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微博建设方案

时间:2020-10-15 09:19:3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辽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建设工作方案

——探索建立新形势下的公安机关政务微博群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要积极探索建立公安政务微博,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搭建新形势下联系和服务群众新平台”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网上服务能力和网上作战水平,树立权威、公开、透明的辽源公安形象,拓展警民互动平台,密切和谐警民关系,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微博网络平台建设,发挥微博服务公安工作、群众工作最大效能,使微博建设工作持续、平稳、有效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市局微博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微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微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由各分、县局局长,指挥部、政治部(宣传)、网安支队、交巡警支队、巡防支队、出入境管理局、禁毒支队负责人组成。

下设办公室,由警务指挥部主任孙佰富任办公室主任,警务指挥部政委姜国东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雷光华、李欣雨、郝雪、高阳。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实施。

二、功能定位与任务目标

(一)功能定位: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认识公安微博的重要性,把公安微博建设为集四大功能于一体的新平台:一是警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时效,方便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服务群众,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速、便捷、优质的服务;三是化解矛盾,进一步加强与网民的互动沟通,以平等、包容的心态对待批评,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解疑释惑,以认真负责的精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四是舆论引导,进一步关注民生、关注网上热点话题,用准确、权威、透明的信息及时回应网民关切,澄清事实,消除误解。我局微博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以上四项任务目标,精心组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科学配备各项资源,扎实有效开展。

(二)任务目标:经过一个月时间,建立建成辽源市公安微博群,脉络清晰,功能健全。经过三个月时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政务微博粉丝总数达到20万人,形成初具影响力的公安政务微博。经过六个月时间,粉丝总数达到30万人,在全省各地市县公安政务微博排名中位居前列。

三、工作要求

(一)开设单位:各分县局、两县各派出所、有条件的警务室,以及网安支队、交巡警支队、巡防支队、出入境管理局、禁毒支队必须开设本单位政务微博。

各分县局主管社区副局长、社区(副)大队长、社区民警,网安支队、出入境大厅、户政大厅、交巡警办证大厅所有民警,必须开设个人工作微博。

(二)领导责任:各开设政务微博的单位,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负责微博建设工作,对于本部门政务微博运行管理工作全权负责。全局各级领导干部和民警以个人名义实名或匿名开通的工作微博,应由所在单位的政务微博管理人员备案并协助管理。

各单位微博建设工作负责人负责各单位微博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工作。

(三)人员配备:各单位政务微博,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微博的建设、日常管理、维护和信息上报工作。在管理人员上岗前需经本部门微博建设工作负责人培训,掌握微博建设管理要求、标准,并具备相应能力后方可上岗。

(四)脱密和合法性要求:凡发布(转发)信息内容,不得涉及公安工作秘密,发布的公安相关资讯必须经脱密后方可发布。所发布信息不得包含违宪、违法、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散布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诽谤他人、煽动非法集会、违反社会公德的信息,以及不得含有任何其他法律禁止内容的信息。不得转发(发布)、参与网络个人的热点话题及评议,不得转发(发布)、具有严重争议的是非话题。

(五)链接、关注要求:根据公安部关于“积极构建以省级公安政务微博为龙头、以地市公安政务微博为主干、省市县三级公安政务微博优势互补,政务微博与民警个人工作微博相互补充,具有鲜明公安工作特色的微博群”的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其开设的微博上,要链接和关注全市其他公安部门、个人微博,形成规模强大的微博群。不得关注具有争议的个人、娱乐明星及网络炒作的个人微博。

(六)建设完成时间:至2012年2月17日,各单位政务微博、个人工作微博注册建设完成。

四、建设、管理标准

(一)名称:各分县局、两县派出所、各警务室政务微博,应仿效“平安**”格式命名,在平安后方加上各机关所辖地区名称,如:平安东辽,平安南康。

市(县、分)局各部门应使用辽源(县、区名称)加部门建成,如:辽源禁毒支队,东辽网安支队。

个人工作微博,应使用本分县局所辖地区名称加警种名称加本人真实姓名组成,如西宁分局社区民警徐可;市(县、分)局各部门民警微博名称应使用本部门微博名称加个人真实姓名组成,如:辽源网安支队雷达。

(二)头像:各分县局、两县派出所、各警务室政务微博,应使用白底彩色警徽加下方标注微博名称的图片作为头像。市(县、分)局各部门应使用卡通警察图像作为微博头像。(可设计统一图案头像)。

个人工作微博,应使用本人真实、着警装的制式或生活照片作为头像。

(三)运行平台:各政务、工作微博的基本开设的网络媒体为腾讯公司微博平台,在此基础上可向新浪、人民网等各主流媒体网站拓展。

(四)微博发布信息内容:要及时发布、更新信息,保证内容供给量,紧紧围绕微博建设的“四大功能”合理展开,以警方资讯、警察故事、安全防范、便民服务为主,同时适当配以当前时事、热点话题。注重信息资讯的新鲜、真实度。特别注意发布信息内容的脱密性与合法性,严格遵守本方案的“脱密和合法性要求”。

(五)微博用语:微博用语要简明、清晰、准确,但切忌过于娱乐调侃,或过于生硬死板。要尽量做到“去官味”,以草根的心态和作坊化的语言,与网友进行平等、互动式交流。

(六)信息形式:一是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设相应工作栏目版块,如“便民信息”、“警方提示”等,也可根据网上政务公开内容,设置相应办事流程资讯栏目,如“出境办证值多少”等等。二是注重转发与原创并重,既要紧跟信息发展脉搏,及时转发最新时事动态,保证微博消息的新鲜度。又要坚持原创,发现自我,树立特色鲜明的微博标签,保证信息发布言之有物。三是综合利用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多种信息载体,图文并茂、声画并举,注重多媒体的呈现效果。特别注重灵活使用图片和视频,在文字中配发相关多媒体内容,增加文字表达力,提高信息观赏性。

(七)更新、回复时限:一是要做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解答群众疑惑,一般回复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可先与留言群众说明原因,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完成。二是政务微博日常信息发布频度,应控制在每天发布(转发)消息10-15条。个人工作微博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但是每工作日发布(转发)消息数应不少于5条。

(八)重要信息报送:如遇敏感、影响较大的话题,各级公安机关微博管理人员应本着打压谣言、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正确发展方向的原则,进行积极、及时处理。遇到重大、特殊情况时,要迅速向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如实汇报,并及时知会相关单位微博管理人员,经由领导、上级机关指示后,妥善处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

(一)加强内部宣传。各级公安机关应在单位内部广泛宣传公安微博建设的重要意义,倡导民警开设自己的个人工作微博,形成规模强大的微博群,提高民警个人网络办公、网络办案意识,提升基层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热情和能力。

(二)广泛开展外部宣传。一是互联网宣传。在辽源政府信息网站、市局互联网主页、辽源市公众信息网,以及百度“辽源吧”等具有影响力的网络平台进行宣传,造大声势,扩大粉丝阵营。二在辽源市市内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市政府政务大厅、各分县局及市局各部门等公安机关处所进行宣传,立体化扩大公安微博影响力,多渠道提高公安微博关注度,全面拓宽微博服务领域,为公安机关实现警民互动和警务网络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反馈改善、考核排名机制

(一)反馈改善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微博管理机构根据微博实际运行情况,每月编写微博运行报告,同时由各分县局及两县派出所、各部门对所辖群众、办事群众进行实际走访,听取微博建设反馈意见。由市局微博管理办公室对运行报告与反馈意见进行统一整理汇总、科学分析,查找微博建设工作中的不足,并出具相应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经由微博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投入试运行。依次反复,不断提高和完善微博运行、管理方式,提高微博服务功能。同时,不定期召开微博管理座谈会,各级公安机关微博管理人员可相互交流经验,学习先进做法,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二)建立考核排名机制。面向全市各个同级的公安机关微博、个人政务微博开展排名考核机制。根据各微博运营情况(内容、微博数量、粉丝数、热点微博关注转发数)进行季度排名考核,并对优秀微博及微博管理员进行相应奖励。

“公开为先、服务为本,是公安微博的价值所在;尊重群众、顺应民意,是公安微博的生命所在。”在公安政务微博建设管理工作中,应时刻遵循以服务群众为宗旨、让群众满意为目标的根本原则,开展公开、高效、人性化的公安微博工作,建立脉络相通的公安微博群,实现“一点发布、多点响应”的集群联动效应,不断探索新方法、建立新机制,使辽源市公安机关微博建设工作将为全市公安事业的发展、公安工作的全面进步发挥更大、更重要、更加不可替代的作用!

Snow12721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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