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14 13:51:45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朝阳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市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 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和省、市部署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 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 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 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 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全面排查整治冶金等工贸企业事故隐患,强化精准 执法和处罚力度,依法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 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保持全 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 全生产保障。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目标,进一 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开展工贸行业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 属、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 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严 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提高企业事故防 控能力;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企 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 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提升从 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 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 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 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 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 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 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 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 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到2022年底前,全市涉重大危险源工贸企业自动化系统装 备投用率达到100%、涉重大危险源工贸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建设率达到100%、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达 标率100%,具有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 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工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三' 主要任务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 单位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相关要求 和“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 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压紧压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党政领 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 本行业领域的重要内容,任何部门、任何单位都不能游离于“三 个必须”之外,防止形成盲区和漏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正 确处理安全生产和发展的关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把安 全生产准入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事故 防控能力。

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 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 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 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 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 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 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 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 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 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 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金属冶炼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 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 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 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 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 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21年底前, 各金属冶炼及重大危险源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 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 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 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 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 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 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 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 用品。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 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 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按照《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 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 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和持 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 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生产现场管 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因素变化, 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022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并 正常运行。

提升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严格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 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金属冶炼行业领域建设项 目。要结合现有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 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 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我市,支持金属冶炼、重大危险 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 件的产能。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规 定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方法, 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设备设施、作 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做到系统、全 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 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 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安全 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管控责任, 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管控,达到回 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涉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有 限空间作业、高危工艺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 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 保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全市工贸企业要建立起 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 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 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 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 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 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 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 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 全风险,定期向属地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 加强事故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 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 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 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 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 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等方式,及时向属地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 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 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 上报属地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 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 依法淘汰一批。

(2) 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重大 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属地应急管 理(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 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 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 各县市区和各工贸企业要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 理,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 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 化、规范化轨道,涉重大危险源的工贸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三)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1) 开展冶金有色专项治理。督促冶金有色企业全面落实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

91号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和《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等具 体要求,以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加热炉、深井铸造等关键 环节为重点,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 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 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 加强涉爆粉尘、涉氨制冷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督促企 业落实《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冷库设计规范》《涉氨制冷企业液 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要求,巩固2019年全市涉 爆粉尘、涉氨制冷企业精准整治成果,聚焦涉爆粉尘、液氨使用 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工贸企业,持续排查整治粉尘爆炸危险 场所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措施、粉尘清扫4个方面和液氨 使用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 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2类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涉爆粉尘、涉氨 制冷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3) 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专项治理。在前期有限 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基础上,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 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要求,重点排查企业有限空间作 业审批,“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程序,安全警示标志设

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要对有限空间进行全面辨识摸排,建 立健全包含编号、体积、部位、涉害气体等内容的有限空间安全 管理台账,严格管控进入频次高、3人以上作业等风险较大的重 点有限空间。外包作业重点整治发包单位未对承包单位进行外包 项目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 位实施统一管理;未对多个存在交叉作业的承包单位实施统一协 调、管理;未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

(4)开展工贸企业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

对工贸企业内部配套的焦化、空分、制酸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及附属储存设施,液氨(氨水)、汽油(柴油)、煤气、LNG等 储存设施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安全现状, 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重点 整治未经正规设计,未依法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依法进行 专项安全现状评价,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两重点一重大''自动 化控制系统和连续在线监测报警装置不完善等突出问题。针对轻 工、纺织行业污水处理系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集中开展污 水罐等地表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全面消除污水储 罐等设施重大隐患。

进一步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加强在线监测监控等自 动化和信息化建设,结合实际对现有监测监控设施和系统进行改 造升级,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 尘、涉氨制冷等重大风险作业区域,煤气浓度、温度、氧含量、 水流量和压力等重要参数指标的在线监测监控,实时掌控安全生 产相关参数和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2021年底前涉重大危 险源工贸企业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 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 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涉及爆 炸危险性区域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 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具有甲乙类火灾危 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 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 须予以拆除。

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 施,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 造、自动化控制、连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 安全水平。按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原则,加快工业机 器人和智能装备应用,减少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试点推广 作业现场动态跟踪监控提示系统、高温熔融金属智能化热像监控 系统。

(四)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冶金等工贸企业主要 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 按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冶金等 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 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落实全员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 人员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现场抽测岗位作业人员实际操 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合格。冶金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 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 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 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 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 例要达到30%以上。

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6月起,对金属冶炼 及涉重大危险源工贸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 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储 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 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 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 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达到一定规模的工 贸企业要按规定配备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五)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淸剿行动

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精准整治诊断式检查。三年专项行 动开展期间,每年采取“机构+执法”模式,委托中介技术服务机 构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精准整治诊断式检查,在精准管控重大安全 风险的同时,对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按照从严判定原则,全面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并责令限期整改 消除。

坚持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气牢固树立“重大事故隐患等 同于事故''的理念,三年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单次执法检查发现2项及以上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一 律责令暂时停产,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消除前不得恢复生产。重 大事故隐患整改无望的,一律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 闭。

(六)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提升工矿商贸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辖区工贸企业 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工贸安全监管和执 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工贸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 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工贸安全 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 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工贸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 型冶金等工贸企业进行岗位实训。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 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工贸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 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充分运 用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 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金属冶炼和重大危险源 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依托国家、省、市数据共 享交换平台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 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 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 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 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工贸 行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 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 服务机构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 关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大型工贸 企业、辐射周边、覆盖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应急救援基地。强化全 市工贸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 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玻璃 纤维有限公司、石膏有限公司要充分发挥泰安冶金工贸应急抢险 救援大队的作用,组织好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日常训练,不断提 升应急抢险队员的救援技能,确保招之能战、战之必胜。

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乡 (镇、街)、村(居、社区)网格化管理责任,将打击工贸行业

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贯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 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8大类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未依法依规设置安全总监。

(3)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或者未经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培训。

(4) 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 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

(5) 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

(6)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7)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

(8) 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 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 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 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 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 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县市区、各有 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 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 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 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 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 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 推动工贸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 巩固提升(2022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 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工贸领 域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各县市区、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 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 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 理念,对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 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 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 动方案,明确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 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工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 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 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 强化统筹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工 贸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 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引导工贸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 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 技成果运用等。坚持因企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企业和行业 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 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 强化示范引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 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 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让正能量成为主流,凝聚 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 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 面。

(四)强化督导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 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 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 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推荐访问:专项整治 朝阳市 实施方案 工贸 朝阳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