、康复和回归社会的良好环境,增强精神病人家属对精神病人监护的信心,减轻精神病人病情的复发和加重,充分体现市政府的人文关怀。

3、建立预防精神病人危害社会的监护网。精神病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把有危害倾向的精神病人病情向当地公安部门、民政部门、社区、乡镇及家属通报,公安部门落实精神病人专门监护人的责任,并有义务依法及时配合社区或乡镇制止精神病人危害社会的事件发生。对于危险性较大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民政部门可以适当给一些补贴,以确保监护工作落实到位。社区和乡镇应该有权要求家属把患者送到医院治疗,家属因经济困难,应该有权要求民政部门给以经济支持。民政部门可以委托社区和乡镇建立精神病史人群的档案工作和监督、配合精神病家属对精神病人病情监护定期上报工作,对本辖区的精神病人作详细的统计登记,并根据精神病人的种类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确定重点管理对象。

4、建立精神病人托养机构。精神病托养机构和精神病医院有所不同,托养主要是以养护为主,医院主要是以治疗为主。目前不少精神病患者,在医院确诊和进行治疗后,由于种种原因,往往回到家中进行后续的康复疗养。可由于家庭成员的工作性质等客观原因限制,不仅影响了身边人的正常生活,不少精神病患者得不到良好的照顾,造成病情的反复,这对精神病人的康复治疗是很致命的阻碍。建立起专门的托养机构,对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精神病人进行收容安置、集中管护,预防他们再次伤及无辜,对精神病人本身、家属和社会都将起到一个良好的作用。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神病人日常管控工作,认真落实分管领导和管控民警工作职责,防止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漏录、漏管、失控,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积极会同民政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措施。及时加强与精神病患者家属交流沟通,通过登门劝、反复讲等多种形式,摆事实、论危害,努力帮助精神病患者家属打消思想顾虑,主动配合开展工作。

二是全面梳理,深入排查。以辖区派出所为单位,认真开展辖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基本情况梳理。通过入户走访、调查访问等方式,组织开展全面、迅速、深入的摸底排查,仔细核对辖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基本信息,全面掌握辖区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对排查发现漏管和新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时登记备案、录入平台,内入管控视线,掌握现实动态,落实管控措施。

三是区别对待,加强管控。根据精神病患者病情和危害程度,将全县33名精神病人按照一般管控和重点管控两个层次全面列管。对一般精神病人,督促监护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建立监管小组,严密监控措施,履行监护义务;对存在肇事肇祸倾向和有现实危害的23余名重度精神病人,落实家庭、社区(村)干部和警区民警管控小组,确保盯死盯牢。对工作中发现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督促其家属、单位送医院治疗;对家庭因费用困难无法送治的,积极加强与乡、镇及民政部门的沟通,多方筹措资金,解决收治经费,确保病人顺利入院。今年以来,全县先后有16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被送入专门医院接入治疗。四是强化管理,跟踪服务。对在医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及时向精神病院等医疗机构了解掌握治疗及康复信息;对在家庭、辖区监护的精神病人,认真抓好走访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就治疗效和现实表现,督促指导其家属加强看护,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行为不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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