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县关于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14 20:30:35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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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方案】县关于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关于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审批和服务效能,激发市场和社会发展活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为核心,以创新审批方式、强化政府监管、方便群众办事为重点,协同推进一系列改革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坚持依法便民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服务意识,将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创新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二)坚持统筹协调

按照“放、管、服”三管齐下的要求,将行政许可权的相对集中与综合执法改革、干部作风整顿、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相结合,统筹配套、协同推进。

(三)坚持上下联动

本着“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思路,市级以健全机制为主,努力发挥牵头作用,县、乡以完善体制为主,体现改革创新,从而形成上下联动、齐谋共为的工作合力。

二、创新体制机制

(一)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本着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机制的思路,推进审批与监管逐步分离。以“一个部门管审批”为目标,学习借鉴威县成熟经验,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尽快完成行政许可权及相关人员编制划转,对未实行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本着“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理”的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纳入本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运行体系。(牵头部门:县委改革办、县编委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法制办)

(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改革

在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推进政府部门内部综合执法、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和区域综合执法,探索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一是推进部门内部综合执法。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内部执法机构,重点选取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等领域,以“一个部门一个执法队伍”为目标,整合优化内部执法资源,综合设置执法队伍。

二是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继续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并逐步向乡(镇)延伸。大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尽快建立协同监管、共同培训等工作机制。

三是推进重点乡(镇)综合执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和经批准开展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镇,继续在推进区域综合执法方面先行先试,为全面推广乡(镇)综合执法积累改革经验。(牵头部门: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探索推进其他行政权力相对集中

结合全县干部作风整顿和县直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政府部门实行按职能性质设置内设科室,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处罚权、后勤管理职能以及日常监管职能相对集中。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减少内设机构,优化机构和编制资源配置,有力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牵头部门:县编委办)

三、完善配套措施

(四)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

“一套标准限许可”为目标,以全省行政许可标准化试点为契机,研究制定行政许可规范标准,统一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探索编制《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并以此为基础,对规范后常用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承担的后果,防止部门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推进行政许可运行规范化、标准化。(牵头部门:县编委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五)增强简政放权精准度和针对性

坚持需求和基层导向,从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实施精准放权、定向放权,强化放权业务指导和培训,努力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聚焦企业登记注册等重点领域,加强统筹、横向配套,着力研究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等问题。及时跟踪简政放权进展情况,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牵头部门:县编委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审计局)

(六)加快政务和审批网络平台建设

“一个网络管审批”为目标,研究制定相对统一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着力在解决网络端口上下不协调、不衔接问题,推进市、县、乡三级审批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大力推广网上审批,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审批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审批共生融合。推动行政审批局与其他部门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换,实行审批与监管信息的双向推送,确保审批手续、审批流程以及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

(七)加快市场主体信用平台建设

“一个平台管信用”为目标,依托“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市级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整合力度,加快推进企业登记注册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尽快在市场监管领域消除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监管信息互联共享,形成联合惩戒机制。(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加快推进办事流程简化和服务方式创新

“一个超市管中介”为目标,按照“实体入驻+网络平台”的模式,探索建立涉批“中介机构超市”,进一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全面梳理与服务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清理精简各类不合法的手续、要件、盖章、证明等,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健全完善“一窗受理、联合审批、集中审图、联合评估、联合验收”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审批效能。(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编委办)

四、健全约束机制

(九)建立行政审批监管机制

制定岗位职责清晰、审批权限明确、工作标准具体的行政审批流程和工作职责,确保行政审批的规范管理和科学运行。加强行政审批局或政务服务中心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强化纪检监察监督,推进电子监测系统建设,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责任追究、信息服务等,约束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编委办、县监察局)

(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双告知”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大力推广市场领域“课题式”监管,不断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依法界定、科学划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探索编制批后监管目录清单,逐项细化监管责任,推动各审批部门逐步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研究制定审批与监管分离后的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编委办、县法制办)

(十一)健全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内部考评制度,定期对窗口经办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检查和评定。建立完善工作制度链,实行廉政承诺责任制、绩效考核奖惩制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完善奖惩机制。(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改革涉及领域多、复杂程度高、协调难度大。为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县级成立由县长唐树元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康现芳为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改革工作于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

(十三)密切协调配合

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统筹协调。各牵头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对下级部门的指导和联系,及时建立健全沟通配合和业务培训机制,统一明确所牵头工作的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做到同步征询意见、同步布置工作、同步开展培训、协同推进改革。

(十四)严肃工作纪律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特别是在职责划转、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调整过程中,要按规定处理好人、财、物等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从改革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综合行政执法等改革,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对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工作进行干预。

(十五)强化督导检查

各牵头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学习借鉴外地成熟的经验做法,并积极与市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寻求更多的政策扶持,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力推进。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改革工作进行跟踪督促和验收评估,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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