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东丽区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10 21:15:03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3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3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和《天津市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东丽区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东丽区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

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和《天津市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津政办发〔201617号)要求,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结合东丽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基本建立东丽区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成为东丽区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力量和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建立以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社会资本举办的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基本适应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二)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丰富和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内容和方法。

(三)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基本健全,行业规范与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更加有效,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建设。区中医医院将建成设置床位500张的三级医院;完善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诊疗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开展科学研究,发挥技术辐射作用。

2.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国医堂”建设,规范中医诊疗设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针对部分基层常见病种,推广实施中药验方,规范中药饮片的使用和管理。到2020年,全区将建成1所一级医院,1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示范国医堂,全部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能提供6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能够提供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筑牢中医药服务网底。

3.加强中医药科技进步。加强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指导中医学术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传承,优化中医药治未病(预防保健)技术及服务,提升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

4.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规范和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疗养院和中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传统中医诊所。加强非营利性民营中医医院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肛肠、骨伤、妇科、儿科等非营利性中医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

(二)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加强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在全部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对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体质偏颇人群等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提供针灸、推拿、膏方、拔罐、穴位敷贴、药浴等个性化健康干预服务。

2.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

3.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建设。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管理,试点建立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监管,行业组织自律维权的综合监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发挥天津市中医治未病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及技术指导作用,规范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及技术要求,形成一系列治未病管理及技术标准。推进各类机构根据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形成针对不同健康状态人群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

4.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指导健康体检机构规范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业务。

(三)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1.健全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体系。鼓励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

2.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指导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加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各阶段的特色技术和方法应用研究,完善中医康复服务规范。加强中医护理工作,在康复护理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护理方案,拓展中医康复服务手段。加强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区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建立区中医医院与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支持区中医医院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等机构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推广中医特色康复技术,深化中医康复内涵。

(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1.加强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建设。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树立以天颐养老中心和天津糖尿病食疗康复中心等机构为中医健康养老为主的典型,为入住老人提供养老及中医药特色医疗服务。

2.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延伸提供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创新老年人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研究开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区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以东丽区慈心养老院为试点,内设慈心门诊部,专设中医科,将养老床位提升为养护床位,专门收住失能老人。社会办医机构以慈心养老院为试点,为收住老年人提供相关中医药服务。

(五)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发展

1.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

发掘和整合我区中医药文化资源,以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为依托,进一步发挥传承中医药文化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传统中医药类非遗普查,促进中医药文化的大众传播。

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发布〈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的公告》(国家中医药办发〔201415号)开展健康教育。将中医药知识纳入基础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授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建设中医药文化大众传播工程。通过中医药科普宣传周、知识技能竞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深入研究、挖掘、创作中医药文化艺术作品,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

2.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

充分利用东丽湖地热温泉旅游优势,以华明复垦基地中草药园为基础,将中医药非遗项目与旅游保健相结合,开展度假旅游、温泉养生保健服务,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逐步推进中医药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打造东丽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3.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发展

鼓励中医医疗、科研机构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发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区卫生计生委牵头,会同区发改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局、区教育局、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本方案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细化政策措施,做好与医保政策衔接,财政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支持,扎实推动本方案落实。

(二)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有关部门要支持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组织,通过行政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宜行业组织行使的职责委托或转移给行业组织,强化服务监管。

(三)完善标准和监管。在天津市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中医药健康服务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我区的规范和标准。制定并落实服务承诺、公约、规范。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公告制度,加强监测信息定期报告、评价和发布。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引导行业自律。

(四)加快人才培养。加强在职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养,支持师承教育工作,开展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依托现有中医药教育资源(名老中医工作室、市级重点专科),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教育培训,培养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领域领军(后备)人才、骨干人才和师资。到2020年,我区将建成名老中医工作室8个,市级重点专科5个。

引进国内、市内知名的中医药高级知识人才来我区开展创业、教学服务,带动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是充分挖掘现有中医药专家的潜力,以师带徒等有效的形式,通过考核等督促手段,将中医专家的好经验、好方法继承下来。二是着重从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重点人才等方面入手,瞄准“高、新、特”技术的发展优势,将业务骨干分期分批选送到上级医院进修深造。三是引进国内、市内知名的中医药高级知识人才来我区开展创业、教学服务,带动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

(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加大对中药产品质量和医疗服务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中药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各类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高度重视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日常监测情况和群众举报,每年适时开展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经营使用假劣中药饮片、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和曝光力度。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注重广告监测结果的运用。加强联合检查、联合公告、联合告诫、联合查处、联合督查等工作,维护良好的中医药市场环境。

(六)加大宣传力度。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创新宣传模式,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支持和帮助传统中医药非遗文化资源、品牌和价值的宣传推广。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科学精神,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以中医药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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