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务用车管理及办公用房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时间:2020-10-14 08:48:2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区公务用车管理及办公用房监督检查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同时结合中央、省、市有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要求,我局扛起主体责任,注重源头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全区公车管理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平稳有序。

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为切实加强全区公务用车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我局注重源头治理,于2020年3月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从严格公车使用、严禁公车私驾、严控公车费用、严禁乱停乱放、严肃责任追究五个方面严管,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车辆费用审核管理。车辆费用主要包括油费、维修费、保养费、过路费、年审费用及其他费用等。对于各项申报费用进行详细审核、落实,确认无误后进行签批,确保各项费用合理支出。特别是公车维修方面,实行招标定点维修。

2、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作各项电子表格,安装车辆管理软件。对各类车辆的具体使用及运行情况进行登记,包括派车管理、用油管理、保养、维修、车辆年检、保险管理等。

3、定期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司机学习车辆管理办法,增强司机的安全意思。

4、要求司机疲劳不驾车,酒后不驾驶,不开英雄车。平常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司机不带情绪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5、严格执行车辆派车审批制度和节假日期间车辆使用制度,禁止公车私用。

6、对全区公车的停放进行了规范。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定点停放、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双休日、节假日、下班期间除特殊岗位用车外,三大平台的公务用车统一停放在区行政中心停车场。保留车辆的单位要将公车统一停放在本单位院内(或车库),乡镇党政正职实物保障车辆回赣县城区后停放在本乡镇管理规定指定的停车点,并报区纪委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凡为经备案乱停放的后果自负;乡镇党政正职到XX市中心城区进行公务活动车辆,要求办完公务活动后即返回,原则上不允许长时间停放在XX市中心城区,确因特殊情况需长时间停留的,需事前告知区纪委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凡未告知乱停放的后果自负。没有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从出发点至目的地,不能因私事绕道行驶。公务车辆严禁停放在宾馆酒店(公务接待除外)、会所、风景区以及经营性娱乐场所等门口。

7、强化专项督查,我局于2020年4月11日-13日分四个小组对全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根据督查情况,我局下发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开展公务用车标识化工作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及时更新老化、破损、撕毁的车辆标识。同时,为了保障正常的公务出行顺畅,我局于2020年5月30日报区政府审批购置红旗H7小轿车X台,XX汽车X台,XX商务车X台,车辆更新工作有序推进。

8、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车改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高度重视,加强办公用房的日常监督检查。

区委、区政府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视为一条不可碰触的高压线,先后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及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部署,在日常工作中,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带头抓,并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步入常态化管理,对区气象局、城管局、文管新局等单位的办公用房安排进行业务指导,并于2020年4月-5月,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工作, 2020年4月11日-13日全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督查期间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抽查,经现场测量所抽查的单位办公用房不存在超标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开快车。

2、车辆的各种费用同比去年有所增加,除正常的开支外,部分是人为造成的。

3、办公用房存在打擦边球的现象。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以人为本,从管人、管车入手,吸取经验教训,避免行车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2、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只有以制度管人,才能使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3、继续搞好车辆管理工作,管好每个环节,降本增效,开源节流,使车辆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4、加强督查。区委督查室、区“清房办”将不定期深入全区各乡镇、各单位对办公用房超标情况进行督查,并开展“回头看”活动。

5、加强问责。对办公用房出现反弹情况,坚决落实工作问责制。

6、健全机制。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把办公用房清理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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