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方案】宣城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4 21:25:01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宣城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加快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宣城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宣城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宣城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加快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6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00号)、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水农〔20141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革目标

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要求,明晰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初步建立适应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改革范围和时间要求

县级及以下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包括小型水库、小型泵站、小型水闸、堤防、塘坝、灌溉渠、排涝沟、机电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

各县市区应于2015今年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乡镇“两证一书”和试点工程“一证一书”发放等试点任务,并开展评估验收;2016年,各县市区选择不少于1/3的乡镇逐步推开;2017年,基本建立适应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调查摸底。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水利普查成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本区域内现有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类型、规模、使用年限、完好状况以及建设投资结构、债权债务关系等基本情况,为实施改革奠定基础。

(二)工程确权登记。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确定工程产权归属,办理登记注册,建立统一的小型水利工程登记档案。

(三)全面开展试点。按照“工程产权明晰、管护机制健全、管护责任明确、管护经费落实”的原则,在认真总结近年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23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整体推进试点,开展“权属登记”及所有权证、使用权证(或经营权证)、管护责任书(“两证一书”)发放试点,其他乡镇选择13个不同类型工程探索开展使用权证(或经营权证)、管护责任书(“一证一书”)发放试点。

(四)总结试点经验。各县市区应及时认真总结不同区域、不同灌溉方式、不同工程类型的试点经验,并在全域范围内推开。

四、职责任务

(一)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制定市级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二)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专项经费;会同水务部门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监督资金使用;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制定资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县级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三)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县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颁发“所有权”和“经营权”或“使用权”证书;明确各类工程的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并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各类工程的管理维护经费渠道,按10/亩标准落实县级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分级负担原则,建立以使用权人(经营人)或直接受益的群众自行筹集管护经费为主、各级财政专项经费补助为辅的经费保障渠道,保障各类工程必需的维修养护管理经费;出台县级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考核办法和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务必要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政策、目标和要求,动员各方面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改革,努力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改革的良好局面。

(三)抓好分类试点。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要求,抓好试点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力求创造出适合不同区域、不同工程特点的管理方法,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经验。

(四)加强考核奖补。2016年起,市财政按照每亩耕地2元的标准,安排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其中,50%用于对县市区进行专项补助,50%用于对工作完成进度快、质量好的县市区予以考核奖补。考核奖补办法另行制定。

(五)及时总结验收。各县市区要及时、全面总结本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并由县级水务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整体评估验收。市级将进行复核,省级进行抽验。

推荐访问:宣城市 水利工程 实施方案 【水利方案】宣城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